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工作总结
在委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杨健强副主任的指导下,经济发展司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民族工作的指示和国家民委的中心工作,开拓进取,团结奋斗,基本完成了全年工作计划和党组交办的任务。
1、兴边富民行动有了新突破。兴边富民行动今年继续被列入国务院工作要点。国务院审议通过了《规划》并下发《关于印发兴边富民行动“十一五”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07]43号)。
实施《规划》,一是与财政部将兴边富民行动重点县在原有37个重点县的基础上扩大到60个,投入资金1.8亿元。与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07年全国兴边富民行动重点县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认真组织项目,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做好兴边富民行动的各项基础工作。二是协调有关部门,积极为边境地区办实事、解难题。召开中央有关部门落实《规划》座谈会,分解和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和主要任务。仅公安部、教育部、交通部、农业部、水利部、广电总局就为边境地区安排资金50亿元。三是加强《规划》的宣传。在中国政府网进行了《规划》政策解读,新华社、人民日报、经济日报等中央新闻单位都进行相关报导。四是积极发动社会力量,支持边境地区发展。协调促成了山东泰安康平纳毛纺织集团为西藏边境乡镇小学生捐助价值500万元的校服,并召开新闻发布会。这是《规划》实施后社会力量支持边境地区的首个成功范例。
2、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工作稳步推进。今年是全面实施《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的第二年。按照“国家扶持、省负总责、县抓落实、整村推进”的方针,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推动《规划》全面实施,取得积极进展。一是加大了投入,落实了资金项目。投入资金1.82亿元,已全部落实到人口较少民族聚居的10个省区。国家发展改革委保证了专项建设资金2亿元的投入用于基础设施方面的建设。二是召开了两次会议,总结经验,部署工作。在北京召开通报和座谈会,向国务院有关部门通报、交流一年来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工作的情况,共同研究下一步工作思路。在云南召开了全国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总结交流和学习云南省开展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工作的经验,部署重点工作。回良玉副总理在我们的报告中批示:“此事抓的很好。可送国家民委各位委员阅。望有关部门继续给予支持,有效推进《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的实施,切实为人口较少民族解难题、办事实。”三是实施《规划》情况的调研。四是协调国务院扶贫办,优先将人口较少民族聚居的345个贫困村纳入整村推进规划实施。五是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合作的“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综合扶贫示范项目”,启动新疆、云南、内蒙、青海等省区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地区的项目。六是完成了2006年全国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工作一年来的动态监测情况的汇总。同信息中心合作,建立了中央、省(区)和县三级联网的“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动态监测网络系统”。完成了《中国人口较少民族》画册的编译、出版工作。
3、扶持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政策落实取得新进展。一是完成了“十一五”全国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企业的调整工作。最后确定1735家企业(不含26家边销茶企业)作为“十一五”期间全国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下发了《关于确定“十一五”期间全国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的通知》。二是进一步完善“十一五”期间民族贸易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与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财政部、税务总局和国家民委关于民族贸易企业销售货物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133号)。三是启动“中国少数民族特需商品传统生产工艺和技术保护工程”。四是协调财政部,下达2007年民族贸易企业网点改造和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技术改造财政贴息资金。五是协调财政部设立了用于扶持少数民族特需商品生产企业技术改造、技术推广、技术培训等的“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补助资金”。六是支持有关部门和省区举办“全国民族医药博览会”等活动并取得了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4、宏观经济形势监测和经济社会指标统计工作取得新成绩。向国务院上报了民族地区2006年经济发展情况及2007年发展思路,提出了进一步加快发展的建议。召开2007年民族地区经济形势分析会暨中国少数民族经济研究会年会。开展了全国农村贫困监测工作,参加《中国扶贫监测指标体系研究》和《2007中国农村贫困监测报告》的编写工作,完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贫困监测报告。举办了“首届全国民委系统统计员培训班。”与国家统计局编制印发了《2006年中国少数民族和民族自治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报表》,起草下发了《中国民族统计年鉴》(2007)编排大纲。开展了2006年度民族统计数据分片审核汇总工作。完成了《中国民族统计手册》(2007)编辑制作和《中国民族统计年鉴》(2007)的编辑工作,增加了陆地边境县经济发展情况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边境团场情况。
