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少数民族自治地方概况丛书》修订、再版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1.在国家民委《民族问题五种丛书》总修订编辑委员会下成立《中国少数民族自治地方概况》修订编辑委员会。
主 任:陈乐齐
副主任:(按姓氏笔画为序)马春、马玉芬、王德靖、尼玛次仁、刘明哲、朴永日、张忠孝、张宝岩、李秀英、李铭津、佟钟时、杨盛龙、杨志杰、阿迪雅、贡保甲、肖晓军、罗黎明、钟小毛、贺忠德、胡祥华、舒展、谭建祥
委 员:各分册主要编写人员
2.在《中国少数民族自治地方概况丛书》修订编辑委员会下,由各地民委负责组织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并确定各分册主要编写人员。
二、修订原则
在“基本保持原貌,统一体例、版本,增加新内容”的总原则下,以补为主,重点补充改革开放以来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内容(增补资料截至2004年12月)。对已由县改市的不再修订,对新成立的自治地方要增补《概况》。
除特殊情况外,一般字数控制为:自治区《概况》40万字,自治州《概况》30万字,自治县《概况》20万字。每本《概况》可配地图、区位图和16张照片。每书撰写一千字左右的内容提要及目录。
三、编辑体例
第一章 地理环境
第一节 自然环境
第二节 物产资源
第三节 人口、民族(语言文字、风俗习惯、宗教信仰)
第四节 行政区划
第五节 名胜古迹
第二章 历史沿革与社会变革
第一节 历代行政区划设置
第二节 人民政权的建立
第三节 土地改革(民主改革)
第四节 社会主义改造
第五节 拨乱反正
第六节 改革开放
第三章 民族区域自治
第一节 自治地方的建立
第二节 自治机关的建设
第三节 法制建设
第四节 民族关系
第五节 人民生活
第四章 农业
第一节 农业
第二节 林业
第三节 畜牧业
第四节 渔业
第五节 水利
第六节 特色农业
第五章 工业
第一节 能源生产
第二节 工业企业
第三节 特色工业
第四节 民族传统工业
第六章 交通通讯
第一节 铁路
第二节 公路
第三节 水路
第四节 航空
第五节 邮政
第六节 电信
第七章 财政金融
第一节 财政
第二节 税收
第三节 金融
第四节 保险
第八章 贸易
第一节 国内贸易
第二节 对外贸易
第三节 民族贸易
第四节 边境贸易
第九章 旅游
第一节 旅游资源
第二节 旅游景点
第三节 旅游服务与设施
第四节 旅游经济
第十章 对外开放
第一节 招商引资
第二节 对外交流
第三节 对外经济技术协作
第十一章 社会事业
第一节 教育
第二节 科学技术
第三节 文化艺术
第四节 新闻出版
第五节 广播影视
第六节 体育
第七节 医疗卫生
第八节 民族医药
第九节 社会保障
第十二章 城乡建设
第一节 城镇建设
第二节 主要城市
第三节 小城镇建设(城市化进程)
第十三章 环境保护
第一节 环境保护面临的挑战(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来自各方面的挑战)
第二节 环境保护措施
(说明:以上章节内容可根据本自治地方的实际情况,适当增减、灵活掌握,突出民族和地方特色。技术指标参照国家标准。)
《中国少数民族自治地方概况丛书》修订编辑委员会
二○○五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