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报道 >> 2005年全国民委主任会议 >> 领导讲话
 
 

杨健强在全国散杂居民族经济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 2005-12-21  浏览次数:   来源:
【 字体:  】 【 评论 】   

 

在全国散杂居民族经济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

杨健强

2005年6月27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国家民委研究部署散杂居民族经济工作的专题会议。会议的任务是认真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提高对促进我国散杂居民族经济发展重要性的认识,总结近年来散杂居民族经济工作的经验,研究确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散杂居民族经济工作的主要任务,进一步开创散杂居民族经济工作的新局面。

  这次会议既是一次工作会,又是一次现场经验交流会。会议选择在河南召开,我们感谢河南省提供的丰富经验和热情周到的服务。希望与会同志互相学习,积极借鉴,集中精力把这次会议开好。

  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做好散杂居民族经济工作的重要性

  刚刚结束的中央民族工作会强调,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是现阶段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根本途径。会议一个最鲜明的特点,就是突出了加快发展这个核心问题。从我国少数民族的分布来看,约有三分之一的人口分布在散杂居地区,人口达3000多万人,民族散居化是人口分布的趋势和社会进步的结果。这一民族工作的现实,决定了散杂居民族工作是全国民族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散杂居民族经济工作是全国民族经济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就要求我们,在继续抓好少数民族聚居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力“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和推进“

  兴边富民行动”等项工作的同时,必须高度重视,大力关心和支持散杂民族地区的发展。

  近年来,我国散杂居民族经济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少数民族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壮大,呈现勃勃生机,许多企业已经发展成为当地的经济支柱和利税大户;清真食品产业发展迅猛,管理日益规范,不仅满足了回族等少数民族群众的需要,而且逐步成为具有民族特色的重点产业;电脑农业作为推广适用农业技术的有效载体,提高了农民的科技素质,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各级政府加大投入,帮助民族乡、村改善生产生活条件,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特色产业,促进群众增收;各地认真组织对口支援,扶贫济困,巩固和发展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实践证明,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不断健全民族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是加快散杂居民族经济发展的前提;依法行政,制定相关扶持的政策、法规是加快散杂居民族经济发展的保障;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是加快散杂居民族经济发展的重要指导原则;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是加快散杂居民族经济发展的关键。希望大家认真总结成绩和经验,提高我们的执政能力和领导经济工作的水平。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是散杂地区少数民族居住分散,发展投入少,经济规模小,产品竞争能力弱;由于地理、自然、历史等方面的原因,大部分散杂居少数民族在当地发展中仍处于后进水平,一些民族乡、村生产生活条件差,社会发展滞后,有的少数民族群众尚未解决温饱问题;散杂居民族地区大都处于城乡结合部,民族关系复杂而敏感,群众维权意识较强,出现问题传播速度快,涉及面广,影响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事件时有发生;随着市场经济和城市化的发展,散杂地区的民族成分和少数民族人口会越来越多。如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大学生到内地就业,少数民族群众进城务工经商,少数民族妇女婚嫁落户,都对散杂居民族工作特别是民族经济发展提出了新的课题和更高的要求。

  认真研究和解决散杂居民族经济发展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根本要求,是各级党委、政府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执政理念的重要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具有重要的意义。第一、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实现这个目标,重点和难点在农村,重中之重,难中之难在少数民族地区。散杂民族地区属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只有这些地区工作做好了,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如期完成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才能顺利推进。第二、事关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巩固和发展。我国是56个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大家庭,平等是基础。各民族一律平等,不仅包括法律上、政治上的平等,也包括经济、文化各个方面的平等,只有民族的完全平等,国家才能长期稳定和发展。现在散杂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仍然落后,这种状况如果长期不能改变,各民族的平等就不可能真正实现。只有对欠发达的散杂民族地区加大扶持和帮助的力度,逐步缩小他们与其他民族和周边地区的差距,才能真正实现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第三、事关科学发展观的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坚持以人为本,促进欠发达散杂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高散杂居少数民族的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充分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切实保障散杂居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就是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也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总之,我们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散杂居民族经济工作的重要性。

