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构建和谐社会,进一步加强外来少数民族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成都市锦江区民宗局近日出台《锦江区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人员工作职责》,提出了加强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工作八条措施:一是掌握本辖区内的流动少数民族的基本动态;二是熟悉外来少数民族风俗、人员特点、规律和服务管理途径;三是负责接待流动少数民族来信来访、处理投诉、举报事件及问题反映;四是妥善协调处理好涉及少数民族人员的纠纷和突发事件;五是做好流动少数民族事件处理情况的登记工作;六是分析研究新形势下民族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七是利用板报等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宣传工作;八是及时反馈有关信息,确保信息畅通。通过此项工作的开展,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来源:四川省民委 200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