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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少数民族》修订、再版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06-07-03  浏览次数: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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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少数民族》修订、再版实施方案

  《中国少数民族》系《民族问题五种丛书》之一。该书自1981年出版以来,为国内外广大读者了解中国少数民族的历史和现状,提供了一本权威性、综合性的读物,深受各方面的好评。由于书中使用的民族调查资料截止到1978年,民族自治地方分布截至到1980年,未能反映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少数民族的发展变化及学术界的研究成果,很有必要修订再版。

  现据国家民委修订再版《民族问题五种丛书》的总体方案,结合原版《中国少数民族》需要修订的内容,经研究讨论,拟定《中国少数民族》修订方案如下。

  一、修订工作的原则和内容

  (一)修订的原则

  《中国少数民族》是一本系统性、综合性、权威性介绍我国少数民族历史与现状的通俗读物,在整套丛书中具有提纲挈领和导读的作用,在普及民族知识、宣传民族政策、研究民族问题、开展民族工作上也有积极的作用。这是该书的特点,修订时需要注意把握和努力加以体现。总的说来,修订工作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我国55个少数民族各个方面的情况。

  2.坚持尊重历史的原则,最大限度地保持原貌和风格,保留原书的文字内容,可改可不改的一律不改。

  3.坚持厚今薄古的原则,着重展示55个少数民族在历史演进中,特别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不断发展进步的轨迹和成就。

  4.坚持对有争议的敏感问题宜粗不宜细的原则,防止因为此类问题而出现学术纠纷及其他的不良影响。

  根据以上原则,结合《民族问题五种丛书》总编委制定的“基本保持原貌,统一体例、版本,增加新内容”的总体要求,《中国少数民族》将在原版的基础上,适当调整结构,增补和更新有关数据和资料,力求内容完整,表述规范,语言简洁,通俗易懂。

  (二)修订的思路

  原书具有明显的时代特征。主要依据1956─1978年期间实地调查资料,比较全面、客观、真实地叙述了我国55个少数民族的基本情况,内容涵盖了社会、经济、文化、风俗习惯、宗教、语言、历史传统、阶级和社会分层等各个方面。虽然有些介绍、评论带有当时的政治色彩,用阶级分析的方法得出的结论也不一定准确,但基本材料是可信的。

  1.除文字、排版等编辑上的必要修订外,由编委会在集思广益的基础上统一确定各少数民族叙述内容的大致构成,即通用小标题。

  2.不同族别需要增补的内容、重点等,由撰稿人以关键词的方式予以明确,报经编委会同意后执行。

  3.采用中英文分栏对照的形式,主要增补1980─2005年间调查研究的新内容。

  我们认为,每个民族的介绍都增加通用小标题,小标题下使用关键词,既能保持全书的系统性和完整性,又能简单明了地展示各民族的历史、文化和社会特点。

  此外,由于本书为普及性读物,集知识性、可读性、趣味性于一体,故全书一般不使用注释。

  (三)修订的主要内容

  从目前来看,原版《中国少数民族》数据和资料比较陈旧,缺少改革开放以来的有关情况,有些提法和观点已经过时或者欠妥,体例及编排也不尽如人意。这是本次修订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我们拟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修订工作。

  1.调整结构。
  
  改变原书按照东北内蒙古地区、西北地区、西南地区和中南、东南地区的编排结构,而按各民族汉语拼音开头字母的顺序逐一排列。这样做,比较符合当前我国少数民族分布的现状,也符合国内同类书籍的通行做法。在分别编写每个民族的有关内容时,在各部分前面增加小标题,如“历史渊源”、“风土人情”、“发展变化”等,使内容条理清晰,重点突出。

  2.更新资料。

  吸收有关少数民族族源、语言谱系、历史文化、风俗习惯等方面的最新研究成果。

  使用当今规范的提法和名词术语。

  更新反映少数民族生产、生活情况的图片。

  更新反映少数民族经济、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方面发展情况的数据和资料。

  3.补充内容。

  补充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少数民族在各方面取得的成就。

  补充近年来我国制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法规的相关内容。

  补充近年来我国为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实行的政策措施的相关内容。

  (四)修订后的总篇幅

  鉴于原书需要增补的改革开放以后各民族社会发展变化的内容较多,且要反映出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学术繁荣期的研究成果,初步确定篇幅约为原书的两倍,即全书(中英文)达到200万字左右,分上、中、下三册出版。

  (五)修订稿的出版

  1.书名不变,括号注明是修订版。

  2.仍然采用统一的16开本。编辑、出版体例和原书基本保持一致。

  3.作者署名方式:封面和扉页不标注作者和编者名。原编写者及原出版社名在前言或后记中作必要说明。后记中标明修订编委会组成和主要撰稿人名单。撰稿人承担的修订部分,在该部分文尾括号注明作者姓名。

  4.本书拟由人民出版社改为民族出版社统一出版,考虑到时代的特点,以及本书面向国际社会的实际需要,修订版将采用中英文对照的版式。

  二、关于修订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中国少数民族》修订工作,在国家民委《民族问题五种丛书》总编委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相对独立开展。组织工作由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中心负责,编写工作主要由中南民族大学南方少数民族研究中心承担,工作人员主要由有关的民族工作者和专家学者组成。

  编委会主任:刘宝明(彝族)

  编委会副主任:石玉刚(苗族)许宪隆(回族)

  编委:刘宝明(彝族)、石玉刚(苗族)、许宪隆(回族)、柏贵喜(回族)、徐杰舜(汉族)、田敏(土家族)、董珞(汉族)、吴永章(汉族)、李吉和(汉族)、麻国庆(汉族)、袁晓文(藏族)、杨圣敏(回族)、张有隽(壮族)、马戎(回族)、丁宏(回族)、陈伯霖(汉族)、罗康隆(苗族)、马建钊(回族)、王平(回族)、王德强(藏族)、张中复(汉族)、高占福(回族)、高永久(汉族)、翁乾麟(回族)

  以上人员,如有需要,将视情况作调整。

  主要撰稿人:(略)

  三、修订工作进度

  (一)2005年7月底,完成有关前期工作,包括召开编委会议,确定修订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讨论修订提纲,等。

  (二)2005年8月—12月,完成修订初稿。

  (三)2006年1月—3月,完成初审与修改。

  (四)2006年4月—5月,送编委会审稿。

  (五)2006年6月—7月,据总编委意见和建议作进一步修改。

  (六)2006年10月,正式出版。

 

                       《中国少数民族》修订编辑委员会

                                           二〇〇五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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