在国家民委系统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
暨统一管理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杜 鹃
2005年9月8日
同志们:
国家民委系统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暨统一管理工作座谈会今天开班了。这次培训班得到委党组的高度重视,德洙同志给予了支持,本理同志亲自主持开班仪式。机关各部门、委属各单位在工作非常繁忙的情况下,派出纪委书记、纪监审负责人和反腐倡廉工作联络员参加这次培训。在这里,我向同志们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同时,也通过你们向委系统辛勤工作的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表示亲切的慰问。
近几年来,在中央纪委监察部和国家民委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委系统纪检监察干部在维护党的章程,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方面,恪尽职守,秉公执纪,做了大量工作,有力推动了国家民委系统反腐倡廉工作健康发展,体现了委系统纪检监察干部坚定的政治信念、过硬的业务素质和优良的工作作风,得到了中央纪委监察部有关部门和各级党委与广大群众的肯定。同时,也要看到,我国正处于经济体制改革的攻坚阶段,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土壤和条件在一些领域依然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依然严峻,面对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始终加强学习,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方向,提高工作能力,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这次培训班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精神,进一步做好统一管理工作,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知识水平和依纪依法办案工作能力,为深入推进委系统反腐倡廉工作做出新的贡献。下面,借这次培训班开班的机会,结合做好当前的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认真学习,准确把握中央、中央纪委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重大战略决策和部署
我们党始终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把反腐倡廉工作作为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大事来抓,十六大以来,中央、中央纪委进一步加大了反腐倡廉的工作力度,对反腐倡廉工作做出了一系列重大战略决策和部署,完善了纪检监察体制,做出了反腐倡廉工作的全面规划,明确了纪检监察工作的职责任务,形成了依法办案的法规性文件,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反腐倡廉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要从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出发,认真学习、深入领会中央、中央纪委关于反腐倡廉工作的重大战略决策和部署,为切实履行纪检监察工作职责打牢思想基础。
(一)提高中央对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重大决策的认识。中央对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是为改革和完善纪律检查体制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这项改革对于充分发挥派驻机构的职能作用,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是有利于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全会上的几次讲话中都强调,要积极稳妥地推进派驻机构统一管理的改革,切实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的关键是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十六大以来,中央采取了两项重大举措,即通过建立健全巡视制度,对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实施监督;通过对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强化对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经常性监督。这两项工作的开展,规范了监督的范围,突出了监督的重点,增强了监督的力度,形成了中国特色的党内监督体系。二是有利于充分发挥派驻机构的职能作用。派驻机构由过去的纪检监察机关和驻在部门双重领导、双重管理改为现在的由纪检监察机关直接领导、统一管理,是派驻机构领导体制的重大改革。实行统一管理后工作关系更加明确,中央纪委与派驻机构之间是领导和被领导关系,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之间是监督和被监督关系,派驻机构与所属系统之间是业务指导关系。这项改革保持了派驻机构的相对独立性,增强了权威性,强化了监督检查职能。三是有利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后,对各部门和所属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明确反腐倡廉工作主体是部门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要求各级领导班子要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本部门及所属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起全面领导责任。派驻机构要按照规定积极协助驻在部门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通过共同努力,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我们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改革的重大意义,适应统一管理新体制、新任务的要求,把认识统一到中央决策上来,按照中央、中央纪委的要求,确保统一管理各项规定在国家民委系统落到实处。
