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 入 日 期:2008.09.22
截 止 日 期:2008.10.13
国家民委就“直属高校法人代表离任审计(南方区)”项目进行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基本信息
1.招标单位名称: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2.招标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2号
二、招标项目性质:直属高校法人代表离任审计(西南民族大学、中南民族大学)
三、招标项目主要内容:见附件
四、审计报告内容要求:审计报告除离任审计所需提供的基本核查情况外,还应包括:
1.审计对象履行经济决策责任情况。主要为重大经济决策、固定资产投资和对外投资情况,有无因决策失误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和严重损失浪费的问题。
2.履行经济运行责任情况。主要为各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各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无执行不力、隐瞒截留财政收入、挤占挪用专项资金、财政收支不真实、不合法和经济效益差的问题。
3.履行经济管理责任情况。主要为履行经济管理职责的措施、办法和效果;有无管理不善,渎职或是制造成部门、单位或下属机构财务管理混乱,影响干部职工利益和正常经济秩序的问题。
4.履行经济监督责任的情况。主要为是否建立并实行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认真行使对下属核算单位或系统的监督职责,发现的主要问题、处理处罚情况及其落实情况。
5.履行经济发展责任情况。主要为任职期间是否在经济决策过程中产生一些短期行为,导致部门、单位或下属机构发展后劲不足甚至危害单位的长远战略。
6.关于个人遵守廉政规定的情况。主要为任职期间有无侵占国家财产、超标准配置公务用车、通讯和办公设备、利用公款装修住房,有无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索贿受贿、为个人、家庭或小团体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公务活动中有无违反廉政规定的问题等。
7.对审计对象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总体评价。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经营范围涉及审计业务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投标人就本项目所派驻的注册会计师及其他相关人员,必须是投标人的在职工作人员;
4.招标人须具备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及高校财务审计工作经验;
六、投标报价要求:根据项目特点、工作量及可能接受收费水平,确定报价上限为18.2万元,其中:西南民族大学10万元,中南民族大学8.2万元。
七、评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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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内容 |
权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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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方案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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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配备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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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工作经验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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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道德记录和质量控制水平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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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响应程度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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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 |
20% |
八、出具审计报告时间:同时进驻各审计单位,并自正式进驻审计单位起15个工作日提交报告。
九、投标书递交
时间:2008年10月13日16:00截止(北京时间)
形式:投标人代表以密封包装形式当面递交(一式五份并请在封面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报价单请单列一份;
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2号国家民委规划财务司(国家民委办公楼1013室)。
十、其他事宜
1.评标方式:由招标单位组织评标小组,现场评标,确定中标单位;
2.参加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则对该项目作废标处理;
3.投标咨询电话:010-66508114;
4.中标结果通知:由国家民委规划财务司向中标单位发出书面通知;未中标单位电话通知,招标文件不予退回。
附件:1.西南民族大学招标项目主要内容
2.中南民族大学招标项目主要内容
附件一:西南民族大学招标项目主要内容
1. 审计期间:2005年1月至2008年7月
2. 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单位性质:事业单位;
(2)单位主要业务:培养高等学历少数民族人才,包括哲学类、经济学类、法学类、工学类、理学类等11门学科的高等本、专科和硕士研究生的学历教育以及相关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等。学校占地面积1800余亩,分三个校区,下设19个学院、1系1部,在校学生2万余人,教职工1500余人。办学基础设施和实践教学条件建设均达到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指标A级标准;
(3)单位执行的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
(4)所属单位情况:无;
(5)单位2007年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99539万元;
(6)招标项目实施地点: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四段16号。
附件二:中南民族大学招标项目主要内容
1. 审计期间:2005年1月至2008年7月
2. 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单位性质:事业单位;
(2)单位主要业务:学校占地1446亩,现代化校舍面积近70万平米,现有教职工1725人,各类在校学生25132人。学校主要从事经济学类、法学类、文学类、历史学类、理学类、工学类管理学类学科高等专科、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学历教育以及相关科学研究、继续教育、专业培训与学术交流;
(3)单位执行的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
(4)所属单位情况:学校后勤集团为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
(5)单位2007年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00000万元;
(6)招标项目实施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民院路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