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
和法律,维护国家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
(2002年3月6日)
当前,全国各族人民在党中央的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团结奋斗,锐意进取,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综合国力逐步增强,人民生活不断改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我国的民族工作也取得了很大成就,民族地区民族团结、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形势很好。
在当前错综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下,提高全党全社会对搞好民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加快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加强民族团结,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和法律,对维护我们国家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下面,我就进一步做好民族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民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党和国家历来十分重视民族工作,始终把它作为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把解决好民族问题同国家的兴衰、革命和建设的成败联系在一起,实行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制定了实施这一制度的民族区域自治法,采取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走出了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解决民族问题的成功之路。正是因为有了这样的认识高度,实施了好的制度、法律和政策,所以我国的民族工作取得了举世公认的成就。
在当前国内国际的新形势下,一些部门和地方,一些领导干部中还存在对民族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的问题,例如认为在搞市场经济和国家加入世贸组织条件下不宜再强调民族优惠政策,认为民族工作与己无关等。纠正这些不正确的认识,很有必要进一步强调提高对民族工作长期性和重要性的认识。
民族工作的长期性是由它本身的规律决定的。民族是一个历史范畴,将长期存在。有民族存在,就会有民族问题存在。民族工作的任务就是要解决民族问题。毛泽东同志曾经指出:“首先是阶级消亡,而后是国家消亡,而后是民族消亡,全世界都是如此。”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时期是各民族共同发展繁荣的时期,而我国目前尚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民族和民族问题将长期存在。在这一时期,不仅民族差别和民族特点不会完全消失,而且还要让各民族得到充分的发展和繁荣。因此,我们要时刻牢记民族和民族问题的消亡将需要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这样一个客观规律,充分认识民族工作的长期性。
我们在正确理解民族工作长期性的同时,还要从国内和国际新形势的角度,提高对民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从国内角度来看,近十三亿人口、五十六个民族是我们这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最基本的国情。过去我们革命和建设所取得的一切成就,是五十六个民族共同努力和奋斗的结果。今后要维护国家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同样需要民族地区的稳定和发展,需要国内各民族的大团结。正如江泽民同志指出的那样:“没有民族地区的稳定就没有全国的稳定,没有民族地区的小康就没有全国的小康,没有民族地区的现代化就不能说实现了全国的现代化。”
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深入发展,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下,还会出现很多过去从来没有遇到的新矛盾和新问题,民族工作的任务将更加艰巨和繁重。
从国际角度来看,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民族问题日益成为世界性的“热点”、“难点”问题。随着苏联解体和东欧剧变,西方敌对势力“西化”、“分化”我国的政治图谋进一步加剧,境内外的一些分裂势力也趁机打着“民族”、“宗教”等旗号,兴风作浪,相互勾结,企图分裂我们的国家。揭露和粉碎国内外敌对势力分裂阴谋的斗争,要求我们必须认真解决好中国的民族问题,维护祖国统一,巩固祖国边疆。历史和现实的经验教训已经证明,对于多民族的中国来说,团结统一则兴旺发达,动乱分裂则衰败落后。对于世界上其他多民族的国家来说,也是如此。
因此,我们要从做好民族工作是事关国家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的高度出发,进一步提高对民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
江泽民同志强调:“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不仅是一个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全党同志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总的来说,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情况还是不错的,但同全国其他地区相比还比较滞后,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是东西部发展存在较大差距。东西部发展存在差距,有自然条件、历史发展和国家从全局考虑优先发展东部战略等多方面的原因。
二是民族地区财政普遍困难,大部分仍属于“吃饭财政”,基本上没有多少财力用于开发建设,许多地方甚至连工资都不能按时发放。
三是民族地区贫困面大、贫困人口多、返贫率高、农牧民的收入增长缓慢。全国有三千万人没有解决温饱问题,其中三分之二是少数民族,民族地区扶贫工作的任务还很艰巨。
解决这些问题,一是需要国家的大力扶持和帮助,包括政策、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的支持。二是民族地区也要自力更生,艰苦奋斗,抓住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历史机遇,选准适合自己特点的发展路子,大胆地开拓创新。三是民族地区的发展还需要其他地区的支援和帮助。
第一,东西部发展差距问题,主要靠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进一步实施来解决。西部大开发是一个长期的发展战略,是一个宏大的系统工程,随着这个战略的实施,将会从根本上改变西部地区相对落后的面貌,逐步缩小东西部差距。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的重点是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建设、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科技和教育四个方面。先期投入主要集中在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方面,比如青藏铁路、西电东送等一批重大工程相继开工,这是非常必要的。与此同时,西部地区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也要给予重视。在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的时候,有关方面要为解决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和生活问题创造有利条件,并给予妥善安排,让少数民族群众尽早感受到国家西部大开发所带来的实惠。
第二,解决民族地区财政困难问题,一方面按照修改后的民族区域自治法有关规定,国家要继续加大对民族地区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另一方面国家还应当帮助民族地区增强财政造血功能,培植新的财源,从根本上改变民族地区财政困难的局面,使民族地区能够拿出更多的财力用于建设事业。
第三,解决温饱和贫困问题,一是国家必须要把解决温饱和贫困问题同西部大开发战略结合起来,认真做好新时期民族地区扶贫开发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尽快解决民族地区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提高稳定脱贫和自我发展能力。二是各有关方面要帮助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农牧民解决农村经济科技含量低、收入结构单一、市场适应能力差、农民负担重等问题,千方百计增加农牧民的收入,改善他们的生产和生活条件,走上脱贫致富的道路。
三、促进民族地区教育和科技事业的发展。
