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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扎实推进文化体制改革 取得阶段性成果

发布时间: 2007-05-10  浏览次数: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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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文化体制改革工作虽有难度,但是从总体情况看进展顺利,也取得了一些阶段性成果,正在按照中央决策精神和自治区党委的具体部署扎实推进。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下发后,自治区专门成立了全区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了对文化体制改革的整体部署工作:一是于2006年9月召开了全区文化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对全区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行了全面的部署,确定文化基础比较好的包头、鄂尔多斯、赤峰、通辽4个市为改革试点地区,自治区部分直属演艺团体、8家出版社等为改革试点单位。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于2006年底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对全区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提出了更为明确、更具操作性的要求。

    自治区还相继推出了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的一批典型,为文化体制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内蒙古进行了两次大规模的调研活动。第一次是基础性摸底,第二次是针对性摸底,重点了解直属文化事业单位的基本情况,为区分公益性事业单位和经营性事业单位做好准备;同时重点了解各地落实文化经济政策的情况,为自治区出台相关文化产业政策做好准备。目前,内蒙古已经从自治区民族文化大区建设专项资金中划拨出30万元,作为自治区统计局进行全区文化产业统计工作经费。

    自治区文化体制改革方案形成以后,按照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要求,首先进行了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组建筹备工作,在审定方案、清产核资、入股方式、人员安置、班子设立、集团注册等方面进行了细致的安排,该集团于2006年12月4日挂牌成立。

    为推动内蒙古文化产业快速、健康、有序发展,自治区政府又命名北方新报社、成吉思汗陵旅游区、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 10家文化单位为自治区首批文化产业示范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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