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八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同
新疆、内蒙古、广西代表团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的讲话
(1995年3月6日)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维护国家统一,加强人民团结,促进各民族共同进步,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要求。历史已充分证明,我们党的民族政策是正确的,我国的民族团结是坚强的,这是我们的一大政治优势。
我们的民族团结,是建立在共同的政治基础和利益基础之上的。为了巩固和加强民族团结,我们不仅要在各族人民中坚持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教育,而且要坚持促进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共同富裕。汉族地区、经济发达地区,要积极支持和帮助少数民族地区加快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这是我们在处理民族问题上一个重要的指导思想,要长期贯彻下去。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过程中,各地区之间的发展不平衡会长期存在。我们提倡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但最终是要促进全国各个地区共同发展,实现共同富裕。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要讲竞争,讲效益,同时也要讲互利合作,讲相互支持,在发展中逐步缩小地区之间经济上的差距。
——摘自《人民日报》199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