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昌吉州在进一步加大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扶持,加大资金和物力投入的基础上,着力在投资、财政、税收、金融、产业、对内对外开放等方面,将依照《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制定更多切实可行的优惠政策,加紧制定并实施少数民族事业“十一五’’规划、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和兴边富民“十一五”规划,支持少数民族地区加快发展。 来源:新疆昌吉州民宗委 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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