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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部署人口较少民族“十一五”发展规划

发布时间: 2005-08-25  浏览次数: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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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人口较少民族规划领导小组会议,总结“十五”期间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实施情况,安排部署“十一五”期间扶持人口较少民族规划任务。会上,自治区民委就三年来实施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情况进行了总结性汇报。


  新疆有4个民族属于人口较少民族,他们是塔吉克族、乌孜别克族、俄罗斯族和塔塔尔族,总人口6万余人。由于历史、自然条件等原因,这些民族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还比较落后。2001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问题的复函》(国办[2001]44号)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迅速组织有关部门编制了《新疆人口较少民族“十五”期间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方案》,明确了“十五”期间新疆人口较少民族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确立了发展目标,制定了各方面的工作任务,提出了新疆在近五年内做好人口较少民族工作的具体要求,编制了人口较少民族经济和社会发展项目计划表,包括乡村通简易公路、乡村通电、村村通广播电视、农村人畜饮水、基本的人口素质教育、医疗机构和设施、群众住房改造及灾后重建、乡村文化站(室)和乡镇干部培训等方面,共159个项目,预计总投资约2.5亿元。


  三年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国家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各方面的努力,这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和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地州,采取各种措施,争取资金,加大投入,加大扶持力度,落实了一批群众直接受益的项目,解决了一些群众面临的实际困难,让群众直接感受到了党和国家的关怀,产生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通过三年的努力,新疆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环境得到明显改善,规划的实施取得了明显成效。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地区经济发展较快,基础设施建设明显加强,社会事业发展步伐加快,专项资金的使用取得较好效益。据不完全统计,三年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部门和七个人口较少民族相对集中的地州实施规划项目81个,总投资达23077万元。

  来源:新疆民委(200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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