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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民委20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递补公告

发布时间: 2008-02-13  浏览次数:   来源: 人事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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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有1名进入我委面试范围的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现根据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公务员面试递补的相关要求和原则,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按照公共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考生名单如下:

 

姓 名

准考证号

报考部门

职位代码

最低面试分数线

马 琳

10917771719

教育科技司

04003001

121

  特此公告。

 

                         国家民委人事司

                       二○○八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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