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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在全国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 2005-08-30  浏览次数: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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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国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
工作会议上的发言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国务院召开这次全国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工作会议,是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关于加快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的重要批示,落实国务院批准的《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2005- 2010年)》的一次重要会议,意义非常重大。

  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是党中央、国务院的一项重大决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作为国务院的职能部门之一,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在第一时间里进行了研究和工作部署。下面,我就国家发展改革委今年以来,在这方面已经做的工作和做好下一阶段工作的意见,向会议报告如下。

  一、已经做的工作

  (一)配合国家民委,编制《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2005-2010年)》。去年11月,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分别作出了关于要加大对人口较少民族发展扶持力度的重要批示,要求国家民委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加快发展的具体规划和政策措施。国家发展改革委认真学习了总书记和总理的批示精神,多次召集委内有关司研究贯彻批示精神的具体措施,例如,如何把握政府投资的扶持方向,如何组织实施等。经过和国家民委的充分协商和沟通,最终确定了农村基层基础设施,改善村民生产生活条件,发展教育、卫生、文化事业等10个扶持方向和重点。在组织实施方面,结合民族地区的特点,提出规划先行,选准方向,村为单位,组织实施的原则。上述方向和原则都已经体现在国务院批复的《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2005-2010)》之中了。这一规划是指导今后五年国家建设投资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的政策性文件。

  (二)确定国家投资额度。经过反复研究和综合平衡,国家发展改革委已经确定了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专项建设投资的总额度。这是在国债发行逐年减少,落实“五个统筹”,国家承担的投资任务逐年加重的情况下做出的安排,应该说非常不容易。从总量上来看,640个行政村,平均每个村100多万元,力度也不算小,如果规划得好,应该能够干成一些事情。

  (三)召开专项建设规划编制部署工作会议,及时启动规划编制工作。今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民委在京联合召开了部署编制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专项建设规划工作会议。10省区的发展改革委、民委的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明确,《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专项建设规划》要以国务院批复的《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2005-2010)》为指导,在规划目标、建设内容、安排原则上和国务院批复的规划保持一致。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各省区编制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专项规划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在主要参考各省区人口较少民族人口数和行政村数的基础上,提出了各省区国家投资控制数,供各地编制规划时参考。会议还明确了规划编制的时间进度要求,即2005年7月-10月开展调研和编制规划;2005年10月31日前各省区报送规划;2005年11月-12月对规划进行审定。会后,我委会同国家民委印发了编报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专项建设规划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编制规划的具体要求。发展专项建设规划审定之后,项目建设从2006年开始实施。目前,各地正在按要求开展规划编制工作。

  二、对下一阶段工作的几点意见

  (一)认真做好专项建设规划编制工作。今年后4个月,是编制专项建设规划的关键时期。10个省区的发展改革委是编制规划的责任单位,我想借此机会对你们提出几点要求。一是要认真做好调查研究。人口较少民族大都生活在自然条件比较差的边远地区,在发展中面临的具体问题也是千差万别的。要编好规划,首先要做深入细致的调研。只有找准问题,才能做到有的放矢。希望你们主动和相关部门,特别是和民委的同志密切配合,做好调研工作。二是在调研的基础上,提出需要国家支持的建设方向和项目。国务院批复的发展规划中提出的支持方向是面对所有22个人口较少民族而言的,具体到你那个省区,优先解决什么问题,需要规划做出回答。规划要细化到具体项目。我们在规划编制之前,首先将国家投资控制数确定下来,并向你们通报,其目的就是要为你们根据实际可能选好项目创造条件。三是必须要在规定的规划上报期限内完成规划上报工作,只能提前,不能拖后。
  
  (二)严格按照建设程序做好项目前期工作。规划经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家民委批复之后,将作为产生建设项目的依据。但规划不能替代项目审批。各省区发展改革委还要在规划的指导下,一步一步做好项目的立项、可研和初设的编制和审批工作。这一专项建设以国家投资为主,因此,项目的批复工作原则上要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完成,批复文件要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

  (三)对规划项目的资金管理和项目管理还要进一步研究,制定相应管理办法。规划涉及的项目大部分都是以村为单位的基层小项目,这类项目的法人如何设定,资金如何下达,项目如何管理等,都需要进一步研究,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我委将在充分听取有关省区的意见后,抓紧研究制定相关管理办法。项目选好后,狠抓管理将成为工作成败的关键。

  (四)我委安排专项投资,要与财政、金融、扶贫等方面的扶持政策相互配合,形成合力。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加快发展,除了基础设施项目,在劳动力培训、广开就业渠道,加速脱贫,小型加工项目市场化运作的贷款资金支持等方面,要相互支撑,形成合力。切切实实地帮助这22个人口较少民族加快发展。

  同志们,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使他们的生产生活水平尽快地赶上全国的平均水平,是一项艰巨而又细致的工作。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是会出现一些新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不断听取大家的意见,认真组织好项目规划建设的实施。让我们共同努力,争取在5年之后,能够向党中央、国务院,向全国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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