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民族理论 >> 党和国家领导人关于民族问题和民族工作的论述 >> 江泽民
 
 

在云南考察工作时的讲话

发布时间: 2004-07-05  浏览次数:   来源:
【 字体:  】 【 评论 】   

 

在云南考察工作时的讲话

1999年4月29日)

在社会主义祖国的大家庭里,56个民族始终要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不断巩固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共同发展和共同繁荣。这不仅是从中华民族几千年发展历史中得出的重要结论,也是我们胜利迈向21世纪、实现中华民族全面振兴的重要保证。

我们中华民族有个很好的传统,就是各民族始终团结得像亲兄弟一样。古今中外的历史经验都证明,一个国家要想发展,没有安定团结的局面是不可能的。维护中华民族大团结,维护社会安定团结,是各民族共同的责任。只要全国各民族团结一心,开拓进取,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不断推进共同发展,中华民族就一定能在下个世纪实现伟大腾飞。

我国各个民族从来就是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的,各民族都为祖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自己的贡献。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要求各民族继续发扬这个好传统,取长补短,共同前进。同时,还要把握当今世界科学技术和经济文化发展的趋势,不断提高现代科技文化知识水平,并结合实际制定正确的发展战略,把国家和民族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搞得更好。

                                                                 ——摘自《人民日报》1999年5月4日


评论 】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2号 邮编:100800
网站维护制作:国家民委信息中心 网管信箱: webmaster@seac.gov.cn 
 京ICP备05072582号 建议使用IE,1024×768分辨率 Copyright © 2004-2007 www.seac.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Produced By CMS publishdate:2008/07/03 08:4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