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喀什地区注重妇女干部的培养、使用和女党员发展工作,使各族妇女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决策及管理水平明显提高。截至2007年底,新疆女干部达42835人,占全区干部总数的49%,其中少数民族女干部32897名,占全区女干部总数的76.8%,比2003年增长4%。其中,地厅级女干部1名,县处级女干部81名。全地区女党员达34036人,占全区党员总数的23%。
近年来,喀什地区从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出发,建立了妇女干部培养选拔机制,实行政策倾斜,通过竞争上岗发现人才,逐步建立起民主推荐、跟踪考察、培养锻炼和提拔使用等各个环节的女后备干部人才库,对女后备干部队伍实行动态管理,从而使一批德才兼备、年富力强的各族女干部走上了各级领导岗位。
与此同时,喀什地区积极搭建妇女创业就业平台,加强对城乡妇女的技能培训,有力地促进了妇女的创业就业。5年来,共培训农村妇女38万人次,其中1.6万余名农村妇女掌握了两门以上的实用技术。地区妇联联合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事、扶贫等部门加强了对城镇妇女的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积极开展职业介绍和信息服务,共举办就业技能培训798期,培训妇女47890人次,安置妇女就业再就业21630人,使女性就业再就业率达到47%。
喀什地区还始终坚持把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纳入基层党建的整体格局中,坚持组织覆盖与工作覆盖相结合,进一步发展壮大了基层乡镇、社区、村妇女组织。目前新疆地、县、乡、村妇联组织四级网络健全,共有乡镇(街办)妇联组织171个,乡镇(街办)妇联组建率达到100%,各级妇联组织实现了组织、载体、阵地、经费“四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