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26日
国务院扶贫办
解决少数民族群众的贫困问题,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事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事关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因此,我办始终高度重视,积极主动地狠抓落实。
“十五”期间,我办把民族地区的扶贫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紧紧围绕《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以下简称《纲要》)的目标任务,以解决和巩固民族地区群众温饱问题为主要目标,采取有力措施推进民族地区的扶贫工作。一是扩大了对民族地区的扶持范围。2001年,在重新确定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时向少数民族县倾斜,同时把西藏作为特殊贫困片区整体列入国家扶贫开发重点扶持范围。二是加大了扶贫投入。向内蒙古、广西、西藏、宁夏、新疆五个自治区和贵州、云南、青海三个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省份投入的财政扶贫资金从2000年的36.1亿元增加到2005年的48.4亿元,5年累计投入207.7亿元。三是联合制定和实施了人口较少民族扶贫开发规划。从2002年开始,我们与国家民委联合组织开展了人口较少民族农村社区调查,组织编制了《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2005—2010年)》,基本覆盖了人口较少民族相对聚居的贫困村和人口较少民族的贫困人口。四是在扶贫开发重点工作上对民族地区加大了力度。在整村推进扶贫规划工作中,7个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省区(不含西藏)共有4.2万个贫困村制定了扶贫开发规划,占全国贫困村总数的27.9%。在劳动力培训转移工作中,我们在8个民族省区各认定了一个全国性的劳务输出培训示范基地,每个基地安排一定的资金给予支持。在实施产业化扶贫工作中,在8个民族省区中认定了国家级扶贫龙头企业74个,占全国的28.5%。五是在社会扶贫和国际合作中加强了对民族地区的扶持。在东西协作扶贫工作中,安排了实力较强的北京、广东、福建、山东、上海、辽宁和大连、青岛、深圳、宁波对口帮扶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7个省区。在安排中央国家机关定点帮扶过程中,优先考虑民族地区贫困县。在与世行、亚行等国际组织开展的国际合作项目中,重点向民族地区倾斜。
通过多年的努力,民族地区的贫困状况得到明显缓解。到“十五”末,全国民族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从2000年的1187元增加到2005年的1633元。8个民族省区没有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减少了293万人,低收入贫困人口减少了513万人,贫困发生率从8.6%下降到6.2%。民族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改善,群众的生活水平有了明显提高。
“十一五”期间,我办继续把民族地区的扶贫工作作为重点,进行了部署,专门印发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要求各级扶贫部门在制定扶贫开发“十一五”规划时,将民族地区纳入其中,予以重点扶持。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民族地区扶贫开发工作进展良好:一是继续增加扶贫投入,向民族地区投入中央财政扶贫资金51.5亿元,比上年增加3.1亿。二是促进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民族地区又有6073个重点贫困村完成整村推进扶贫规划提出的任务。三是劳动力培训转移和产业化扶贫工作进一步加强,完成了40万劳动力的技能培训,比上年增加5万,其中90%以上实现非农就业。同时安排专项资金,对民族地区贫困农民进行实用技术培训。产业化扶贫工作在继续扶持国家扶贫龙头企业的基础上,对在民族地区认定的68个省级扶贫龙头企业给予支持,带动民族地区贫困农牧民增收。四是认真落实温家宝总理的批示,会同国家民委和云南省集中解决镇沅苦聪人的贫困问题。落实资金11765万元,其中扶贫资金3202万元、相关部门整合资金7335万元、社会帮扶资金1227万元;安排了54个贫困村实施整村推进扶贫规划,3000人异地搬迁,800户贫困农户进行茅草房改造。目前项目进展顺利,苦聪山寨落后面貌正在发生可喜的变化。
下一步,我办将继续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扶贫开发工作。
一是继续给予资金倾斜。在加大中央扶贫资金支持力度的同时,要求地方政府加大对民族贫困地区的投入。
二是继续全力推进扶贫开发重点工作。在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劳动力培训转移和产业化扶贫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三是更加重视人口较少民族的发展问题。协助国家民委开展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动态监测工作,及时了解和全面掌握《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2005—2010年)》的实施进展情况和人口较少民族的发展动态,为科学决策和推进工作提供必要的依据。
四是重视解决集中连片民族地区的贫困问题。集中连片民族贫困地区主要包括青藏高原延伸地区、西南石山少数民族地区、新疆的南疆地区和138个边境县。这些地区的贫困发生率一般在30%以上,农业生产条件、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都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最近两年,党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同志对这些地区的贫困问题多次作出批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不断呼吁,新闻媒体和研究部门也高度关注。这些地区往往在政治、民族、宗教、生态等方面非常敏感,是我们和“三种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做斗争的前沿阵地。我们认为,帮助这些地区群众消除贫困,实现共同富裕,对于民族团结、边疆巩固、政治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也将产生巨大影响。
但是,帮助这些地区的贫困人口解决温饱,成本高,难度大,单项的常规的措施难以奏效。针对这种情况,今年我们组织力量对云南、四川、甘肃、青海等四省的青藏高原延伸区进行了调研,总结了广西“东巴凤”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和西南喀斯特地区科技扶贫的经验,提出了分区研究、连片开发、集中投入、综合治理的基本思路。初步考虑以片区为单位,制定跨县域的综合发展规划,明确在一定期限内对一些地区加大投入力度,集中力量解决一些群众迫切需要解决、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角度看又必须解决的问题,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建设、产业发展等问题。努力使这些地区在2—3年的时间内面貌有一个明显变化。目前我们已经就四川阿坝州大骨节病高发区和云南“直过区”的综合治理提出方案,阿坝州的试点工作已经启动。下一步我们拟与有关部门联合组织经济、社会和自然科学等方面的专家,分片区开展联合攻关,根据不同片区的特殊具体情况,逐一提出更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