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湖北民宗委3月31日讯(方银旺、董志红)今年以来,黄冈市民宗局采取多种措施,推动《宗教事务条例》的学习、宣传和实施。一是争取领导重视。局领导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汇报宗教工作,提出学习宣传实施《条例》的建议,得到了市领导的重视。全市召开学习贯彻《条例》工作会议时,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蔡伦祥、龙福清、操尚银都到会讲话。举办宗教界人士学习《条例》培训班时,副市长蒋国平到会发表了重要讲话。二是分层次抓好培训。与有关部门合作,培训了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统战部分管领导、法制办负责人和全市宗教工作专职干部以及市直20多个相关单位的负责人;培训宗教界代表人士。为提高培训实效,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认真准备讲课材料,请法制办领导到培训班讲课。三是印发了一批宣传材料。四是加大了宣传工作力度。市委副书记、市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蔡伦祥撰写了《认真学习、全面实施〈宗教事务条例〉》的文章,于《条例》开始实施的3月1日在《黄冈日报》上刊登。市局主办的《民族宗教工作简讯》也加大了宣传力度。五是将《条例》列入党校和行政学院教学内容。由市局安排人员到党校主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