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族人口
2000年人口普查资料显示,壮族总人口为1617.88万人,其中:男性837.67万人,女性780.21万人;性别比为107.37。与10年前的'四普'相比,壮族人口增加了62.30万人,增长率为4.00%,平均年增长率0.38%。
在壮族人口中,城镇人口有361.97万人,占总人口的22.37%;乡村人口1255.92万人,占总人口的77.63%。与10年前相比,壮族城镇人口比率提高了12.5个百分点。
壮族在全国的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均有分布,主要集中聚居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共有1420.71万人,占壮族总人口的87.81%。另外,壮族人口在10万以上的地区还有云南、和广东省,另外还有贵州、海南、湖南和河北省的壮族人口则在1万人以上。
从各年龄段的人口比例看,少年儿童人口(0-14岁)比重为 24.44%,劳动年龄人口(15-64岁)比重为68.77%,老年人口(65岁及以上)占6.79%,与1990年相比,少年儿童人口比重下降了9.21个百分点,劳动年龄人口比重和老年人口比重分别增加了7.60和1.61个百分点。1990年和2000年壮族人口的性别年龄结构如图1和图2所示。
15岁及以上人口有1222.56万人,在15岁以上的人口中,文盲人口83.45万人,文盲人口比率为6.83%,其中男性成人文盲率为2.61%,女性成人文盲率为11.24%。与1990年相比,文盲人口减少了135.02万人,文盲率下降了14.34%。
6岁及以上人口1497.57万人,其中,受过小学以上(含小学)教育的占92.27%,受过初中以上(含初中)教育的占45.83%,受过高中及中专以上教育的占11.10%,受过大专、大学教育的占2.05%。平均受教育年数7.33年,比10年前增加1.50年。
在15岁及以上人口中,劳动力为981.10万人,其中从业为963.39万人,失业17.71万人(按'五普'长表推算),劳动参与率为83.23%,在业率为81.72%,失业率为1.81%。从业人口中,从事第一产业的占80.09%,从事第二产业的占8.62%,从事第三产业的占11.29%。
从职业看,2000年从事脑力劳动工作的占全部从业人口的比率为6.16%,从事城市体力劳动的比率为13.88%,从事农村体力劳动的比率为79.96%。具体地说,担任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占从业人口的比率为0.62%,担任技术工作的占3.91%,办事员占1.63%,商业、服务员的比率为5.05%,从事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工作的比率占8.71%,从事农林牧渔工作的占79.96%,而从事其他工作的比率占0.13%。
在壮族15岁及15岁以上的人口中,已婚比例为72.75%,初婚比例为64.32%,再婚的人数占1.54%,离婚比率为0.63%,丧偶比例为6.26%。
在1999年11月1日-2000年10月31日期间,全国壮族出生人口为190430人(按长表推算),总和生育率为1.42。出生性别比为120.07,其中一孩出生性别比为102.59,二孩出生性别比为154.48,三孩出生性别比为190.15。
在1999年11月1日-2000年10月31日期间,全国壮族死亡人口为96474人,其中:男性54360人,女性42114人。粗死亡率为5.98‰,其中男性为6.51‰,女性为5.42‰,婴儿死亡率为35.54‰,预期寿命为71.94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