  做好散杂居民族经济工作,具有许多有利条件:一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中强调要“切实加强城市和散居地区的民族工作”。散杂居少数民族所在省、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比较高,具备帮助欠发达地区发展的物质基础和条件,近年来,各省市都把帮助散杂居民族经济发展放到重要位置,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扶贫济困,帮助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越来越成为人们的共识,社会各方面广泛支持参与的力度不断扩大。二是促进发展的区位优势明显。散杂民族地区一般地处或接近区域经济文化中心,交通比较便捷、信息比较通畅、投资环境比较优良,人员往来比较多,市场容量比较大,容易受到城镇经济的辐射影响,可以通过多种渠道将发达地区的先进技术,优秀人才和经营管理经验传播到民族地区,因而经济社会发展被拉动的作用比较强。特别是回族,具有经商传统,又能吃苦耐劳,有的收入已达到或超过当地平均水平。他们经营的个别行业成为了当地利税大户,在区域经济中占有一定位置。三是各地在实践中已经摸索出一些促进发展的有效途径和成功经验。比如,扶贫到村到户,整村推进;推广电脑农业,农业产业化与农业信息化相结合;产业化、规模化、规范化地发展清真食品;“双民双赢”,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民族工作社会化与民族小康村建设相结合;城乡结合、山坝结合、对口支援、劳务输出;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促进群众增收等等。只要我们认真总结和积极推广这些有益的经验,将对散杂居民族经济发展产生极大的推动作用。总之,我们民族工作者,必须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下更大的决心,花更大的力气,采取更有力的措施,努力促进我国散杂居民族经济更快更好地发展。

  二、因地制宜,认真抓好散杂居民族经济发展的重点工作

  加快散杂居民族经济发展必须理清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落实工作措施,才能取得扎实的工作成效。

  散杂居民族经济发展总的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因地制宜,因族举措,分类指导,从本地实际出发,走出一条具有本地特色的加快发展的新路子,坚持国家帮助,发达地区支援,散杂民族地区自力更生相结合,不断改善各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提高各族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素质和健康素质,努力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社会和谐。经济社会发展基本达到当地中等或以上水平。

  根据上述总体要求,当前散杂居民族经济发展应着力抓好四项重点工作:

  (一)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

  非公有制经济是最具活力的经济增长点,也是加快发展民族经济的现实选择。2005年2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的36条相关规定在投资核准、融资服务、财税政策、土地使用、对外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方面,放宽了对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的要求。并出台了相关的优惠扶持政策。国家的这些政策对少数民族地区非公经济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实践证明,谁见事快,抓得早,政策用得活,谁的发展就快。河南省非常重视非公有制经济在促进经济增长、扩大就业和活跃市场方面的作用,通过制度创新,增强企业活力,该省民族地区非公有制经济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明显提高,民族地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了,企业又反哺农业,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实现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湖北省民委在全省民族地区开展“双民双赢”活动,通过改善民族地区的投资环境,吸引民营企业到民族地区投资发展,达到了双赢的目的。去年,湖北省民族地区和非公有制企业签定了1000万元以上项目就达52个,仅恩施州招商引资项目到位资金就达17. 7亿元。福建省开展一个企业家帮助一个贫困户,一个企业帮一个项目,一个发达地区带动一个欠发达地区的“三个一”扶贫工程,带动了200多位非公经济企业家参加了扶贫工作,扶持了众多的畲族群众脱贫致富。

  这些经验给我们的启示是必须把鼓励和支持少数民族地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作为民族经济工作的重点。要积极引导,优质服务,规范管理;协调有关部门,进一步优化政策环境,努力营造一个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社会氛围和投资环境。在扶持发展少数民族非公经济工作中,不仅要给予必要的资金扶持,更要注重教会少数民族群众如何用好用活国家的优惠政策;如何借鉴先进的管理经验,管理经营好发展项目;如何捕捉市场信息,参与国内、国际市场竞争。我们要把民族地区的资源优势、政策优势与民营企业的创业精神、产业优势结合起来,放心、放手、放胆地支持少数民族民营企业家,支持致富带头人,支持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着力把非公有制经济培养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实现民营经济和民族地区互利双赢。

