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畜牧业是指以草原生态为依托,采取放牧方式饲养牲畜,取得畜产品的产业。草原畜牧业的特点,一是以牧草为基础;二是牲畜既是劳动对象,又是劳动产品;三是经济再生产与自然再生产紧密结合。
我国草原畜牧业集中在牧区,主要包括内蒙古、新疆、西藏、青海、四川、甘肃、宁夏、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北、山西等12个省、自治区的120个牧区县(旗)和146个半农半牧区县(旗)。这些地区草原面积辽阔,光、热、气条件较好,牧草资源丰富。拥有各类天然草地60亿亩,约占国土面积的40%。
草原畜牧业是牧区经济的主体,又是我国畜产品的重要来源。一般来讲,牧业县(旗)的草原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很大,相当一部分县(旗)超过80%。草原畜牧业和与之关联的产业提供的税收是牧区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草原畜牧业提供的羊肉产量约占全国总产量的20%,羊毛产量约占40%,牦牛和骆驼绒皮等畜产品几乎全部来自草原畜牧业。
草原畜牧业是牧区少数民族世代经营并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产业。在牧区、半农半牧区,有7个少数民族以经营草原畜牧业为主,有9个少数民族兼营草原畜牧业。从事草原畜牧业人口中,少数民族人口占75%左右。牲畜既是他们进行生产和再生产的生产资料,又是他们衣、食、住、行赖以供给的生活资料。历史上,草原畜牧业的兴衰与这些民族的兴衰相关。今天,草原畜牧业的发展和现代化进程仍然与牧区少数民族的生存、发展、繁荣有着密切的联系。
草原畜牧业对我国生态环境有着重大影响。草原是重要生态屏障,合理利用、保护和建设草地资源对我国生态环境有着重要影响。草原生态不仅关系到长江、黄河源头的水土保持,而且在防风固沙、调节气候、净化空气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内蒙古高原、黄土高原、青藏高原的草原植被状况如何,对东北平原、华北平原、淮海平原和长江黄河流域地表水、地下水资源的丰歉,以及风、旱、涝、水土流失等灾害的发生有着重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