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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认真做好民族地区的对口扶贫工作

发布时间: 2005-09-22  浏览次数: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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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整合资源,帮助民族地区突破发展瓶颈,湖南省从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对民族地区县市开展对口支援,经过近几年总结和提高,形成了对口扶持、定点挂靠等多种帮扶形式,并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组织省辖6市对口扶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自1995年以来,省里安排长沙、株洲、湘潭、衡阳、岳阳、常德等6个较为发达的省辖市对口扶持湘西州的龙山、泸溪、永顺、花垣、保靖、古丈6县。仅2004年,6市共投入帮扶资金及物资折价1265万元,引进资金4900万元,共6165万元,实施大型项目8个,为6县教育、卫生、城建、电信、广电等事业的发展和改善城乡基础设施条件作出了重要贡献。通过对口帮扶,湘西州交通能源、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目前有90%以上的乡村实现了通公路、通电、通广播电视,与外界建立了越来越广泛的联系,信息渠道开始通畅,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发生了显著变化。
  二是实行部门(单位)联县挂靠。1999年,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继续支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扶贫攻坚的意见》(湘发[1999]18号),明确由两个省直部门、一家省级金融机构和一所省级高校共4个单位组成一个帮扶组,扶持湘西州一个县。全省共确定了32个省级单位联县帮扶湘西州的8县(市)。仅2004年32个联县单位共为湘西州投入各类扶贫资金1443万元,引进资金1009万元,免征或缓征各种税费850万元,共3302万元,帮助实施项目117个。
  三是实行干部定点包村。从“八七”扶贫阶段开始,按照“领导办点、部门联村、三级联创”的工作模式,全省开展了以驻村扶贫为主的定点扶贫工作。仅2004年,省、市(州)、县(市、区)共选派4700多名干部,到民族地区的1580个贫困村驻村扶贫,与当地干部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带领群众发展经济和科技文化。湘西州对90个边远特困村实行特殊的扶持政策,在全州范围内选派224名干部到上述贫困村担任第一支部书记、科技副主任和小学校长,安排帮扶资金2800万元(村平31万元),使这些贫困村的面貌发生很大的变化。
  来源:湖南省民委 200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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