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
工作会议上的发言
财政部
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各民族和睦相处,团结友爱,形成了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但是,由于历史和自然地理等因素的制约和影响,目前少数民族地区与其他发达地区相比,经济社会生活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仍有相当多的困难需要克服。特别是22个人口在10万人以下的人口较少民族,绝大部分聚居在西南、西北、东北的偏远少数民族地区和边境地区,居住地自然条件差、社会发育程度较低,生产生活条件亟需改善,贫困问题十分突出。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尽快帮助22个人口较少民族摆脱贫困,实现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富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中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是财政支持民族工作和扶贫开发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重视民族地区发展,把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作为中央的一项基本方针。2001年,国务院办公厅44号函《关于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问题的复函》中,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对人口较少民族实行特殊扶持政策,改善人口较少民族乡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文化教育卫生条件等。2004年5月《中国政府缓解和消除贫困的政策声明》明确提出“加快全国22个人口较少民族贫困地区的脱贫步伐,力争先于其他同类地区实现减贫目标”。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人口较少民族的关心,是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的重要机遇。
长期以来,各级财政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民族工作的政策和决定,与各部门密切配合,采取积极措施,对少数民族特别是人口较少民族的发展给予了大力支持。近几年来,中央财政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2000年开始,中央财政针对民族地区实行转移支付制度,将民族省区和非民族省区的民族自治州每年上划中央增值税增量的40%直接返还,另外40%按照公平、规范的原则,与中央财政安排的资金一道,采用一般性转移支付在民族地区间进行分配。
2000-2004年五年中,中央财政共安排这项转移支付资金229亿元。同时,中央在对地方增加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以及一般性转移支付时,对民族地区还给予了倾斜照顾。特别是从2002年开始,为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加快发展,在测算一般性转移支付标准支出时,根据人口较少民族义务教育学生数、人均支出等情况,进行了单独测算,优先考虑。
二是设立专项资金,支持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1992年,中央财政设立“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实行有偿使用,1998年后改为无偿使用。2005年这笔专项资金规模达到5.2亿元。1998-2005年的八年间累计安排了30多亿元。几年来,各地利用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着力解决少数民族群众住房难、行路难、吃水难、用电难、上学难、看病难等问题,逐步改善了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2002年,针对人口较少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开始从“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中安排一部分资金专门支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2005年又新增加7000万元,资金规模达到了1.12亿元。通过扶持,目前人口较少民族的经济生活状况有了较大改善,其中基诺族、布朗族等民族已基本实现整体脱贫。
三是大力支持民族地区教育、文化事业,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十五”期间,中央财政先后安排了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工程、中小学布局调整、免费提供教科书、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贫困学生助学金、少数民族语言电影电视译制扶持、西部地区少数民族广播电视工作补助、“送书下乡”工程等一系列专项资金。这些资金在分配和使用时,都把民族地区作为重点,明确要求优先考虑少数民族地区。比如,人口较少民族贫困中小学生在2004年就已经全部纳入免费提供教科书的范围。
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各级政府、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为了贯彻中央领导批示精神,加快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国家民委、发改委、财政部、人民银行、国务院扶贫办已在今年8月联合印发了《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2005-2010年)》,明确了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政策措施、组织领导。国务院这次又专门召开会议,部署《规划》的落实工作。今天上午回副总理还要做重要讲话。各级财政部门一方面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今年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回副总理在这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另一方面,要根据规划要求和这次会议的统一部署,切实落实好各项财政扶持措施。一是要加大投入力度。中央财政逐步增加资金投入,改善人口较少民族生产生活设施,支持开展劳动力培训、适用技术推广。采取贴息方式,支持人口较少民族群众发展生产,增加收入。其他财政资金也要尽可能地向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地区倾斜。各有关省区的各级财政部门要对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给予重点支持。二是要加强资金管理,完善机制、创新方式,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要积极配合民委及其他相关部门,共同做好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