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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新闻宣传

发布时间: 2004-07-12  浏览次数: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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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族新闻宣传工作,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及时宣传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报道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所取得的新成就、新经验,报道各民族维护民族团结、祖国统一所涌现的新人、新事、新风貌,沟通各民族之间、地区之间的相互了解,促进各民族的团结进步。这方面,从中央到地方的新闻单位都比较重视。例如: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早在50年代就开办了少数民族语言广播,并成立了民族广播的专门机构——民族部;新华通讯社在国内部专门设立了报道少数民族的工作机构;人民日报不仅及时报道民族工作和民族地区的大事,还注意比较系统地介绍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民族地区改革开放各项事业的深入发展,各族人民对信息的需求越来越迫切,中央新闻单位也进一步加强了民族新闻报道工作,例如:新华社几乎每天都播发有关民族方面内容的稿件,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在进一步办好蒙古、藏、维吾尔、哈萨克、朝鲜等5种民族语言广播的基础上又开办了汉语民族专题节目《民族大家庭》,中央电视台先后推出了《兄弟民族》、《民族之林》、《祖国大家庭》、《民族自治地方见闻》和《中华民族》专题、专栏,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人民日报海外版、人民政协报、中国教育报、经济参考报、解放军报相继开辟了《民族大家庭》、《民族生活》、《民族苑》、《民族与宗教》、《民族教育》、《民族经济大地》、《兄弟民族在前进》等专版、专栏。同时,国家民委还邀请中央新闻单位记者组成中央新闻记者采访团,深入5个自治区和多民族省份及一些自治州进行采访报道。中央新闻单位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发挥了积极的舆论作用。
    二是进行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及民族团结的宣传教育。这是党和国家处理民族关系,解决民族问题的优良传统,是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组成部分。早在1952年和1956年,全国范围内就进行过两次民族政策的大宣传、大教育、大检查,对当时正确贯彻党的民族政策,疏通民族关系,消除历史上遗留下来的民族隔阂,增进民族团结,顺利完成少数民族地区的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推进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起到了重大的作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民族政策得以重申,在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全国上下开展了争创民族团结模范的活动,大批对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了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受到各级政府表彰,成为全国人民学习的榜样。许多学校也开设了民族方面的课程。各级党委和政府把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及民族团结的宣传教育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并把这方面的宣传教育同检查民族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结合起来,使各族干部和群众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知识分子和青少年都能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自觉地同各种危害民族团结、分裂祖国的行为进行坚决的斗争,把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变成人们自觉遵守的道德规范。
  

                                  摘自《民族工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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