  (二)进一步加强电脑农业的推广工作

  电脑农业是“农业智能化信息技术应用工程”的简称。其实质就是把众多农业技术专家的知识输入电脑,建立一个农业专家咨询系统,指导农民科学种田。电脑农业源起于云南,云南省民委引进中科院合肥智能研究所研制的电脑农业专家咨询系统,先后在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和宁蒗彝族自治县等地试验推广玉米、水稻、烤烟等电脑农业专家咨询系统,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电脑农业在云南开始起步发展,在湖北得到深化提高。2003年10月,国家民委在湖北恩施州召开了全国民族地区电脑农业推广现场会。总结推广湖北省把农业信息化和农业产业化相结合的经验。会后,湖北省民族地区电脑农业的推广又不断扩大,已在民族地区10县(市)的48个乡172个村推广电脑农业,2004年投入资金1200万元,推广农户近5万户,覆盖面积近10万亩。培训农业技术人员2万人次,建立并开通了18家电脑农业网站。把“市场+企业+基地+农户”的产业化模式引入电脑农业,吸引大批民营企业参与电脑农业的推广应用工作,同时还以专业村、民间专业协会、学校作为载体,不断创新推广模式和推广手段,开发本地化的软件系统,推广应用工作搞得有声有色。电脑农业的推广应用为湖北民族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农民增收致富拓展了空间,为发展现代农业创造了条件,一批无公害农业园、生态农业园、种养基地建立起来,推进了农业产业化发展。湖北会议也进一步推动了电脑农业技术在全国的推广速度和发展规模。福建省民委认真抓了霞浦县水门乡、漳浦县湖西乡和上杭县庐丰乡等三个畲族乡的电脑农业无公害茶叶、香蕉和烤烟种植示范点,开发完成了电脑农业专家系统本地化,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推广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实践证明,电脑农业是民族工作部门促进农民学科学、用科学,依靠科技兴农促进民族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和载体,电脑农业在农业产业化发展进程中显示了强大的生命力,受到了各族农民群众的普遍欢迎。希望各地民族工作部门要在切实搞好试点的基础上,加大推广力度,加快推广步伐。具体地讲,就是要进一步推进三个结合:

  一是推进农业信息化与农业产业化结合。以农业信息化推进农业产业化,以农业产业化带动农业信息化。要选择民族地区具有比较优势的特色产业,龙头企业,种植业、养殖业大户推广电脑农业,使电脑农业从单一为农民群众农业生产提供服务向农业生产、加工、销售各个环节提供服务,充分发挥优势,形成服务“一条龙”的模式,为农业产业化提供智力支持和信息服务。使电脑农业技术由“要你推广”变成“我要推广”,形成推广发展的内在动力和机制。

  二是推进点和面的结合。在电脑农业的培训推广中,要继续通过举办讲座、现场培训、上门指导等形式,多途径、多渠道做好宣传、培训工作。抓好试点,通过典型引路,让广大农民真正认识电脑农业的好处。同时要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抓好软件开发,不断提升本地化的电脑专家咨询系统的质量。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抓好网络建设,不断完善电脑农业推广体系,逐步扩大试点范围,用典型经验指导面上的推广,让更多的少数民族同胞直接受益。

  三是国家支持和多渠道筹资相结合。推广电脑农业,完善硬件、软件及配套设施,必须有一定的投入,各级民委要通过典型示范,引起各级领导的了解、重视和支持,积极争取科技推广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等方面的支持,积极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自筹投入,还可以与农村教育、文化、卫生、科技等部门大力协同,通过整合资源,统一规划,综合开发,充分运用现有的硬件设备,充分发挥网络的技术特点和多元功能,发展现代农村社区完备的科技服务体系。

  (三)大力发展好清真食品产业

  由于回族等信仰伊斯兰教少数民族群众在散杂民族地区分布广泛,因此,做好清真食品和其他少数民族特需用品的生产和供应工作,保障满足少数民族在节庆、饮食、丧葬等方面的需要,是民族经济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贯彻党的民族政策的客观需要。