5、民族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走出新路子。进一步推进少数民族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在河南省召开了“中部六省民族地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现场推进会”,认真总结了各地在开展少数民族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
6、加大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资金和项目支持力度。2007年度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新增1亿元,总量达到6.7亿元,比去年增长了17.5%。下达资金突出强调了要经济、社会事业项目统筹安排,并要加强监督与管理。落实国家民委与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金融合作协议取得实质性进展。截至2007年底,各省、区、市民委向开发银行申报各类项目达343个,总金额约110亿元。目前已发放贷款8.8亿元,支持项目16个。协调国家发改委支持内蒙古自治区成立60周年大庆有关建设项目19项工程,支持资金30.6亿元;协调落实明年广西、宁夏自治区成立50周年大庆有关建设项目资金56亿元。
7、对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政策研究取得进展。参与了调查研究和起草《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年(32)号文件)。向国务院西部开发办公室报送了《国家民委西部开发2006年工作总结和2007年工作设想》,国家民委部分工作被国务院西部开发办列入西部开发简报报送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和相关部门。参加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的青海藏区和宁夏自治区发展问题的调研,并参与了国家即将出台相关政策文件的讨论并提出了意见。
启动民族地区财政转移支付问题研究课题。与商务部外贸司开展边境贸易问题的研究,拟提出调整和完善边境贸易政策措施的建议。
参加了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的全国联合扶贫调查,提出实施特困少数民族群众解困工程的建议。继续做好电脑农业推广工作、救灾工作和国家民委定点扶贫工作。
配合相关部门推动广西北部湾新区开放开发纳入国家战略,并向有关部门提出了意见建议。提出的西部民族地区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情况被国办刊用。
8、加强业务培训和对外经济交往、合作。举办全国民委经济处长培训班,配合人事司举办了“全国边境县党政领导干部经济管理研讨班”、“人口较少民族干部培训班”。首次接待了“美国少数民族企业协会”访华考察团,并组织我国少数民族企业考察团参加美国少数民族企业协会第35届年会。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合作的“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综合扶贫示范项目”,世界银行资助的“加强方案设计和能力建设,优化实施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十一五专项规划”项目均顺利启动。
9、完成了党组和委领导交办的日常工作。
2008年工作要点
2008年,我们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抓住重点、突出特色、开拓进取、稳步推进”的工作思路,争取重点特色工作取得新成绩,并不断开拓新的工作领域。
1、推动《兴边富民行动规划》全面实施。筹备召开“全国兴边富民行动工作现场会”;继续做好兴边富民行动重点县和《规划》实施情况的调研和总结,争取扩大中央财政对兴边富民行动扶持范围,继续与中央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督促检查《规划》实施和进展情况;帮助有关边境省区,协调、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好边境县发展项目;创新形式,继续加大对兴边富民行动的宣传力度。
2、大力推进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工作。继续推动《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的实施。要加强调研,会同有关部门督促检查项目的落实情况,开展实施《规划》的中期绩效评估工作,总结规划实施情况,筹备召开国务院有关部门参加的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工作座谈会,提出今后工作的思路和建议并报国务院。做好委领导和各司局扶持人口较少民族联系点的服务工作,推动联系点的示范工作。继续开展对口支援22个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工作,力争每年有1至2个发达省市或城市对口支援人口较少民族发展。
3、稳步推进少数民族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有自身的特点,我们将在认真总结各地成功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不断探索和掌握少数民族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规律,坚持“搞好规划、分类指导、突出特点、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工作方针。以发展具有民族特色和地区优势的产业为重点,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为基础,以培养少数民族新型农(牧)民为核心,以保持少数民族优秀传统为特点,以试点先行带动整体推进,从政策上、投入上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的支持力度。筹备召开“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进会”。
