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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清真食品管理条例》已列入2006年市人大立法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 2006-04-24  浏览次数: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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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4日,南宁市第11届人大常委会第44次会议通过同意,将《南宁市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等三部地方性法规列入2006年立法工作计划。4月25日-5月10日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其新率领市人大、政府办、民族、法制办等有关部门领导组成了南宁市清真食品立法考察学习团,前往郑州、银川、西宁、乌鲁木齐等市“取经”考察学习,进行立法前期调研工作。

  南宁市是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目前全市有3000多名回族居民,对清真食品有一定的需求。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外来流动人口的大量增多和对外交往的日益频繁,特别是随着中国——东盟博览会永久落户南宁市,南宁市与东盟国家的人员交往日益增多,而东盟10国中有3个穆斯林国家,其它7国也有大量穆斯林人口,这就要求南宁市要更加重视做好清真食品的管理工作,避免因“清真不清”等问题而引发纠纷甚至引发民族矛盾,影响南宁市与东盟国家的交往,影响国家形象。近年来,经过多次深入调查,南宁市民委向市人大建议必须尽快制定《南宁市清真食品管理条例》,规范对清真食品的管理,并积极做好条例的起草及各项准备工作。

  《南宁市清真食品管理条例》将是广西第一部关于清真食品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它必将促进南宁市清真食品行业的发展,做强做大清真食品业,为中国——东盟博览会客商提供优质的清真食品服务。

  来源:南宁市民委(刘建安、谢国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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