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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在全国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 2005-08-30  浏览次数: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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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国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
工作会议上的发言

中国人民银行
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国务院召开“全国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工作会议”,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民族工作的高度重视。《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2005-2010)年》的发布实施,是支持和促进民族地区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会上,回良玉副总理还要作重要讲话,中国人民银行将坚决贯彻落实好这次会议精神,努力做好支持民族地区发展的各项金融服务工作。借此机会,我就银行系统近年来支持民族地区发展情况和今后的工作设想汇报如下:

  一、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支持民族地区经济发展

  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多年来,人民银行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高度重视对民族地区的金融服务工作,通过综合运用再贷款、利率和信贷政策指引等多种手段,引导银行系统多方面改进金融服务,围绕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特色产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等项目,不断加强对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信贷支持,努力支持和促进民族地区持续发展。

  第一,综合发挥再贷款、再贴现、利率等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作用,对民族地区实行政策优惠。

  民族地区受多种因素制约,贷款风险相对比较大,贷款管理成本高,金融机构贷款积极性受到一定影响。这些年,人民银行积极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不断扩大利率浮动幅度,从2004年10月起,金融机构贷款利率上限基本上已经放开。但为了支持民族地区发展,提高民族地区对信贷资金的吸引力,人民银行在引导各金融机构不断加强民族地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同时,对于民族地区的民族贸易和民族用品生产贷款,一直实行优惠利率。2001年以来,民族贸易和民族用品生产贷款比正常的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平均低2.88个百分点,而且,人民银行明确规定,此类贷款利率不得上浮。

  对西藏自治区执行更特殊的金融优惠政策。贷款规模多年来一直由人民银行拉萨中心支行根据西藏自治区经济发展情况自主决定;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目前平均比全国基准利率低2个百分点。同时,人民银行对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坚持实行优惠贷款利率补贴政策,按照其当年各项贷款平均余额分别给予2个百分点的利差补贴。对农业银行西藏分行,除上述2个百分点的利差补贴外,按照当年贷款平均余额的4%另外再给予特殊费用补贴。

  从2000年以来,人民银行累计对西部地区安排再贷款和再贴现3695亿元,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投向了民族地区,有力地支持了民族地区特色农业、节水农业、生态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第二,加强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指导民族地区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因地制宜地加强信贷政策指导。

  总行要求民族地区的人民银行分支行,在每年初的货币信贷工作安排意见中,都要结合实际需要对支持民族地区发展提出信贷指导目标。定期召开经验座谈会,传达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扶持民族地区发展的总体方针,通报金融支持民族地区经济开发情况及存在问题,督促指导商业银行针对当地经济特点不断改善金融服务,加强政策信息沟通交流。同时,积极指导督促人民银行相关分支机构,针对农牧区贷款难等问题,组织调查组深入农牧区,详细了解当地经济社会金融发展和农牧区金融支持情况以及民间高利贷、寺庙高利贷和民族地区学生助学贷款情况,对基层农村信用社资金运作、贷款利率、扶贫贷款使用等提出指导性意见,并督促有关政策的有效落实。

  第三,加大有效信贷投入,支持民族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协调发展。

  总体看来,这些年银行系统对民族地区的贷款总量持续保持增长态势。少数民族居住较为集中的西部十二省(区、市)各项贷款余额从1999年末的1.63万亿元增加到2005年7月末的4.18万亿元,七年间年均增长13%左右。信贷支持的重点:

  一是加大对民族地区的能源、交通、电网等基础产业和重点建设项目的投入。据国家开发银行统计,该行近年来已累计支持民族地区的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及其配套领域(“两基一支”)项目962个,累计发放贷款2832亿元。目前还有相关储备项目需要信贷资金约1900亿元,将主要用于一些重大项目的建设,解决影响民族地区发展的通路、通讯、通电问题。

