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26日,国家民委副主任罗黎明会见了澳大利亚南澳华联会和南澳新疆联合会代表团一行18人。
罗黎明介绍了中国的民族情况和民族政策。他指出,中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自治区、自治州和自治县(旗)三级自治地方,还设有民族乡作为自治制度的补充形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依法享有管理本民族事务的权利。中国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保护和发展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制定并实施了完整的法律和政策体系来实现这一目标,还采取了强有力的措施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如将这一内容纳入国家的五年发展规划当中。国家民委受国务院委托牵头制定了《兴边富民行动规划(2011-2015年)》、《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2011-2015年)》,并正在加紧编制少数民族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相信通过这三个专项规划的实施,中国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将取得长足的进步。他表示,长期以来,广大海外华侨华人自强不息,艰苦创业,为推动中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为增进中国人民同世界各国人民的相互了解和友谊做出了巨大贡献,欢迎各民族侨胞常回家看看。
政法司副司长陆健、经济司副司长张志刚、国际司副司长巴莫阿依等参加了会见。

(信息中心 孙永刚 摄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