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族人口
2000年人口普查资料显示,苗族总人口为894.01万人,其中:男性465.70万人,女性428.31万人;性别比为108.73。与10年前的'四普'相比,蒙古族人口增加了155.65万人,增长率为21.08%,平均年增长率1.85%。
在苗族人口中,城镇人口有126.42万人,占总人口的14.14%;乡村人口767.59万人,占总人口的85.86%。与10年前相比,苗族城镇人口比率提高了6.14个百分点。
苗族在全国的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均有分布,主要集中聚居在贵州省,共有429.99万人,占苗族总人口的48.10%。另外,苗族人口在10万以上的地区还有云南、湖南、湖北、广东、重庆、四川和广西壮族自治区。
从各年龄段的人口比例看,少年儿童人口(0-14岁)比重为29.80%,劳动年龄人口(15-64岁)比重为64.78%,老年人口(65岁及以上)占5.42%,与1990年相比,少年儿童人口比重下降了5.02个百分点,劳动年龄人口比重和老年人口比重分别增加了3.70和1.32个百分点。1990年和2000年蒙古族人口的性别年龄结构如图1和图2所示。
15岁及以上人口有627.59万人,在15岁以上的人口中,文盲人口124.43万人,文盲人口比率为19.83%,其中男性成人文盲率为10.74%,女性成人文盲率为29.51%。与1990年相比,文盲人口减少了76.99万人,文盲率下降了22.03%。
6岁及以上人口797.32万人,其中,受过小学以上(含小学)教育的占79.42%,受过初中以上(含初中)教育的占28.56%,受过高中及中专以上教育的占7.03%,受过大专、大学教育的占1.44%。平均受教育年数5.89年,比10年前增加1.61年。
在15岁及以上人口中,劳动力为512.54万人,其中从业为505.89万人,失业6.65万人(按'五普'长表推算),劳动参与率为85.23%,在业率为84.12%,失业率为1.30%。从业人口中,从事第一产业的占86.87%,从事第二产业的占5.75%,从事第三产业的占7.38%。
从职业看,2000年从事脑力劳动工作的占全部从业人口的比率为4.35%,从事城市体力劳动的比率为8.82%,从事农村体力劳动的比率为86.84%。具体地说,担任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占从业人口的比率为0.54%,担任技术工作的占2.67%,办事员占1.14%,商业、服务员的比率为2.91%,从事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工作的比率占5.86%,从事农林牧渔工作的占86.84%,而从事其他工作的比率占0.05%。
在苗族15岁及15岁以上的人口中,已婚比例为78.15%,初婚比例为69.33%,再婚的人数占2.52%,离婚比率为0.63%,丧偶比例为5.68%。
在1999年11月1日-2000年10月31日期间,全国苗族出生人口为154110人(按长表推算),总和生育率为2.05。出生性别比为114.22,其中一孩出生性别比为102.64,二孩出生性别比为125.31,三孩出生性别比为135.08。
在1999年11月1日-2000年10月31日期间,全国苗族死亡人口为62614人,其中:男性35300人,女性27314人。粗死亡率为7.04‰,其中男性为7.62‰,女性为6.41‰,婴儿死亡率为61.73‰,预期寿命为66.52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