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下发44号函以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财政部、交通部、卫生部、广电总局、国务院扶贫办等部门对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工作十分重视,在本部门实际工作中尽力体现对人口较少民族的特殊扶持和照顾。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采取一系列具体措施,优先对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地区的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性项目安排国债资金和专项资金。在“广播电视村村通”、“中小学危房改造”、“农村卫生三项建设”、解决农村人畜饮水困难、“送电到乡”等工程项目安排中,覆盖了绝大部分人口较少民族所在的县、乡、村。
教育部在“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中央专款的分配上,对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地区予以重点倾斜;在第二期“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对少数民族特别是世代聚居在山区和边疆的人口少于10万的少数民族地区予以特殊照顾”,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经费用于包括22个人口较少民族在内的贫困地区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为中小学生免费提供课本。对未“普九”且人口在10万以下集中居住的少数民族在工程专款分配上给予倾斜,并根据当地具体情况扶持兴建一批寄宿制学校;从贫困学生助学金专款中拿出一部分用于22个人口较少民族家庭困难学生的学杂费减免和寄宿制生活补助。
财政部自2002年起,在中央对地方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中,考虑对人口较少民族义务教育扶持因素,增加人口较少民族所在省区的标准支出,相应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额。在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和有关教育专项经费的安排中,充分考虑人口较少民族特殊因素,加大扶持力度。
交通部对包括人口较少民族在内的少数民族省区,在交通发展规划、建设、资金等方面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特殊优惠政策。到2010年,力争使所有具备通车条件的乡镇和行政村通公路。
卫生部“十五”卫生专项建设规划涉及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地区的项目有65个,这些项目包括贫困县县医院、农村乡镇卫生院、县级妇幼保健院、地方病防治所、血吸虫病防治所等基本建设。
广电总局的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基本实现了全国已通电行政村村村通广播电视,2002年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电总局投资,按每个村1万元的补助标准,对西部地区和中部贫困县的11846个新通电行政村予以专项补助,这些村的村村通建设任务将于2003年上半年完成。今后广电总局要将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由行政村延伸到自然村,以更好地解决偏远农村听广播看电视的问题。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的范围由行政村拓展到自然村将会覆盖更多的人口较少民族聚居村寨,丰富少数民族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国务院扶贫办和国家民委,按照优先、重点的原则,组织制定“十五”期间人口较少民族扶贫开发规划,力争在“十五”期间整体解决人口较少民族的温饱问题,目前该项工作已全面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