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陈改户同志免职情况的通知
民办发〔2010〕1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副省级城市民(宗)委(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宗局,委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中共中央组织部任免通知(组任字〔2010〕140号),免去陈改户同志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党组成员职务。
中国共产党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二○一○年十二月九日
主题词:人事 免职 通知
抄送:委党组成员,专职委员,驻委纪检组监察局
国家民委办公厅 2010年12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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