  近年来,我国清真食品产业得到了较快发展,逐步成为了具有少数民族特色和民族地区比较有优势的重点产业。一些少数民族散居地区如陕西、河南及京、津、沪等省市,发展迅猛。生产经营企业成倍增加,企业经营规模不断扩大,管理规章不断完善。天津市各类清真食品企业由1990年的800家发展到目前的2000余家,净增1.5倍。山西省的清真食品企业也达到2000多家,产值7个多亿。涌现出象北京月盛斋、天津鸿起顺、山西栗海、吉林皓月、陕西老孙家等一大批生产经营规模大、竞争力强的清真食品龙头企业。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管理也不断规范。据不完全统计,已有18个省会城市和副省级城市出台了有关清真食品管理的法规或文件。这些法规的颁布和不断完善,为规范清真食品产业的发展,维护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但是,在散杂民族地区,由于清真食品市场规模相对狭小,生产工序和质量、卫生较独特,生产经营成本较高,经济效益相对较差,因而生产量不足,网点分布不够,不能满足少数民族的生活需要。同时也存在管理薄弱,有的清真食品“不清真”的现象时有发生。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继续加强散杂民族地区清真食品的发展。

  一是要完善布点,满足需要。使散杂民族地区清真食品生产供应能满足当地信仰伊斯兰教群众的需要,满足外地流动人口中有清真饮食习惯的人的需要,满足当地其他民族品尝不同口味、消费多样化的需要。为此,要抓好交通旅游沿线、车站、码头清真网点的设立。在少数民族比较聚居的地方,要逐步完善清真食品的生产、管理、销售网络。

  二是要政策扶持,解决困难。2003年以来,国家实行清真食品生产企业享受流动资金贷款年息2.88个百分点的优惠利率和技术改造贷款由中央财政贴息的优惠政策,对清真食品产业的发展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各地要用足用好国家扶持清真食品生产的各项优惠政策,认真研究散杂民族地区清真食品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针对处在不同地理位置清真饮食企业遇到的不同问题,在网点建设、原料配给、税收、信贷等方面采取不同的措施,帮助他们解决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促进散杂民族地区清真食品产业的健康发展。

  三是要规范管理,持续发展。加快制定《清真食品管理办法》,根据不同地区情况,建立健全清真饮食产业的行业规范,明确清真食品生产、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的规范要求和市场准入条件,加强对市场的监督检查,对假冒伪劣产品进行查处。

  四是要壮大产业,树立品牌。不断总结清真食品发展的经验,推动企业走向市场化、产业化。要引入先进的管理经验、树立竞争意识、品牌意识,培植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和竞争优势的清真食品龙头企业。使清真食品产业在市场中做大、做强。要扶持一批重点企业,上规模、上档次,树立名牌。依托这些名牌企业,根据不同地区的物产、群众饮食习惯等特点,发展地方特色的清真菜系和品种,丰富清真饮食文化。

  (四)抓好民族小康示范村的建设工作

  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广大民族地区如何奔小康是摆在各级民族工作部门面前的重要课题。散杂居民族地区对此进行了积极的探索,有的建设“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的特色产业村、经济发展亮点村,有的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集中力量帮助群众改善生产生活条件,都收到了明显的成效。从各地的实践看,集中力量建设一批民族小康示范村,可能是散杂民族地区各级民族工作部门抓经济工作的一个重要载体和抓手。一是建设小康示范村符合党的十六大精神,体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符合广大少数民族群众的意愿,符合新世纪新阶段民族工作“两个共同”的主题。具有时代性。二是散杂居地区大多地处中部和东部,自然地理条件相对较好,温饱问题已基本解决。少数民族人口较少,相对集中在民族乡、民族村,解决问题相对容易。具有现实性。三是所在地经济比较发达,帮助民族村加快发展不仅需要,也有可能,可以凭借这个载体争取各方面的支持。具有可操作性。因此,我们明确提出把建设民族小康示范村作为散杂民族地区经济方面的一项重要工作。本着“重点突破、先易后难、典型示范”的原则,先选择一些交通便利,经济基础好,具有一定规模的优势产业和产品,群众积极性高、领导班子较强的村作为试点,取得经验后再逐步推广。

  建设民族小康示范村,有一个标准问题。即达到什么样的标准才能称为小康示范村?对于这个问题,应该这样认识,即小康示范村建设要有一定的超前性,它引领着农村发展的方向,要有较高的要求。同时小康示范村建设又是一项全新的工作,需要在实践中探索出适合散杂居民族地区发展的新路子。因此,必须坚持实践性、群众性、创造性。也就是要坚持实践第一,尊重群众的创造,给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努力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社会和谐,使经济社会发展达到全省中等以上水平。围绕上述目标,希望各地从实际出发,搞好民族小康示范村的规划,将目标具体化到发展项目上,坚持国家帮助,发达地区支援,民族地区自力更生相结合,不断改善各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提高各族群众的素质,使散杂地区的一批民族乡、村经济社会发展走在全省的前列,与全省同步实现小康目标。

