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自2005年以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和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座谈会议精神,在政策措施、培养选拔、培训教育和机构建设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少数民族干部数量增加、素质普遍提高、组织领导加强。
一是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和政策措施保障。去年10月,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民族工作会议,提出了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的目标、任务和要求,成立了市委民族工作领导小组,下达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的决定》,在思想认识、倾斜性政策措施、人才培养工程上作了了制度保障,建立了目标管理责任制。
二是在市县乡党委换届工作中加大少数民族干部选拔工作。今年以来,玉溪市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以市县乡党委换届为契机,坚持严格标准与优先选配的原则,加大少数民族干部选拔工作,换届后,全市72个乡镇党委委员中,少数民族干部159名,占44.8%,县区党委委员、候补委员中,少数民族干部108人,占31.7%,县区纪委委员中,少数民族干部46人,占18.5%,比上届有所增加。市委、市纪委班子中,充分考虑少数民族领导干部的构成,三个自治县的县长和民族工作部门的负责人新当选市委委员,新一届市“两委”委员中少数民族干部17人,占18.7%。
三是少数民族党代表增多。在484名参加玉溪市第三次党代会的代表中,少数民族代表156名,占代表数的32.2%。在32名出席省第八次党代会的代表中,少数民族代表9名。少数民族代表党代表均包括了彝族、傣族、哈尼族、回族、白族、蒙古族等世居少数民族。
四是大力开展少数民族干部培训教育工作。积极选送少数民族干部到省内外培训和进修。今年以来,32名少数民族干部到国家行政学院、省委党校等院校进行综合素质能力培训,31名少数民族年轻干部被选派到市县挂职锻炼。多形式举办少数民族干部专题培训班,200多名少数民族县级干部参加了全市“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市研讨班”,110多名少数民族科级干部参加了全市下派干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培训班,23名少数民族下派干部在今年“七一”建党节受到市委表彰。同时,在市直有关部门举办的的“第一期国家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培训班”、计算机应用技能、扶贫业务信息化管理等培训班上,少数民族人员近180名。
五是加强民族工作部门的建设。市委决定,加强民族工作部门建设,要从机构、人员、经费等方面给予高度重视,对民族宗教工作任务较重的峨山、新平、元江三个自治县和红塔区、通海县、华宁县的民宗局局长职位给予享受副县级待遇。各县区加强乡镇民族工作力量,全市75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均配备有民族工作专(兼)职干部,其中专职干部8人、兼职干部67人,县乡民族工作力量增强。
来源:云南玉溪市民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