(二)提高对《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下简称《实施纲要》)的认识。今年年初,中央颁布的《实施纲要》是我们党第一个全面阐述反腐倡廉工作的文件,对反腐倡廉体系建设做出了全面规划,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我们在学习贯彻《实施纲要》过程中,应该重点把握四点基本精神。一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党的十六大强调反腐倡廉工作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逐步加大治本的力度。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反腐倡廉工作方针由八个字改为十六个字,反映了我们党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的深化,对党员干部成长规律认识的深化,表明了反腐倡廉工作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要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二是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剖析腐败产生的重要原因是教育不扎实,制度不完善,监督不得力。为此,要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通过教育着重解决主观认识问题,通过制度和监督着重解决客观管理问题。这三者是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的三个支撑点,缺一不可。三是坚持“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实施纲要》提出要建立健全的118项反腐倡廉制度,其中有79项是从改革的角度提出的。目前,党中央、国务院重点抓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财政、金融和投资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等重点部门、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的改革。落实这些改革措施,就是为了解决导致腐败现象发生的深层次问题,更好地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四是坚持预防和惩治相结合。胡锦涛同志强调,惩治腐败要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抓,一方面要抓紧治标,严惩腐败行为,另一方面要抓好治本,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加大预防的工作力度,决不是要放松惩治腐败的工作。不仅不能放松,而且要继续抓得紧而又紧。我们要以贯彻落实《实施纲要》为契机,结合实际工作,以改革的办法、创新的精神,不断加强和改进国家民委系统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
(三)提高对党章赋予的职责和任务的认识。今年6月,吴官正同志就各级纪委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和任务发表了重要讲话。在讲话中,吴官正同志对我们党从一大到十六大,党在革命、建设、改革的不同历史时期,党章对纪检工作职责任务的表述作了全面回顾,使我们看到党在不同历史时期随着党的地位和任务发生的变化,党章赋予纪检工作的职责和任务不断得到完善和丰富。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十六大党章确定了纪检工作的“三项主要任务”即: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五项经常性工作”即:要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各级纪委要从整体上把握党章赋予的各项职责和任务,一方面要通过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政治路线的贯彻执行;另一方面又要通过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纯洁党的组织和队伍,保证党的队伍坚强有力。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根本职责是保证党的政治纲领和政治目标的实现。我们只有深刻理解、准确把握纪检工作的职责定位,才能全面地履行党章赋予纪检工作的职责和任务。
(四)提高对中纪委颁布的重要法规的认识。今年,中央纪委监察部印发了《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意见》,这是一个针对性、指导性、操作性很强的政策法规性文件,对依纪依法办案做出了明确规定。在从严执行纪律方面。必须保持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工作力度,严肃惩治腐败。坚持以实事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纪依法办案,要正确运用政策,做到宽严相济,对干部的处理要符合党纪国法,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在从严履行办案程序方面。从案件线索的处理、初核、立案、调查、移送审理、到处分决定的执行,涉嫌犯罪的案件向司法机关移送等查办案件的全过程,都要执行相应的规定,不仅要求结果公正,办案过程也要合法,保证办案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在使用办案措施方面。要严格执行办案措施的使用规定,从严掌握慎重使用“两规”措施,既要坚持使用又要从严掌握。使用“两规”措施时,要严格使用对象、严格使用条件、严格审批程序、严格管理和监督。要树立依纪依法办案意识,提高办案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十六大之后,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注重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形成了一系列治国理政的新思想,提出了一系列加大反腐倡廉力度的新举措,对我们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这次培训班在课程设置上,涵盖了以上重点内容,希望同志们能够准确理解和掌握这些内容,做到学以致用,切实把中央、中央纪委的精神贯彻到实际工作之中。
二、深入思考,结合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加强纪检监察工作
今年5月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对于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族工作,不断开创我国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新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也为委系统广大纪检监察部门和干部进一步围绕民族工作中心任务,做好反腐倡廉工作,赋予了新的内容,注入了新的活力。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不仅是广大民族工作者的责任,也是纪检监察干部义不容辞的责任。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在两个方面下功夫。
