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北京作为首都,56个民族都有人在这里学习、工作和生活。做好北京的民族工作,具有全局性的特殊意义。近年来,我们把落实中央和北京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紧紧抓住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一战略机遇,加快推进少数民族和民族乡村经济全面发展,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为目标,扎实推进首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为促进首都的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实现“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做出了新贡献。
一、大力开展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切实维护首都社会稳定
我们始终把维护民族领域的稳定,作为工作职责中的第一任务,认真抓实抓好。一是把民族团结进步表彰纳入了市委、市政府的表彰序列,下发了《北京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管理办法》。多年来,涌现了以牛街为代表的563个先进集体、967名先进个人。二是制定了涉及民族因素群体性突发事件预案,初步形成了市县两级预案体系,建设完善了民族工作三级管理网络。三是扎实推进社区民族工作。多年来,我们通过创建民族团结先进院、“党小组建在楼上”和建设和谐社区、和谐村镇等活动,倡导各民族和睦相处的良好风尚。今年,又举办了社区民族工作干部培训班,召开了社区民族工作与和谐社区建设理论与实践研讨会,开展了社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评比活动,加强了城乡结合部新兴社区的民族工作。四是做好民族团结教育进课堂工作。召开了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现场会,确定了北京市回民学校等10所不同类别的学校为民族团结示范校,协调和指导相关学校做好新疆班、西藏班工作。五是以协助举办第三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等重大活动为契机,努力营造民族团结的良好社会氛围。文艺会演期间,组织首都各界群众观看了20多场演出,组织参演文艺团体深入京郊民族乡村和企事业单位演出7场,达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六是迅速妥善处理突发性事端。今年,我们妥善处理了东城区回民小学营养餐问题、朝阳区常营部分少数民族群众反映双鹤药业集团环境扰民问题、八里庄清真寺纠纷等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突发性事端,维护了首都民族宗教领域的稳定。
二、紧紧抓住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战略机遇,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乡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我们自觉把民族工作融入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局中,紧紧围绕促进少数民族乡村加快发展的第一要务,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扶持力度。一是制定特殊扶持政策。我市将加快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列入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把加快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纳入全市“十一五”规划,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少数民族乡村经济发展的意见》等政策性文件,设立了少数民族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决定在“十一五”期间达到每年2000万,比“十五”翻一番。二是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十五”期间,我们以5个民族乡和低收入民族村为重点,投入少数民族经济发展专项资金2800万元,扶持了137个项目。今年又投入1200万元,扶持了29个项目。同时,我们还协调各区县加大对民族乡村的资金投入力度,仅近两年全市18个区县就投入2.9亿元,对于改善民族乡村生产生活条件发挥了重要作用。2005年,全市民族村人均收入已由2000年的5046元增加到7515元,增长49.2%,70%的民族村摆脱了低收入的困境。三是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我们帮助解决了土2个民族村近2万人用水难、行路难的问题;投入110万元支持12个民族村和30个低收入村建设文化室;投资30万元为35个民族村配备了电脑设备;建立了面向广大农民的“民族乡村经济发展信息网”;组织两期民族乡村科技骨干培训班;为5所民族学校配备了数字影音成像系统。同时,我们协调市民委各委员单位支持民族乡村发展,市卫生局投入专项资金改造了两个民族乡卫生院;体育局优先安排在14个民族村建设体育设施;文化局支持12个民族村活动经费各10万元,并为5个民族乡配备数字电影流动放映设备;新闻出版局为10个民族村建立益民书屋并配备价值5万元的图书、音像设备等。 四是加大清真饮食网点扶持力度,满足少数民族群众生活需要。针对北京的实际,我们确定了清真老字号、大型清真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大专院校清真餐厅和新建小区清真网点建设四个方面为重点,加大扶持力度。今年安排专项资金800万元,扶持项目37个。针对市民通过我委门户网站反映安贞地区少数民族群众购买清真食品不便的问题,积极协调朝阳区进行市场调研,及时设置清真专柜,受到了群众好评。
三、大力推进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为促进首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组织保障
我们坚持把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类人才作为做好首都民族工作的关键来抓,会同有关部门召开了北京市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座谈会,制定了《北京市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2006—2010年工作计划》,对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做出了新部署。今年,结合换届选举,我们推动民族工作任务较重的区县、民族乡和民族工作重点街道等单位配备了少数民族领导干部。我们配合市委组织部、统战部做好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干部来京挂职工作,今年安排了25人。目前,全市有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类人才4.5万人,比1999年增加了0.9万人,特别是在机关党政干部中,少数民族干部占到了4.9%,高于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市人口4.3%的比例。在区县局级领导干部中,少数民族干部有80人,包括1—2个民族,其中55岁以下占75%,大学本科以上占78%。
民族工作机制和干部队伍建设得到切实加强。民族工作是一项社会工作,仅靠民委一家是不够的,必须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调动方方面面的力量齐抓共管。几年来,我们推动成立了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民委委员制度。今年,我们先后两次召开市民委委员会议,研究民族工作。我们还紧紧抓住市人大执法检查这一有利时机,借势造势,以势成事,推动中央和北京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促进了民族工作的开展。我们坚持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努力造就高素质的民族工作干部队伍。今年,我们对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行政执法培训和考核。按照市政府要求,完成了我委行政许可项目程序性规定、工作岗位、行政执法依据的梳理工作,对20项行政许可事项逐项进行了确认。建设并开通了行政许可在线审批系统,召开依法行政培训班、依法行政工作会,完成了行政执法责任制第一阶段工作,为提高我市民族工作依法行政能力和服务水平奠定了坚实基础。
建设新北京、迎接新奥运,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要以构建和谐社会首善之区为目标,积极学习借鉴兄弟省区市的成功经验,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开创首都民族工作新局面,为推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