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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太原市大力宣传贯彻《山西省清真食品监督管理条例》

发布时间: 2007-01-12  浏览次数: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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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原市按照省民委的安排,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县区民族宗教工作干部、伊斯兰教教职人员和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者为重点普法对象,采取多种形式,下大力气宣传贯彻《山西省清真食品监督管理条例》。

  市民宗局成立了宣传贯彻《条例》领导组,制定了宣传贯彻实施方案。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分两期组织各县(市、区)民族宗教局长及市局机关工作人员、市伊斯兰教教职人员和全市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者300余人,进行了《山西省清真食品监督管理条例》培训。同时在全市范围内大规模开展了《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活动。他们在《太原日报》、《太原晚报》、太原电视台和太原市电台对《条例》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利用12月4日普法宣传日发放《条例》单行本宣传册,印刷张贴《条例》到每户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场所。通过一个多月的宣传,扩大了《条例》的社会知晓面,增强了影响力,初步达到了普法目的。

  来源:山西省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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