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人事字[2007]96号
关于宋志国等2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办公厅:
经研究,聘任宋志国同志为办公厅信访保卫处处长;聘任吴生莲同志为办公厅信访保卫处调研员。
国家民委人事司
二○○七年四月六日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2号 邮编:100800 网站维护制作:国家民委信息中心 网管信箱: webmaster@seac.gov.cn 京ICP备05072582号 建议使用IE,1024×768分辨率 Copyright © 2004-2007 www.seac.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