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 南
(一)概况
越南位于中南半岛东侧,地形南北狭长,呈“S”形,国土面积32.96万平方公里。北面和中国云南、广西接壤,西部和老挝、柬埔寨毗邻,东南濒临南海,西南紧靠泰国湾,扼太平洋与印度洋海上交通要道。
越南是一个多山的国家,境内3/4为山地和高原,其山脉均为中国无量山、哀劳山和六昭山的延续。湄公河三角洲是越南第一大平原,是越南稻米生产的主要基地,也是东南亚著名的稻米产区之一。发源于中国云南和青藏高原的红河和湄公河为越南两大河流。
越南的矿产资源丰富,种类较多,大多集中在北方,煤的储量达几十亿吨,著名的鸿基煤田是东南亚最大的煤田之一。清化的铬铁矿,占世界总储量的1/5。老街的磷矿,居亚
洲之首。
越南属热带、亚热带季风气候区,除有热带原始森林外,还有大量的亚热带森林。森林和林地面积1600多万公顷,占全国土地面积的50%左右。
越南是中南半岛人口最多的国家,而且密度大,增长快,目前总人口约为7500多万。60多个民族中,以越族(也称京族)人口最多,约5000多万,主要集中在平原和城市。少数民族人口约占全国人口总数的15%左右,其中岱依族、泰族、高棉族、芒族、华族、侬族人口均超过50万。
越南使用的是拉丁字母拼音文字,称“国语文字”。
佛教是越南最主要的宗教,并以大乘佛教为主,教徒约2000多万。天主教也是重要教派,教徒约300万。加世纪初,越南又出现了高台教、和好教。
越南现划分为50个省、3个直辖市和1个特别行政区,434个县。
越南经济以农业为主,全国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80%以上,主要从事粮食和经济作物的生产。
建立出口加工区是越南推进改革开放事业进程中采取的重要措施之一。目前,在胡志明市有两个出口加工区,其中灵中出口加工区由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和中国电气出口联营公司合资进行基础设施建设,面积达60公顷。
越南的工业产值占国民生产总值的40%左右,其中一半以上为轻工业和手工业产值。重工业主要集中在北方。
越南的水路交通较为便利,70%的物资通过海上和内河运输。铁路仍是越南陆路交通运输的主要干线。沿海主要航线约4200公里,通航河道l万多公里。航空已同世界上20个国家和地区通航。
越南同90多个国家和地区有贸易往来。新加坡目前是它的最大贸易伙伴。越南已成为世界第三大米出口国。
(二)中越关系与两国边界
中越两国是山水相连的邻邦,两国人民之间有着悠久而密切的历史联系。
公元968年建立大瞿越国,越南开始立国。在此之后,处于封建社会的越南经历了丁、前黎、李、陈、胡、后黎、南北朝、西山和阮共9个朝代。1884年沦为法国的殖民地。1940年日本占领越南。1945年日本投降后,胡志明领导的印支共产党宣告越南民主共和国成立。而由于美帝国主义的侵略,致使越南南北方处于分裂状态。直到1976年7月统一的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成立。
中国和越南于1950年1月18日建交。中越两国和两国人民之间的传统友谊源远流长。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中国政府和人民全力支持越南抗法、抗美战争,向越南提供了巨大的军事、经济援助;越南视中国为“可靠后方”和坚强后盾,两国在政治、军事、经济等领域进行了广泛的合作。70年代后期,中越关系恶化。直到1991年11月,应江泽民总书记和李鹏总理的邀请,越共中央总书记杜梅、政府总理武文杰率团访华,双方宣布结束过去,开辟未来,标志着两党两国关系实现正常化。之后,双边政治关系、经贸关系、文化和经济技术合作不断加强。1999年2月25日至3月2日,应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的邀请,越南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黎可漂对我国进行了正式友好访问。两党总书记确定了新世纪两国关系发展框架,即建立长期稳定、面向未来的中越睦邻友好与全面合作关系,标志着两国关系进人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从1992年以来,两国经贸关系发展迅速。双边正规贸易额从1991年的3223万美元增至1997年的14.4亿美元,增长近50倍。两国边贸发展平稳,年均边贸额约30亿元人民币。两国政府先后签订了贸易、经济合作、鼓励和相互保护投资及边贸等多方面的协定。截至1999年,中方在越投资项目43个,协议金额约l亿美元,列外商对越投资的第2l位。我对越投资项目主要集中在饮食业、饮料加工、玻璃加工等行业。最大的合资项目为灵中出口加工区,协议金额1400万美元。1999年,中越双边贸易额呈恢复性增长,达13.2亿美元。两国互利经济合作也有了新发展,中国公司对越新签工程承包劳务合同325份,比1998年增长99.4%。
1999年2月,两党总书记为两国经贸合作的发展确定了“平等互利、注重实效、讲求质量、形式多样、共同发展”的指导原则。1999年12月,朱镕基总理访越期间,同越南领导人就加强两国在经贸等各领域的全面合作深入交换了意见,并达成广泛共识。目前,双方各有关部门正在积极落实上述共识。
中越边界领土问题包括陆地边界、北部湾划分和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的主权和海洋权益争议等三方面。1991年11月,两国签署了《关于处理两国边境事务的临时协定》,1993年10月,两国签署了《关于解决边界领土问题的基本原则协议》。两国已举行多轮政府级谈判,陆地边界、划分北部湾联合工作组和海上问题专家小组分别进行了谈判,并取得了不同程度的进展。经过双方的共同努力,陆地边界谈判已于1999年12月完成,北部湾划界谈判已进入实质性阶段。
在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问题上,中越双方继续维持现有海上问题谈判机制,坚持通过和平谈判,寻求一项双方都能接受的基本和长久的解决办法。在问题解决前,双方本着先易后难的精神,积极探讨在海上,诸如海洋环保、气象水文、减灾防灾等领域开展合作的可能性和措施。与此同时,双方均不采取使争端复杂化或扩大化的行动,不诉诸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双方对产生的分歧应及时进行磋商,采取冷静和建设性的态度,予以妥善处理;不因分歧而影响两国关系的正常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