当前制约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教育和科技事业比较落后。建国以来,在党和国家的大力帮助下,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教育事业,无论是基础教育,还是高等教育事业,都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教育事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由于社会历史、经济发展和人才缺乏等各种原因,民族地区的教育发展水平与其他地区相比较,仍然存在不小的差距。其中九年义务教育普及率低、缺乏资金、缺乏师资,是当前民族地区教育最突出的问题。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发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教育事业是一个长期而又光荣的任务。解决当前民族地区教育存在的几个突出问题,特别是在农村少数民族地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仅靠地方和农民集资是不能实现的。因此,国家的投入和帮助还是最主要的环节,民族地区也要自力更生,千方百计地加大对教育事业的投人,把发展教育作为一个重要的战略目标,踏踏实实地做好这项工作,为民族地区教育事业的全面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一个国家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离不开科学技术的支持。掌握了先进的科学技术,经济就有活力、就有依托和发展后劲,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也就比别人快。所以邓小平同志说:“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民族地区要发展,同样离不开科学技术的支持。要彻底改变民族地区科技人才少、产品科技含量低的状况,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大力发展教育和科技事业,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大量培养和使用各级各类科技人才,使民族地区的教育、科技和经济协调发展,相互促进,尽快赶上时代的发展步伐。
四、加强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
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离不开稳定的社会环境,离不开各民族的大团结。毛泽东同志曾经指出:“国家的统一,人民的团结,国内各民族的团结,这是我们的事业必定要胜利的基本保证。”民族团结是关系到维护祖国统一和社会稳定,保障国家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得以顺利进行的大事,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不能有丝毫的松懈。
目前我国的民族关系总的情况是好的,但随着国内外形势的变化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例如,各民族间因具体经济权益,出版物、影视、传播媒介中出现的违反民族和宗教政策而伤害民族感情,文化和风俗等方面差异,人口频繁流动等原因引起的矛盾、纠纷和摩擦有所增多,对这类问题要运用教育、疏导、法律等手段及时和妥善处理,避免事态扩大和矛盾激化。对于国内外敌对势力利用人权、民族、宗教等问题进行的渗透和破坏活动,要依法给予坚决打击。特别是对境内外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三股势力的任何企图,要坚决依法严惩,绝不手软。总之,一定要严格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坚持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法律尊严、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的原则,从而最大限度地团结和依靠各族群众,最大限度地孤立和打击极少数敌对分子。
加强民族团结工作,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我们在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矛盾的同时,要注意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努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在处理民族问题人民内部矛盾方面的能力和水平,信任和依靠各族干部和群众,严格掌握政策界限,坚决防止简单化和粗暴的工作方式。二是要经常开展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的教育活动,教育全国的各民族干部和群众爱国守法,互相团结、互相尊重、互相信任、互相帮助、互相学习,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观念,大家共同来珍惜和维护各民族的大团结。三是要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和法律,并经常检查民族政策和有关法律的遵守和执行情况。要使全国各族人民充分认识维护民族团结,既是国家的需要和形势的需要,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我们要响应江泽民同志在新疆视察时提出的“各民族之间一定要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而共同奋斗”的号召,全国各族人民同心同德,团结奋斗,共同来建设好我们的国家,这是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
五、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和法律。
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各民族的团结,需要党和国家制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来保障。过去,我们解决民族问题之所以成功,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法和一系列的民族政策,这些政策和法律经过多年的实践和不断完善,证明是完全适合中国国情的,并经受住了国内外各种复杂形势的考验。今后,我们要做好民族工作,要继续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和法律。
民族区域自治法是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法律化、制度化,是我们做好民族工作的法律保障。去年修改的民族区域自治法,是党和国家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重大举措。修改后的民族区域自治法,把民族区域自治作为国家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加以确认,体现了国家对民族地区“加大投入,加快发展”的精神,把帮助民族自治地方发展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作为上级国家机关的职责加以规定,这完全符合当前我国民族工作的实际情况,也完全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我们要遵照李鹏同志“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是当前重要的民族工作”的讲话精神,下大力气抓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并加强检查和监督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实施情况。民族区域自治法是国家的基本法律,各地方、各部门都要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遵守和执行民族区域自治法不仅仅是民族自治地方、民族工作部门和少数民族的事情,而是全党、全社会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任务。
全面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关键,就是要搞好配套法规建设。首先,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要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抓紧制定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行政法规、规章、具体措施和办法,进一步全面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的有关规定。特别是国务院的各有关部门,还应当制定帮助民族地区发展的长远规划,对一些具体措施根据新的情况不断加以调整和完善。第二,自治区和辖有民族自治地方的省市也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尽快制定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具体办法。第三,民族自治地方也要抓紧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修改和补充工作,五个自治区要尽快制定自治条例。配套法规建设搞好了,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原则规定就能得到落实,整个法律的贯彻实施也就有了保证。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毫不动摇地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毫不动摇地坚持民族区域自治这一基本政治制度,全面贯彻实施修改后的民族区域自治法,就一定能够保证我们的民族工作继续沿着正确的道路不断前进,开创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