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云南省在省直部门先后配备了景颇、佤、拉祜、瑶、独龙、阿昌、德昂等9个民族的厅级领导干部,其中德昂、阿昌、独龙、布朗等少数民族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有本民族干部担任省级部门的厅级领导职务。省委、省政府“使全省人口在5000人以上的25个少数民族在省直部门都有一名以上的领导干部”的决定引起积极反响,少数民族干部群众深受鼓舞。
云南省委、省政府牢固树立科学人才观,既认真贯彻民族政策,又充分考虑少数民族历史、自然和现实基础等客观实际,把握少数民族人才队伍成长的规律,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民族人才培养制度,尤其对人口较少、干部成长较慢的少数民族总结出“先进后出”、“小步快跑”和交流提拔等特色经验,使优秀少数民族人才在较短时间内尽快成长起来。省里先后制定了《云南省县以上党政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五年规划》、《关于进一步做好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提出“坚持重要干部重点培养,优秀干部加强培养,年轻干部经常培养,紧缺人才抓紧培养”的总体要求,因地因族制宜,分类指导,坚持强调一定比例,确保一定数量;坚持标准而不求全责备,体现特殊不降低标准;制定破格提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具体措施;把竞争机制与民族政策有机结合,同等条件下,优先任用少数民族干部。在培养少数民族人才方面采取“低门坎进,高门坎出”,对少数民族学生降低录取分数线、制定招生优惠办法,对边境沿线乡镇、7个人口较少民族及藏区农村中小学生实行“三免费”教育。
这些做法有力地推动了云南省民族人才培养选拔工作。据统计,到2004年,全省少数民族人才已占全省人才总数的26.8%,其中,全省少数民族党政人才占全省党政人才总数的31.2%,成为建设边疆、巩固边防、带领各族人民脱贫致富奔小康的骨干力量。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占全省专业技术人才总数的25.5%。目前,我省已初步建立起一支初具规模、门类齐全、结构相对合理的少数民族人才队伍。
来源:云南日报(记者 雍明虹)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