4、继续加强扶持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工作。按照动态管理原则,组织抽查各地执行少数民族特需商品生产政策情况,切实提高各省在定点企业管理水平和企业执行政策的严肃性;指导有关单位和省区举办“十一五”期间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企业培训班,特别是新调整进入的企业和民贸民品工作落后的省区;举办东西部省区落实民贸民品政策交流活动,推动、指导东西部定点企业帮扶活动;协调有关部门扩大定点企业贷款行的范围;推动民贸县民族贸易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落实,指导有关省区选择1-3个民贸县,作为对此项优惠政策执行情况的监测点;做好2008年民族贸易企业网点改造和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技术改造财政贴息资金工作;继续实施好2008年度“中国少数民族特需商品传统生产工艺和技术保护工程”(民族毯、民族乐器);对边销茶生产企业(特别是定点企业)的生产状况及销售情况进行调研,做好调整享受优惠政策的边销茶企业有关工作。
5、加强对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以宁夏、广西两个自治区成立50周年为契机,加强对两个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协调落实有关建设项目和资金,争取国家出台有针对性的特殊政策;继续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青海、四川等周边藏区经济社会发展问题的调查研究;加快完成民族地区财政转移支付问题研究和民族地区边境贸易政策研究;继续加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特困问题以及扶贫开发典型经验调研,研究建立农村最低保障制度后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存在的特殊困难和问题,为有关部门明年筹备召开中央扶贫工作会议时向国务院提出政策建议做准备。
贵州省是目前全国惟一没有实现整体小康的省份。对这一现象,我们拟组成专家组调研组,对贵州省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特别是对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等方面政策,进行认真调查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6、继续做好宏观经济监测和统计分析工作。修订、编辑民族统计报表制度,将扶持人口较少民族纳入统计制度;分片审核汇总各地民族统计报表,编辑出版印刷《中国民族统计年鉴》(2008)和《中国民族统计手册》(2008);建立民族统计数据质量考核体系,从数据准确性和据实效性上进行考核,将其作为民族统计系统表彰活动的标准;开发民族统计采集系统和民族统计数据库;召开2008年全国民族统计工作会议,开展全国民委系统统计表彰活动;举办民族自治州、自治县和边境县民族统计培训班。
起草2007年民族地区经济形势分析报告和相关政策建议,报国务院和相关部门;开展对民族地区经济形势的调研工作;继续分专题对民族地区经济发展进行分析研究,加强对民族自治州经济发展状况的分析对比研究;召开2008年民族地区经济形势分析会议;编辑出版《2008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报告》。
7、进一步做好扶贫工作。争取与中科院合作,签订《推广民族地区电脑合作框架协议》,争取技术支持;推动武陵山区电脑农业区域化推广工作,开展跨地区的连片推广电脑农业试点;开展电脑农业专家系统软件验收、评估,评选优秀软件;编撰《民族地区电脑农业推广应用工作指导手册》。在两个扶贫点上,继续推广电脑农业,抓好民族小康示范村的建设,继续配合人事司选派优秀干部到两个扶贫点蹲点挂职锻炼。
召开智力支边座谈会,总结研究新阶段如何发挥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的优势,在继续做好百色智力支边联合工作的同时,支持22个人口较少民族的发展工作。
8、加强对支持少数民族地区发展各项政策和资金投入的落实和检查。加强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落实和投入绩效的检查力度。到2007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设立已经15年,改为无偿扶持资金已经10年。今年,我们要会同财政部和我委其他部门,加强对发展资金落实情况和使用绩效的总结、检查。
完善与国家开发银行的合作机制。更好地发挥民委在民族地区的组织、协调优势,配合各级开发银行,努力探索适合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特点的合作机制。按照《兴边富民行动“十一五”规划》和《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的要求,把落实《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与国家对民族贸易和民族商品生产企业实行的财政贴息及优惠利率政策结合起来。建立定期的会议协商制度,加强调查研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和绩效考核激励机制,把落实《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任务进一步量化、具体化。
9、加强对民委系统经济工作经验总结、规律研究和成果宣传。加强对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民委系统开展经济工作的经验总结,研究和把握民委系统开展经济工作的新思路,提高用科学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拟联合有关省区民委经济处,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编辑出版《共同繁荣发展的探索--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实践回顾》一书。在对近年来国家各项扶持民族地区发展政策进行梳理、研究、解释的基础上,编辑出版《民族经济工作实用手册》。
10、继续加强民族经济干部人才培训和对外经济合作交流。不断总结经验,探索规律,拓宽思路,力求实效,做好国内和海外培训以及对外经济合作交流工作。办好全国各省(区、市)民委经济处长培训班、边境县干部培训班、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工作人员培训班,办出实效,办出特色。进一步加强与美国少数民族企业促进会的合作、交流,组团参加其36届年会。继续积极引进国际组织机构的援助性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