  三、求真务实,不断开拓散杂居民族经济工作的新思路

  要做好散杂居民族经济工作,必须大力推进民族工作社会化、法制化、科学化进程,在工作思路和方法上有所创新。

  首先要建立民族工作社会化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这是促进散杂居民族经济发展的重要前提。散杂居民族地区,少数民族人口少,居住分散,民族经济工作职能弱,手段有限。因此,必须坚持民族工作社会化的路子,实行统一领导,协调各方,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形成促进民族地区发展的合力。在这方面,江西省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经验。江西省委、省政府加强对民族工作的领导,成立常务副省长任组长,分管副省长任副组长,25个省直部门组成的少数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一次会议,研究部署少数民族地区的工作,分解落实年度发展任务,通报检查扶持发展的情况。省直各部门都把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作为份内的事,认真履行职责,抓好相关工作的落实。可以说,领导小组的成立和运行,把民族工作纳入省直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能中,为民族工作和民族地区的发展提供了一个挖掘、整合资源的平台和组织保障,也标志着民族工作社会化机制的建立。此外,党委、政府召开民族乡、村发展现场办公会也是一种好形式。在民族工作部门认真调查研究,提出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的基础上,请党委、政府领导深入民族乡、村,与乡村干部一起落实规划,研究措施,落实项目,解决困难。各部门对民族乡、村往往也高看一眼,厚爱有加,给予大力支持,这样就可以使民族地区发展中面临的问题得以及时有效的解决。实践证明,民族乡经济社会之所以能取得长足发展,都是由于当地各级党政领导重视,针对民族乡实际情况,采取特殊措施,尊重和照顾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因地制宜地帮助和扶持的结果。而民族工作社会化和现场办公会是两种比较好的方法,各地都应根据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实践,为散杂居少数民族加快发展争取更多的支持。

  其次,要坚持依法行政,制定扶持散杂居少数民族的政策法规,为发展提供法律和政策保障。据了解,目前已有超过半数的省、直辖市制定了保障散杂居少数民族权益,加速发展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一些省、直辖市和较大的城市除民族工作部门与财政、金融、贸易、工商、税务等部门共同制定了规范清真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等方面的规定。此外,如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强散杂居少数民族工作的意见》;吉林省先后出台了《民族乡行政工作若干规定》、《吉林省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关于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决定》。广东、辽宁、河南、山东等省也都相继制定和采取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和措施,积极扶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如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确保民族地区工作的正常运转和解决发展中面临的一些突出问题。加大投入,帮助民族地区加快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使散杂居民族地区的行政村实现村村通公路、通电、通话、通邮。极大地改善了投资环境,为民族地区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一般来说,散杂居民族地区所在省市经济实力比较强,民族人口比较少,应该制定更加优惠的政策促进民族经济的发展。我们民族工作者要认真调查研究,积极协调争取,向党委、政府提出建设性的意见。

  第三、要坚持民族经济工作的科学化。这就要求我们要认真搞好发展规划,规划和发展项目要的确定科学,要尊重客观规律,要从实际出发,认真调查研究,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加强道路、通讯、通电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发挥民族地区特有优势,加快发展农牧业、农牧产品加工业、旅游业等特色产业,合理开发矿产资源;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搞好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在发展经济的基础上,发展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在规划制定过程中,要同少数民族群众心连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帮助他们找准发展思路、规划开发项目,做到措施到位、资金到位、感情到位。通过规划实施,使少数民族干部群众不仅获得发展生产、改善生活的资金支持,而且能接受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新观念、新信息和新经营方式。

  同志们,我们肩负着促进散杂居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责任。让我们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认真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努力开创散杂居民族经济工作的新局面,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团结进步、繁荣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评论 】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2号 邮编:100800
网站维护制作:国家民委信息中心 网管信箱: webmaster@seac.gov.cn 
 京ICP备05072582号 建议使用IE,1024×768分辨率 Copyright © 2004-2007 www.seac.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Produced By CMS publishdate:2008/10/21 17:1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