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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几个问题

发布时间: 2006-04-07  浏览次数: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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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几个问题

作  者:贺雪峰

     当前正在展开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21世纪中国农村发展的战略方针,是保证中国顺利实现现代化的战略举措。2月21日新华社播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对新农村建设进行了部署。笔者试就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几个问题略作讨论。


新农村建设的方向

  新农村建设如何开展,重点在何处?学界有不同意见,其中分歧的焦点是重经济建设还是重文化和社会建设;是从拉动内需着手,还是从推进制度创新和组织创新着手;是用更加市场化的办法,还是在市场化以外想办法。国内有媒体将之称为“新农村建设向左走还是向右走”,很有道理。

  笔者认为,当前农村出现的问题与城市化和市场化有关。正是城市化和市场化,使得人财物流出农村,从而引起农村的严重衰败。新农村建设的核心,就是要通过国家力量,将农村衰败保持在可以控制的限度内。要防止因为农村衰败过快,而依托农村生存人口又过多(当前依托农村生活的人口为8亿)的情况下,产生的严重政治和社会问题。换句话说,虽然城市化和市场化是当前中国发展的大趋势,三农问题的最终解决要靠城市化吸纳农村人口,但在中国农村人口数量极其庞大的背景下,城市化是一个长期的需要几代人努力完成的任务。在8亿农民转移进入城市之前,能否及如何站在8亿农民的角度,为他们提供福利,并使他们从中国经济增长中得到好处,是新农村建设所需要解决的方向问题。

    在农业人口过多,剩余劳动力亦过多的情况下,农民提高经济收入的空间很小。因此,新农村建设的一个根本是从社会和文化方面增加农民的整体福利。要站在农民的角度,从单纯增加收入之外的角度,考虑新农村建设的方向。笔者认为,新农村建设的根本不只是农民增收,而且要让农民减支,要让农民可以获得主体性体验,从文化上和社会关系中获得更多的权利。人不仅是经济人,而且是社会人、文化人,是需要活得有尊严而又体面的人。因此,如果站在农民的角度,不仅仅从经济的,而且从文化和社会的各个方面进行新农村建设;不只是从进一步城市化和市场化的角度,而且在城市化和市场化以外想办法;不只是强调新农村,而且强调社会主义,就成为新农村建设能否取得成功的前提。
 

新农村建设与村民自治


    中央在部署新农村建设时,提出了20字方针,其中之一即为“管理民主”。管理民主是从治理主体的角度提出来的,与新农村建设主体是农民的说法相一致。管理民主,就是要真正落实村民自治,由村民通过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四大民主,调动农民参与村务的积极性,有效使用自上而下的转移支付资金,解决好与农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各项事务。

    当前农村实行村民自治,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好时机。具体地说,在取消农业税之前, 面对千万农民,离开村干部,乡镇根本无法完成税费收缴任务。不能完成税费收缴任务,乡镇政府将无法正常运转,因此,乡镇必须调动村干部收税收费积极性。

    取消农业税后,乡镇不再需要通过村干部来向农民收取税费,这就为真正实现村民自治提供了契机。正因为乡镇不再需要通过村干部收取税费,2005年湖北省才真正落实了海选,并且通过先选村委会主任,再选村支书,并规定由当选村委会主任(若是党员的话)担任村支书,在事实上将村支书任免的决定权交给了村民。

    不过,当前学界也有人对村民自治抱有过高的期望。举例来说,学界有人热衷于制定一部全国统一的村委会选举法,似乎将每一个选举的细节都规定清楚了,村委会选举就不再会有问题。而事实则是,在村庄这个熟人社区中,如果竞选的一方落选,往往会视当选者为仇敌而处处捣乱。几次选举下来,村庄内便形成了很多对立的派系。一个本来和谐的村庄,可能因为选举而矛盾重重。尤其是在那些因土地升值而有较多集体资源的发达地区(及城郊农村)的村庄,选举往往不仅没有解决问题,反而带来了更多问题。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尤其是当前中西部地区村均负债数十万的背景下,村庄精英都不愿意当村干部,选举成了过场。不理解当前发达地区农村选举与中西部地区农村选举的本质差异,以为可以通过一部细致的选举法或组织法就可以规范村民自治,实在是有些幼稚。换句话说,我们在村庄民主方面,要防止以少数富裕地区的民主来绑架真正占中国农村大多数的中西部农村。新农村建设重在土地没有升值、集体资源很少,却占中国绝大多数的中西部农村,而非重在发达地区或城郊农村。新农村建设应落在中国大多数农民的身上。
 

