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设立民族教育专项资金。对全县少数民族中小学生免交杂费,对处于生活低保线、五保户、孤儿、烈士子女的少数民族学生全免代管费和住校费,并设立专项奖励资金。
二是创办民族预科班,提高少数民族学生初升高比例。每年高中招生时,少数民族初中毕业生降低100分录取,预科班学生每学期减收300元学费。1984年设县时与现在相比,全县1.7万畲族人口中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从138人上升到1000多人、大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由71人上升到近500名。
三是积极发展民族文化教育。县民族中学开设了民族音乐、民族礼仪、民族体育、民族舞蹈等特色课程,组建民族舞蹈队、民族器乐队等文体团队;民族小学谱写校园畲歌。
四是努力培养少数民族教师。在每年招聘录用教师时单独安排名额,放宽录用标准和条件,优先录用少数民族大中专毕业生。目前全县已有少数民族教师153人。
来源:浙江省民宗厅 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