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好规划 统筹协调
促进人口较少民族各项事业全面发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五年八月三十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新疆地处祖国西北边陲,国土面积166万平方公里,占全国的1/6。边境线长达5600公里,与8个国家接壤,是我国面积最大、边境线最长、毗邻国家最多的省区。新疆是一个多民族聚居地区,共有47个民族成份,其中世居民族13个,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60%以上。新疆人口较少民族有塔吉克族、乌孜别克族、俄罗斯族、塔塔尔族等4个,总人口7.37万人。由于历史、自然条件等原因,新疆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地区基础建设落后,生产生活条件较差,教育、文化、医疗卫生事业面临较大困难,这些民族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水平还比较落后。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做好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工作,始终把这项工作作为民族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自国办〔2001〕44号函下发以来,新疆通过建立组织领导机构、编制扶持发展规划、落实各项政策等措施,有力地推进了这项工作的开展,取得了显著成效。几年来,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新疆已完成规划项目80多个,总投资达2.31亿元。这些项目的实施,促进了新疆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各族群众的生产条件得到极大改善,生活水平也有了很大的提高。总结几年来的经验,我们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做法。
一、加强领导,把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
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充分认识到做好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工作,帮助这些民族加快发展步伐,对于进一步增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共同进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自治区把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专门研究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为强化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工作力度,自治区还成立了由政府分管副主席任组长,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民委、发改委、财政厅等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自治区各有关厅局为成员的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自治区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工作。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地州、县市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积极开展工作,确保扶持政策到位。目前,全区上下形成了完整的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工作网络。
二、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确定扶持范围和工作重点
在自治区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领导小组的筹划与安排下,自治区民委等政府职能部门深入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地区,走村入户,开展调查研究,听取群众意见,了解掌握实情,找准问题症结,制定发展思路,为编制发展规划提供详实的依据。通过深入调研,自治区确定了人口较少民族聚居的19个县市、45个乡镇、95个村为扶持重点,纳入到制定发展规划的基本范围。各地各部门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按照因地制宜、因族而异、加大扶持力度、加快发展速度的原则,提出了一批切合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地区实际的发展项目,列入规划之中。
三、制定规划,采取措施,积极促进人口较少民族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2002年年初,自治区按照国家的要求,编制了扶持人口较少民族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规划,明确了“十五”期间人口较少民族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工作任务,提出了加快人口较少民族经济和社会发展项目共159个,总投资约2.5亿元,建设内容涉及乡村通简易公路、乡村通电、村村通广播电视、农村人畜饮水、基本的人口素质教育、医疗机构和设施、群众住房改造及灾后重建、乡村文化站(室)和乡镇干部培训等多个方面。
《新疆人口较少民族“十五”期间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方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积极行动,不等不靠,把这项工作与各部门的日常工作结合起来,同当地的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规划结合起来,采取各种措施,争取资金,落实项目,大办实事,按照规划要求大力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落实了一批群众直接受益的项目,解决了这些群众面临的实际困难,让群众直接感受到了党和国家的关怀。
自治区各有关部门还按照自治区规划要求,编制了一批专项规划,并制定配套措施和办法,大力扶持人口较少民族。自治区交通部门把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的公路建设纳入到县乡道路建设计划中,共投入9411万元,建设农村公路247公里,改善了当地基本的交通条件,降低了运输成本,加快了信息沟通,为当地的农牧民脱贫致富创造了条件。新疆电力部门多方案比选论证,制定了17个人口较少民族未通电聚居乡村的供电方案,通过从大电网引电、建设小水电、利用太阳能光伏电等措施,投资3375万元彻底解决这些未通电乡村的生产生活用电问题。另外,电力公司还把人口较少民族乡村的用电纳入统一管理,实施并完成了城乡用电同网同价,使这些乡村的用电价格大幅下降,切实减轻了当地农牧民的生活负担。
自治区建设厅坚持正确引导、讲究实效、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经济适用、抗震防灾的原则,积极发动群众千方百计筹措建设资金,抓好设计和施工,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为人口较少民族多建房,建好房。建设厅采取各种方式进行全方位的宣传教育,使群众的建房意识有了很大的转变,提高了人口较少民族群众建设住房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另外,还制定了优惠政策,对住房建设和改造项目,一律免费办理所有建房手续,为建房户免费提供建房图纸,免费进行质量监督,有的地方还减免建房户土地承包费用。在建设过程中,各地做到了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技术标准,统一施工规程,统一质量管理,保障了住房建设顺利实施。通过努力,人口较少民族住房条件得到改善,已完成人口较少民族群众住房改造及灾后重建任务2557户,建筑总面积13.29万平方米,总投资2868万元。
根据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目标任务,人口较少民族聚居乡村所在县(市)从实际出发,采取“缺什么,补什么”和因地制宜的办法,积极探索制定了适合该乡村实际的扶贫规划。自治区扶贫办按照自下而上的原则,整合各县(市)规划,编制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较少民族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扶贫规划,对人口较少民族聚居乡村在扶贫资金和项目安排上给予重点倾斜。几年来,共投入扶贫资金5326.9万元,扶持了59个人口较少民族相对集中重点乡村。
另外,我们还通过实施移民搬迁计划,改善人口较少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新疆塔吉克族主要居住在帕米尔高原,从事原始的游牧业。帕米尔高原的一些地方高寒缺氧,环境恶劣,灾害频繁,缺乏基本的生存条件。为从根本上解决塔吉克族的贫困与发展问题,2000年,自治区决定建立两个移民搬迁开发区,投资3.3亿元,分期移民搬迁2000户1万人,将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和阿克陶县塔尔塔吉克族乡的一部分塔吉克族农牧民从深山里搬迁到条件较好的平原地带。经过五年的努力,昔日荒无人烟的戈壁滩,如今显示出勃勃生机,搬迁下来的塔吉克族群众在这片有希望、能收获的土地上辛勤耕耘,安居乐业。
几年来,新疆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人口较少民族的发展仍然面临许多困难,一些地方群众生产生活面临的困难还未能完全解决,需要继续给予大力扶持。今年初,自治区人民政府已经就“十一五”期间继续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安排布置了下阶段的工作任务。目前,我区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国务院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若干规定》精神,结合国家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正在为下一个五年期间我区人口较少民族的发展前景描绘美好的蓝图。我们相信,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家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新疆人口较少民族的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一定会有一个更大的发展,各民族一定能够实现“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伟大目标。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