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民族大学、中南民族大学、西南民族大学、西北民族大学、大连民族大学,民族建筑研究会:
根据《国家民委经济发展司委托研究课题结题验收规范》,决定在5月和6月陆续开展少数民族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委托课题验收工作,请你们按照有关要求做好准备工作。现将验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受理范围与申报材料
(一)受理范围
2010年与国家民委经济发展司签订委托研究课题,达到了课题设计目标,按照合同要求时限需结题的课题,均可申请结题。
(二)申报材料
各单位应认真、如实地填写《国家民委经济发展司委托研究课题结题申请表》、《国家民委经济发展司委托研究课题验收确认表》和课题研究报告。
二、结题验收的组织与程序
(一)结题验收的组织
1、课题结题工作由经济发展司负责组织。
2、课题结题验收的结果分为同意结题和不同意两类。
(二)结题验收的程序
1、课题负责人填写《国家民委经济发展司委托研究课题结题申请表》及相关结题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报送国家民委经济发展司。
2、国家民委经济发展司对结题申请表进行资格审查,并委托课题承担单位邀请评审专家,经国家民委经济发展司确认后,再确定评审专家组人选及验收评审的时间。
3、国家民委经济发展司综合评审专家组提出的评审意见,并进行审定、批复。
三、结题申请材料的受理时间
结题申请材料的受理截止时间为2011年4月27日。
四、结题申请材料邮寄地址与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5120信箱 国家民委经济发展司
邮编:100094
咨询与联系电话:010-62881166-2125
联系人: 冯常海
电子邮箱:mwtjc@seac.gov.cn
附件:(点击可下载)
1、国家民委经济发展司委托研究课题结题验收规范
2、国家民委经济发展司委托研究课题结题申请表
3、国家民委经济发展司委托研究课题验收确认表
国家民委经济发展司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