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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民委《民族问题五种丛书》修订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

发布时间: 2006-12-19  浏览次数: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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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年7月21-22日,国家民委《民族问题五种丛书》修订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就《民族问题五种丛书》修订工作的指导思想、组织机构、实施方案等问题进行了讨论和部署。国家民委副主任吴仕民同志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专职委员铁木尔同志作了会议总结。来自全国有关省、市、自治区和科研单位的50多名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修订《民族问题五种丛书》是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国家民委党组高度重视,专门研究了《修订、再版〈民族问题五种丛书〉总体方案》,李德洙同志亲自担任总修订编辑委员会主任。《民族问题五种丛书》对中国少数民族的历史、语言、社会发展及民族自治地方的情况等进行了系统的介绍,堪称世界之最,对研究民族问题,制定民族政策,起到了重要作用。随着时代的发展,对该丛书进行重新修订有利于及时、准确地反映少数民族和民族自治地方的新变化,推动民族政策研究和宣传;有利于进一步总结民族发展的内在规律,推动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前进;有利于推动民族学研究的深入,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有利于加强国际交流,特别是向国际社会系统地介绍我国民族问题的理论与实践。

  会议强调,修订工作要坚持以马克思主义、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特别是用有关民族问题的基本理论指导修订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本着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精神,认真研究,扎实调查,使丛书充分体现权威性;坚持发展创新的原则,既要继承以前好的成果,又要注意运用新的方法,新的材料,不断推陈出新。

  会议对《民族问题五种丛书》的修订工作进行了部署:

  一、加强组织领导,贯彻落实修订方案。

  会议指出,各实施单位要从繁荣民族事业的高度,从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从事关民族工作发展大局的高度,认识和抓好修订工作。修订工作涵盖少数民族和民族自治地方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各项事业,要由相应各级政府主导进行。《五种丛书》已经建立了总修订编辑委员会,确立了总体修订原则以及工作目标、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法,各单位应以此为依据,把这次会议精神向有关领导专门汇报,争取领导的重视和支持。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民(宗)委(厅)要尽快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组织班子,提出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责任必须落实到人。原则上,《民族自治地方概况》的主编应由民族自治地方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二、精心规划协调,高质高效实现目标。

  突出抓好四个方面:第一是加快规划进程,各种丛书修订委员会要抓紧工作,对所承担的丛书的修订方案、人员要反复推敲,尽快完善方案。第二是修订与调查相结合,及时反映时代特点,突出重点,全面推进,解决修订工作必须解决的关键问题。第三是各修订委员会要抓好对工作进度和理论观点的统筹。第四是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民(宗)委(厅)要高度重视,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并从现在起建立联系人制度。要通过各方面的努力,使整个修订工作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并在2007年底完成对所有丛书的修订再版工作。

  三、多方筹措经费,切实保障方案的实施。

  会议指出,国家对《民族问题五种丛书》修订、再版高度重视,已经拨入前期启动经费。鉴于时间紧,任务重等因素,会议原则同意修订后的丛书的出版经费由总修订编辑委员会负责筹集;《中国少数民族》、《中国少数民族简史丛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简志丛书》、《中国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丛刊》的修订费用,由总编委会负责筹集;《中国少数民族自治地方概况丛书》的修订费用,由总编委会负责给予适当的启动经费,其余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给予支持。

  会议强调,《民族问题五种丛书》的各修订委员会、有关单位、有关人员要群策群力,把修订工作组织好、实施好,在规定的时间内高标准、高质量地向党和国家、向全国各族人民交出一份令人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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