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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业成为辽宁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新兴支柱产业

发布时间: 2005-10-12  浏览次数: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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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统计,2000年以来,辽宁民族地区旅游年平均增长速度超过30%,实现旅游总收入72亿元。2005年,民族地区10个县(市)旅游接待人数预计将达到80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达到33.6亿元。在本溪桓仁满族自治县、新宾满族自治县等地,旅游业占GDP比重超过10%,成为新兴的支柱产业。

  在老工业基地振兴中实现民族地区加快发展,一直是辽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近年来,辽宁省注重整合民族地区的旅游资源,将民族特色和历史文化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与产业优势。目前全省8个民族自治县及2个享受民族自治县待遇的县级市的旅游产业规模迅速扩大,已经发展为当地经济的支柱产业。

  辽宁省民委主任佟钟时说,辽宁是一个多民族省份,共有满、蒙古、回、朝鲜、锡伯等51个少数民族,8个民族自治县面积占全省的23%。由于多种原因,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据辽宁省民委统计,2004年8个民族自治县GDP,仅占全省GDP的4.14%,地方财政收入仅占全省的1.5%。

  2000年以来,辽宁省加快整合规划辽东民族地区的旅游资源,试图通过旅游拉动当地经济发展。旅游局组织民族地区组成民族特色旅游的“联合舰队”,参加国内外的旅游促销活动。相近的民族区域统一布局,共同打造精品旅游线路。

  辽宁省旅游局局长武虹剑说,经过整体规划、整合,民族地区的零落的旅游资源,已经形成品牌网络。昔日这些地区宝贵的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养在深闺人不识”,如今声明远扬海外 目前全省有7个民族县(市)跨入辽宁旅游强县(市)行列,形成了以新宾永陵、桓仁五女山等世界文化遗产和北宁医巫闾山辽代历史文化、新宾清代历史文化等为代表的民族文化旅游产品。其中桓仁满族自治县2004年旅游总收入达到3.6亿元,相当于本地区国内生产总值的11.4%;丹东宽甸满族自治县的大青沟镇,旅游从业人员已占全镇人口的59%,旅游收入占农民收入的40%。

  农产品卖难、价贱曾困扰辽东山区的农民多年。随着旅游业兴旺发展,许多农村富余劳动力找到了赚钱的新行当,当地农产品的价值也大大提升。一些民族地区的农民形象地把旅游业比喻成“聚宝盆”。桓仁满族自治县的何先生说,现在每个月都有十多万人到桓仁自治县旅游,当地蔬菜、农产品供不应求。沈阳市场上1.2元左右的大米,在桓仁甚至能卖到1.7元左右的好价钱。

  辽宁省副省长李佳指出,民族地区脱贫致富,要继续打好“民族特色旅游牌”,将辽宁民族旅游打造成国际有名的精品旅游线路。根据辽宁省旅游局规划,到“十一五”末期,民族地区多数县市的旅游收入超过10亿元,相当于当地国内生产总值的12%以上。

  来源:辽宁省民委(向东) 2005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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