新农村建设与乡镇政府


    新农村建设离不开政府的指导,而离农民最近的政府就是乡镇政府。

    在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之前,农村进行着规模巨大的税费改革,至2006年全国所有省市自治区都已取消农业税。在税费改革的过程中,学界及政府决策部门普遍认为,农民之所以负担过重,是因为乡镇政府及七站八所过于庞大,税费改革必须要同时配以乡镇机构改革:一是乡镇必须实现功能转换;二是乡镇机构和乡镇干部的精简问题。最近几年,全国农村撤乡并镇,合村并组,精简机构,裁减人员的改革,已近尾声。但这个时候,新的问题又已出现。举例来说,合村并组,取消村民组长,事实上是将国家政权从熟人社会中退出来了,这是十分重大但被普遍忽视的问题。

    有一种意见认为,不向农民收税了,还要乡镇政府干什么?笔者主张,新农村建设必须要有乡镇政府的指导,比如农业技术、文化活动等。如果在新农村建设中连负责指导的机构和人员都没有了,何谈指导农村文化建设?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人财物流出农村的情况下,农民社会的失序会越来越严重。乡村机构及乡村干部是维护农村基本秩序不可缺少的力量。有人说农民养不活目前庞大的乡村机构,但当前中国已经是一个工商业社会,农业税都已经取消了。养活乡村机构是国家的责任,国家只有通过乡村机构,才能灵活有效地维护当前处于快速转型的农村社会的基本秩序,才能实现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指导。离开强有力的乡村机构,国家还有何能力来面对2亿多户农民?新农村建设的组织依托何在?
 

新农村建设与民间组织


    有人认为,应该通过发育民间组织来维护农村秩序,国家进行新农村建设的转移支付资金,也应优先用于扶持民间组织。甚至有人提出,要通过NGO(非政府组织)派出的代表来重新组织乡镇人大,从而改造基层政权,以维护农民利益和维持农村秩序。

    问题是,我们要发展什么样的民间组织?从大的方面说,有3类完全不同的民间组织:一是政治性的民间组织,如农民维权协会等;二是经济性的民间组织,如农民生产合作社、消费合作社等;三是娱乐性的民间组织,如老年人协会、妇女文艺表演队等。此外,还有宗族性的民间组织,但是这不在笔者讨论的范围之列。

    就政治性民间组织来说,农民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而组成维权协会一类的民间组织,是可以理解的,在很多时候,也在监督约束乡村干部,促进乡村良性发展方面起了正面作用。目前政治性民间组织面临的问题是,农民政治性的组织是否有可能开放?在农村人财物不断流出,市场化程度越来越深的情况下,农民政治性的组织能够组织起来吗?一个常识是,政治性组织也是要由利益来支撑的,全国大多数农村,村集体缺乏资源,政治性活动缺乏经济收益作支撑,而农民的原子化状态又使组织成本无穷大。这种情况下,有两种地方农民维权很积极,选举竞争也很激烈:一是存在较强的宗族性力量的地方,但是宗族性力量正被市场经济所消解;二是那些发达地区或城郊农村,因为土地升值,村集体有大量的集体资源。正是对集体资源的争夺,使农民政治性组织有了经济基础。

    就经济性组织来说,在市场经济极其深入的情况下,市场高端利润被垄断公司获得,而市场低端利润则被众多竞争者分享。农民组成经济性组织,比如消费合作社,因为规模太小,只能在市场低端获利。市场低端的竞争者太多,利润很少,使得经济性的合作组织基本上没有成功的空间。唯一有可能成功的,是在农民温饱已经解决情况下的娱乐组织建设。正是娱乐组织可以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滋养。


新农村建设与农村经济
 

    有一种观点认为,新农村建设说一千道一万,还是要通过发展经济,来改善农民的生活,提高农民的收入。如何发展经济?从农户的角度说,就是要通过种植高附加值的作物和外出务工来提高收入。从乡村组织的角度来说,则是要通过招商引资、建设小城镇及引导农民调整产业结构,来增加农民收入,提高乡村组织的财政收入。总之,新农村建设的核心一是提高农民的收入,二是提高乡村组织的收入。有了钱,什么事情都好办。

