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发[2010]95号
委属各院校:
今年7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召开了新世纪以来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发表了重要讲话。会后,教育部下发了《教育部关于认真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实施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教办[2010]8号),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各院校要高度重视,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的各项工作抓紧抓好。
一、提高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和部署上来。这次会议是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在全面落实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的重要讲话和《教育规划纲要》描绘了2010至2020年我国教育改革发展的蓝图,不仅对推动未来十年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要充分认识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实施《教育规划纲要》的重大战略意义,深入领会和准确把握精神实质,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好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教育规划纲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学校工作的中心任务。
二、认真贯彻,把中央的要求真正落到实处。要迅速行动起来,抢抓机遇,乘势而上,把贯彻落实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抓紧传达学习、研究贯彻意见,尽快部署落实。要研究制订落实计划,明确贯彻落实思路、重点任务,进一步完善政策,制定具体措施,切实增强工作的科学性、创造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要结合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各项任务特别是“实施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认真研究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今年9月份委里将听取一次各院校的工作汇报,并根据教育规划纲要的要求,研究如何进一步加强委属院校的工作,包括民族院校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三、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院校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宣传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重要讲话和《教育规划纲要》的精神。要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宣传《教育规划纲要》中的相关内容,宣传学校改革发展的新成果、新经验以及发展成就,宣传为民族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典型,为推动民族高等教育事业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各院校要切实落实任务、明确责任、抓紧部署、统筹推进,以积极进取的奋斗精神、求真务实的科学精神和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把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学习宣传好、贯彻落实好,并以此为契机,促进民族高等教育事业实现新的更好的发展。
国家民委办公厅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