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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民委确定2006年十项重点工作

发布时间: 2006-03-06 15:16  浏览次数: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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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是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年。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并结合国家民委实际,为确保国家民委今年以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实现“十一五”时期民族工作的良好开局,在坚持统筹兼顾、全面推进的前提下,举全委之力,国家民委确定了2006年突出抓好以下十项重点工作,力争取得新突破。

  这十项重点工作是:一、召开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经验交流会;二、举办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高级研讨班;三、开展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情况的督促检查;四、落实《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兴边富民行动“十一五”规划》和《少数民族事业“十一五”规划》,编制《国家民委基本建设和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五、办好第三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六、召开城市民族工作座谈会,修订《城市民族工作条例》,推动《国务院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的制定和出台;七、落实国家开发银行400亿元优惠贷款;八、扶持特困少数民族加快发展;九、启动庆祝内蒙古自治区成立60周年中央代表团活动的前期筹备工作;十、做好《国家民委“三定”方案》修订工作。

  来源:国家民委信息中心

Produced By CMS publishdate:2009/01/07 15:1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