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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围绕发展 突出六抓 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前进

发布时间: 2006-12-29  浏览次数: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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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湖南是我国内陆地区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省份,少数民族人口有680万,民族工作线长面广,任务繁重。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加快发展这个第一要务,采取了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有力推动了我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蓬勃发展。

  一、抓民族团结进步,为加快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一是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主流媒体,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党的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三个离不开”思想的宣传教育。仅2005年省级主流媒体的相关报道就有50多条。二是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通过召开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等途径,在全省上下大力营造争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良好氛围。三是妥善调处各类矛盾和纠纷。制定了涉及民族方面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理了各种涉及少数民族的纠纷,维护了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二、抓政策,抓法规,不断优化加快发展的环境

  省委省政府先后作出了关于加强民族工作的决定、关于少数民族人口超过总人口半数县区享受有关民族优惠政策等事项的决定,以及关于贯彻中发正2005[10]号文件的实施意见等6个文件,初步形成了市场经济条件下比较完备的地方性民族政策体系。相继完成了《湖南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若干规定》、《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和部分自治县条例的制定和修改任务。省人大常委会对全省各地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情况组织了三次大检查,省政府开展了对“个市州贯彻落实民族政策情况的督查。

  三、抓资源整合,形成合力促发展

  一是充分发挥民委委员单位的作用。几年来,各委员单位满怀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深厚感情,自觉地把帮助支持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纳入部门工作计划,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在项目和资金安排上尽量向民族地区倾斜。二是精心组织民族自治地方逢十周年庆祝活动。从2004年开始,我省启动民族自治地方1州7县新一轮逢十庆典方案,对每县县庆支持资金达到2000万元以上。2005年,省政府主要领导到湘西州现场办公,确定了50个建州50年州庆项目,预计总投资将达206亿元。三是大力开展对口支援。2001年以来,省辖6市共为湘西州6县投入帮扶资金5200多万元,引进资金9500多万元,修建了“长沙路”、“湘潭路”等20多个大型项目。四是狠抓扶贫攻坚。全省38个国家和省扶贫开发重点县,有20个安排在民族地区;省直单位100个扶贫重点村,有61个安排在民族地区;把湘西州作为全省扶贫攻坚的主战场,先后两次出台支持湘西州扶贫攻坚的意见。五是实施湘西地区开发战略。2003年,省委、省政府作出了实施湘西地区开发的重大决策,制定出台了两个重要文件,提出了设立湘西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加大财政转移支付等7大支持政策。从2004年至2008年,省里将组织1140亿元资金,支持湘西地区进行产业开发、基础设施和生态环保建设。

  四、抓人才干部队伍建设,为加快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一是抓好少数民族人才的培养。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制定实施了民族地区人才发展专项规划,建立健全了人才管理工作机制。推动湘西州出台了关于引进、培养人才的意见。二是抓好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制定实施了《湖南省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五年工作规划》。举办了5期少数民族人才干部培训班。2000年以来,全省先后选派了110多名少数民族干部和民族地区干部到中央国家机关和沿海经济相对发达地区挂职锻炼,从湘西、张家界等民族地区选派了100多名县处级少数民族干部到省直机关挂职锻炼,从省直单位选派了300多名年轻县处级干部到民族地区和边远地区挂职锻炼。

  五、抓社会事业建设,促进民族地区全面发展

  一是大力发展民族教育事业。2000年以来,共投入4590万元,帮助民族自治地方建寄宿制重点初中153所。增加了少数民族特困学生助学金,17个民族县每县每年40万元,7个少数民族人口超过总人口半数的县每县每年20万元。2004年以来,省内8所高校每年安排预科招生计划1000人。利用民族专项资金对民族地区实施了“连心工程”和“民心工程”,共安排教育等社会事业建设项目195个,资金1430万元。二是切实加强民,族地区卫生工作。全省农村卫生经费重点向民族地区倾斜,所占比例在1/3以上。重点加强17个民族县医院和180多个乡镇卫生院的,基础设施建设。增加了少数民族医疗减免费,17个民族县每县每年20万元,7个少数民族人口超过总人口半数的县每县每年10万元。三是大力发展民族文化事业。2001年以来,先后举办了2届全省少数民族文艺调演和2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举办了湖南省民族民间文化艺术博览会等多个大型民族文化活动。进一步加强对民族文化遗产的保护,全省共有4处民族文化遗产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8个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项目列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六、抓试点示范,为加快发展探索新途径

  2001年,确定了8个乡镇为首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2004年,在5个不同族别的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市州,确定了6个村作为民族地区新农村建设试点村。2006年,在长沙市创办了城市民族工作联系点,在湘西州确定了2个民族文化联系点。每年给每个新农村建设试点安排40万元,给每个民族团结示范点安排5万元。

  几年来,我省民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民族地区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较大的差距。我们一定要借这次会议的机会,把兄弟省区市的好经验、好做法带回去,认真抓好落实,不断推动全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向前发展,以迎接党的十七大的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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