    现在的问题恰恰是,我们能有什么办法让8亿农民有钱,有什么办法让8亿农民获得与整个国民经济发展同样的收入增幅?山东寿光县通过发展蔬菜产业实现了农民致富、乡村财政增收。但正是寿光的蔬菜产业,使全国菜农的收益大大地减少了。在农民人口巨大的情况下,任何农业产业的发展都会很快出现市场饱和,使市场上的农产品过剩,农产品价格降到合理利润之下。农业高效的另一面是农民减收。

    农民外出务工经商的道理也一样。在就业机会没有增加的情况下,越来越多的农民外出务工经商,必然造成农民工与农民工,农民工与城市蓝领工人的竞争。前不久有报道说广州2006年农民工工资上涨3成。这是最近10多年来首次关于农民工工资上涨的好消息,这个好消息的前提是农村税费改革及粮价上涨,使农民回村务农也有收益,从而造成“民工荒”带来的。在农业劳动力大量地绝对过剩的情况下,一旦务农收益减少,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出农村,农民工工资可能又要下降了。

    与农产品和农民工的情况一样,乡村组织越是招商引资,越是调整产业结构和兴建小城镇,众多乡村组织就会越是陷入激烈但却无效的竞争之中。当前中西部农村普遍将招商引资作为取消农业税后最重要的政府工作,这种招商引资,不仅抬高了资本的要价能力,而且造成了普遍的投机性资本的进入,其后果是招商引资不仅没有提高乡村组织的财政能力,而且进一步挤压了乡村组织的运作空间。

    笔者认为,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乡村组织不应该在经济建设方面发挥大的作用,而应将行政的重点投向维护农村的基本秩序,为农民提供生产生活中的基本公共品。或者说,乡村组织应由直接介入生产环节,转到为农民的生产生活提供基本服务,由经济建设为重点转向以文化和社会建设为重点的轨道上来。
 

新农村建设与中国道路


    以上五点,是就新农村建设的一些具体问题来讲的。笔者认为,新农村建设实际上还包含有三重战略性的意义。

    一是新农村建设的现实意义。在中国有8亿农民,城市吸纳巨量农村人口尚需时日的情况下,如何让农民也可以分享到中国现代化的好处,就成为中国能否实现现代化的一个关键。从这个意义上讲,新农村建设,就是要在城市化和市场化以外,通过强有力的国家力量(包括财政转移支付,但不仅是财政转移支付)介入农村建设,以使8亿农民所依托生存的农村成为中国现代化的蓄水池和稳定器,使农村成为助推中国现代化的力量。

    二是新农村建设的反思意义。我们在设想中国未来现代化的样式时,往往说“美国的今天即中国的明天”。问题是,中国是有13亿人口的大国,如果中国13亿人口可以过上美国式高消费的生活,该如何实现环境、资源、能源的有效支撑?如果地球的环境及资源的确有限,那么中国现代化要确立一个什么样的目标,什么样的生活方式才是理想的生活方式?笔者认为,新农村建设的核心就是要建设一种“低消费、高福利”的生活方式,是要在温饱问题已经解决的前提下,通过改善人与人、人与自然环境、人与自己内心世界的关系,通过发掘中国传统中“天人合一”的智慧,通过提高生活质量,而非提高消费数量的办法,建立以人为本的新的生活方式。在这个意义上,新农村建设前面的“社会主义”关键词,可以为建设“低消费、高福利”的生活方式提供巨大的想象空间。

    换句话说,中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本身不仅仅是中国实现美式现代化的手段,而且可能成为中国自己的以人与人、人与自然和人与自己内心世界和谐的,以人为本的,讲究生活质量的,“低消费、高福利”的现代化的目标。社会主义新农村生活方式中的“低消费、低污染、低能耗、高质量”与美国式生活方式中的“高消费、高污染、高能耗”,形成了鲜明对照。

    三是新农村建设的借鉴意义。欧美式以“三高”为基础的现代生活方式能否持续?如果不能持续,则中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所取得的“三低一高”的生活方式,也就成了一种新的可供选择的文明样式。
 
   来源:中国民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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