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机构职能
 

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 2006-01-26 15:44  浏览次数:   来源:
【 字体:  】  【 评论 】   

主要职责

承担国家民委部门预算、机关本级财务收支和民族工作经费管理工作;承担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承担国家民委国有资产、基本建设、政府采购和住房制度改革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内部审计、国有资产、基本建设、政府采购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财务司设4个处级机构:

综合处

预算管理处

行政财务处

资产与基建管理处


 



更新时间:2008年10月8日

Produced By CMS publishdate:2008/11/03 13:4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