(一)在掌握会议精神上下功夫。一是深化对民族工作主题的理解。党中央高度重视民族工作,胡锦涛同志提出了新世纪新阶段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的主题。当前,做好新世纪新阶段的民族工作最重要的就是要紧紧把握“两个共同”这一民族工作的主题,抓住了这个主题就抓住了新形势下正确处理民族问题、切实做好民族工作的根本,就能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中开创民族工作的新局面。二是深化对指导原则的理解。按照胡锦涛同志的要求,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族工作,就要贯彻“五个坚持”的指导原则,一要坚持一个主题,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二要坚持一个原则,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三要坚持一个制度,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四要坚持一个核心,把加快发展作为解决当代中国民族问题的核心。五要坚持国家统一,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关系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坚决维护民族团结、祖国统一。要通过坚持民族工作的指导原则,更好地指导民族工作实践。三是深化对主要任务的理解。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明确了现阶段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务,为实现这一任务,要着重从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做好工作,这也是解决我国现阶段民族问题的根本途径。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加大了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具有很强的操作性。这些政策措施用足、用好,就一定能够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实现。
为了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中央《决定》和国务院《若干规定》都对加强文件精神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提出了明确要求。中央《决定》指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要按照本规定的精神,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决定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国务院《若干规定》要求:“各级人民政府民族工作部门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每年将监督检查的情况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我们要通过学习,准确掌握会议精神,按照中央和国务院的要求,加强监督检查,为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全面贯彻落实提供保障。
(二)在理清工作思路上下功夫。结合纪检监察工作的职责和任务,根据国家民委工作的实际,我们提出了“围绕一个中心,强化两项职能,做好三项工作,实现四个负责”的基本工作思路。
“围绕一个中心”就是要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这个中心,结合民族工作实际,牢牢把握中央确定的新世纪新阶段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个民族工作的主题,坚持纪检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通过纪检工作为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和民族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民族工作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供政治和组织保证。这是我们纪检工作的基本出发点。
“强化两项职能”就是纪检监察部门承担着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项职能,依据党章和行政监察法,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方面,要按照党章规定全面履行职责,通过三项主要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维护党的纪律。在加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同时,要进一步发挥行政监察的职能作用,紧贴民委的中心工作开展廉政监督,执法监督,效能监督,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这是我们纪检工作的主要职责。
“做好三项工作”就是要做好监督检查、组织协调和查办案件三个方面的工作。监督检查方面要切实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突出加强对监督的重点对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重点内容(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经济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以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勤政廉政的情况),重点环节(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权力行使)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协调方面要协助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组织协调委机关和委属事业单位的反腐败工作。加强对解决党风方面的突出问题、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和对治本抓源头的组织协调,发挥各部门的作用,形成反腐败工作的合力。查办案件方面要按照批准权限、调查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受理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和申诉。这是我们纪检工作的主要任务。
“实现四个负责”就是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工作,保证党的政治路线的贯彻执行,保证党员队伍的纯洁,做到对工作负责,对组织负责,对干部负责,对群众负责。对工作负责,就是无论是从事民委系统的业务工作还是纪检监察工作,工作的目标和政治责任都是一致的,围绕中心工作,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是大家共同的责任,最终要对党的民族工作负责。对组织负责,就是要一级管一级,逐级负责,各单位都要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各级党政班子对党组负责,大家共同对中央和中央纪委负责。对干部负责,就是要从关心爱护出发,严格要求,努力使干部少犯或不犯错误,既要做到惩治坏人又要保护好人,维护团结稳定的工作局面。对群众负责,就是民委系统的群众看着党员,党员群众看着领导干部,各级干部要严于律己,率先垂范,真正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这是我们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归宿。
我们要结合贯彻中央、中央纪委重大战略决策和部署,结合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拓展视野,深入思考,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推动纪检监察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三、求真务实,全面完成今年的反腐倡廉的各项任务
