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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民委经济发展司关于开展委托研究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1-04-21 17:34  浏览次数:   来源: 经济发展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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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民族大学、中南民族大学、西南民族大学、西北民族大学、大连民族大学,民族建筑研究会:

  根据《国家民委经济发展司委托研究课题结题验收规范》,决定在5月和6月陆续开展少数民族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委托课题验收工作,请你们按照有关要求做好准备工作。现将验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受理范围与申报材料

  (一)受理范围

  2010年与国家民委经济发展司签订委托研究课题,达到了课题设计目标,按照合同要求时限需结题的课题,均可申请结题。

  (二)申报材料

  各单位应认真、如实地填写《国家民委经济发展司委托研究课题结题申请表》、《国家民委经济发展司委托研究课题验收确认表》和课题研究报告。

  二、结题验收的组织与程序

  (一)结题验收的组织

  1、课题结题工作由经济发展司负责组织。

  2、课题结题验收的结果分为同意结题和不同意两类。

  (二)结题验收的程序

  1、课题负责人填写《国家民委经济发展司委托研究课题结题申请表》及相关结题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报送国家民委经济发展司。

  2、国家民委经济发展司对结题申请表进行资格审查,并委托课题承担单位邀请评审专家,经国家民委经济发展司确认后,再确定评审专家组人选及验收评审的时间。   

  3、国家民委经济发展司综合评审专家组提出的评审意见,并进行审定、批复。

  三、结题申请材料的受理时间

  结题申请材料的受理截止时间为2011年4月27日。

  四、结题申请材料邮寄地址与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5120信箱 国家民委经济发展司

  邮编:100094

  咨询与联系电话:010-62881166-2125

  联系人: 冯常海

  电子邮箱:mwtjc@seac.gov.cn

  附件:(点击可下载)

  1、国家民委经济发展司委托研究课题结题验收规范

  2、国家民委经济发展司委托研究课题结题申请表

  3、国家民委经济发展司委托研究课题验收确认表

国家民委经济发展司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Produced By CMS publishdate:2011/04/21 17:4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