  二是针对民族地区的区域特点,不断优化信贷结构。各商业银行积极探寻支持民族地区发展的业务切入点,围绕民族地区优势特色产品区域布局和发展规划,实施有针对性的信贷政策措施。如农行内蒙古分行重点支持乳品龙头企业及奶源基地建设,几年来先后对蒙牛、伊利等乳业集团发放贷款10多亿元,带动了全区养牛业的发展和全区农村牧区的经济结构调整;农行宁夏分行则本着“开发产品建基地、围绕基地建市场、建好市场促发展”的思路,注重培育多层次、多形式、多功能的市场体系,扶持了一批农业科技示范园区,推动全区农业科研、生产、经营及市场的配套发展,形成了农业生产经营的完整的产业链;农行四川分行大力支持阿坝、甘孜、凉山等三个民族自治州,发挥生态旅游资源和水力资源的优势,取得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同时,农村信用社和农业银行积极运用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扶贫贴息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等多种形式,积极促进贷款发放到农户,取得了很好的运作效果。民族地区经济金融持续快速发展,对于促进民族地区文化建设和社会全面进步发挥了有力的带动和促进作用。

  二、继续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积极支持和促进民族地区持续健康发展

  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总体上相对比较落后,经济基础薄弱,总量水平低,结构调整任务大,不少地方脱贫任务还十分艰巨。随着商业银行改革进程的逐步推进,银行市场化经营的要求和支持落后地区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不少民族地区由于基础设施建设落后、信用环境不完善、缺乏好的项目储备等问题,银行完全按市场化原则加大投入有一定困难。银行资金支持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在很大程度上需要借助财政资金的撬动和拉动作用,才能达到期望达到的效果。要着眼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从民族地区实际状况出发,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多方面拓宽对民族地区的资金投入渠道,积极加强民族地区的信用环境建设,改善当地基础设施,积极探索采用财政担保基金、吸引民间资金投入等财政与金融有机结合的方式,营造一个有利于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金融生态环境,不断增强民族地区对增加资金投入的吸引力。

  人民银行将进一步发挥各种货币政策工具的作用,加强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积极支持和引导各金融机构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尤其是人口较少民族的金融扶持力度,集中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按照“分类指导、区别对待”的原则,不断完善对民族地区的信贷政策指导。

  对民族地区有效益、有市场、符合信贷条件的项目,人民银行将积极支持和引导各金融机构按商业经营原则,继续加大支持力度。

  对长远看有市场前景、但短期内因为前景不确定,存在一定风险的项目,人民银行将加强与财政部门的协调,配合财政资金投入,通过建立担保基金、贴息等方式,积极创造有利条件,引导金融机构信贷资金的及时投入跟进,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金”和信贷投入的辐射拉动作用。

  对社会效益较为明显、带有扶贫性质又需要信贷支持的项目,一方面将继续保留现有对民族贸易和民族用品生产以及西藏自治区等的优惠政策措施,另一方面人民银行将配合农业、财政等部门,进一步完善扶贫贷款奖惩机制和运作模式,充分发挥扶贫贷款的积极作用。

  (二)大力推动民族地区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下,资金的流动主要是由各地的信用环境和投资回报来决定的,区域之间的资金流动取决于地方的社会投资环境,社会信用条件好,投资有回报,资金就会流入。推动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关键在于营造一个有利于吸引资金的金融生态环境。人民银行将积极推进民族地区个人和企业征信体系建设,抓好信用社区建设试点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完善贷款担保体系,营造有利于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金融生态环境。

  (三)进一步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突出加大金融机构对民族地区“三农”经济的支持力度。

  改革和完善农村投融资体制,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和创新,加快构建功能完善、分工合理、产权明晰、监管有力的农村金融体系,将有利于民族地区“三农”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大政策性金融的支农力度,在完善运行机制、搞好政策性银行发展定位的基础上,强化农业发展银行对民族地区“三农”的支持。另一方面,要积极稳妥地推进民族地区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加快邮政储蓄体制改革,完善扶贫贴息贷款运作模式,合理构建和发展农村信贷保险体系,引导民族地区各类农村金融机构之间展开适度的、有益的竞争,通过产品创新、工具创新和服务创新,提供符合“三农”需求的金融服务。另外,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正在认真研究小额贷款组织试点问题,在具体工作组织中,我们将充分考虑民族地区的实际情况,逐步推进和培育民族地区农村竞争性金融市场,通过有效市场竞争,不断改进和完善对民族地区的金融服务。

  民族地区发展,特别是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对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意义重大。人民银行将坚持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项政策要求,依法履行央行职责,进一步督促和引导各金融机构切实做好银行系统支持民族地区发展的各项金融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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