今年以来,委系统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按照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民族工作的中心任务,抓住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和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继续推进了委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现在,全年还剩下3个多月的时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仍然繁重,为全面完成今年的反腐倡廉工作任务,我强调几个问题:
第一,抓根本。中央纪委把贯彻落实《实施纲要》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国家民委党组十分重视这项工作,成立了贯彻落实《实施纲要》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对委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目前,制定国家民委党组贯彻《实施纲要》具体意见的工作已基本完成,这次培训班请大家再次提出修改意见,近期提交党组审定后下发。委属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制定操作性强的具体实施意见。这项工作要求在年底务必完成。
第二,抓调研。民委系统的各纪检监察部门要在深入理解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基础上,紧紧围绕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主动参与到民族工作中,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更好地履行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项职能。驻委纪检组监察局要和委办公厅配合,按照中办要求开展督促检查工作,促进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委属各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要选择好切入点,结合本单位实际,抓好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的监督检查。
第三,抓机制。中央纪委监察部陆续下发了一系列实行派驻机构统一管理的相关文件。国家民委党组和驻委纪检组按照中央的精神,制定下发了贯彻实行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完成了驻委纪检组监察局由过去的双重管理转变为统一管理。从一年的情况看,工作进展是健康的。这次召开统一管理工作座谈会,就是要认真总结前一段工作情况,提出下一步深化这项工作的措施。大家在培训班上,一要进一步把握中央关于实行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在思想上真正领会实行统一管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在行动上自觉地按照中央的要求,增强责任感,扎扎实实地推进各项工作。二要找出实行统一管理后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理顺各方面的工作关系,加强对委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分类指导和组织协调。三要尽快形成《国家民委党组及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沟通办法》、《国家民委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制度》两个文件,为更好地组织协调委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沟通联系提供制度保证。
第四,抓重点。按照年初的工作部署,我强调一下年底需要重点抓的几项工作。一是贯彻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底,委廉政办、驻委纪检组监察局、人事司等有关部门,对各单位和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检查。委属院校等二级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抓紧落实。二是开展制止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委教育科技司和驻委纪检组监察局近日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到各院校,对执行招生工作“六不准”、实施教育收费“阳光工程”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此之前,各院校要进行自查。三是强化对重点基建工程项目的管理和监督。委廉政办公室、规划财务司、驻委纪检组监察局,要对党组下发的《国家民委系统基本建设项目监督暂行办法》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一次联合检查,系统各单位对重点基建工程项目要加强管理。四是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各单位要加强财务监管,继续做好清理“小金库”的工作,严禁用财政经费发放政策补贴,防止各种违反财经纪律现象发生。五是做好清理规范工资津贴补贴工作。近日,中办、国办两次下发文件,明确提出做好清理工资、规范津贴补贴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纪委、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目前,这项工作正在相关部门有序展开。纪检监察部门要积极参与,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工作。六是严格固定资产管理和监督。要改变在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重钱轻物的思想,摸清家底,加强日常管理。这里还要突出强调,必须加强文物管理和保护工作,征集、保护、管理好少数民族文物是相关文化事业单位的重要职责。这些单位要建立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责任制,按照“国家文物法”的要求,做到数量准确,账簿记载和实物相一致,保护措施完备,保证文物不损坏、不丢失。
第五,抓办案。结合国家民委系统实际继续做好信访举报工作,要着重查办招标投标、物资采购、资金运作、招生办班、教材收费等领域和环节中发生的案件,以及违反组织人事纪律,领导干部严重失职渎职、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等案件。各单位正在核查和立案查处的案件,要集中力量抓紧查办。案件查办工作要严格执行中央纪委监察部下发的《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意见》,规范办案工作,提高办案水平。
第六,抓关键。反腐倡廉工作涉及到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各个领域,需要多学科知识的支撑。如果我们对反腐倡廉工作所涉及的知识知之不多,甚至完全不了解,就很难胜任工作。委系统各级纪检监察干部都要按照吴官正同志提出的做好反腐倡廉工作需要提高五种能力的要求,加强学习,努力实践,增长才干,只有这样,才有资格说话,有底气办事,胜任并做好工作。大家要珍惜这次难得的培训机会,集中精力,静下心来,认真学习;要结合实际,探讨研究一些问题;要遵守培训班的纪律,服从统一安排,有情况及时报告。
同志们,借这个培训班开班动员的机会,我讲了以上几点意见,有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最后,预祝培训班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