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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民委检查西双版纳州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制工作

发布时间: 2007-01-12  浏览次数: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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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8日至10日,以省民委副主任马泽为组长的省民委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制检查考核组到西双版纳州检查考核2006年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制工作,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及云南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云南省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云发[2005]14号文件情况,以及“兴边富民示范点”、“民族团结示范点”建设情况。

  检查组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先后检查了勐海县、景洪市的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制工作,并深入到勐海县勐海镇曼恩囡村、格朗和乡大巴拉村、小巴拉村检查了“民族团结示范点”建设情况。

  1月10日下午,检查组听取了西双版纳州民宗局关于相关情况汇报。通过检查考核,检查组对西双版纳州的工作表示满意,认为该州各项工作目标明确、任务落实、工作到位、量化管理,取得了显著成效,确保了全州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全面建设小康和构建和谐社会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同时也提出了希望将曼恩囡“民族团结示范点”的建设由部门行为上升为政府行为,作为新农村建设的示范点,整合力量、整合资金,齐心协力把这个点抓好,抓出成效,并作为一个亮点推出的建议。

  西双版纳州副州长岑化虎参加汇报会并讲话,提出全州今后进一步做好民族工作的几点意见:一是要高度重视对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及云南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把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和今年的工作任务结合起来,切实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二是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党的民族政策的贯彻落实,踏踏实实做好各项工作,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三是要认真抓好整改,要制定措施,明确时限,认真整改,使工作更实、更具体。岑化虎还向检查组汇报了1月10日上午召开的州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的有关民族工作方面的六项措施情况。

  来源:云南西双版纳州民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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