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1840后,英国殖民者使用战争手段,先后强迫清政府签订并通过三个不平等条约,强行割让和租借香港。1842年签订的中英《南京条约》,割让香港岛;1860年签订的中英《北京条约》,割让九龙半岛(界限街以南地区)。1898年签订了《展拓香港界址专条》,强行“租借”界限街以北、深圳河以南的九龙半岛大片土地及附近水域的200多个岛屿(统称“新界’’),租期99年。到1997年6月30日期满。人们通常将香港岛、九龙半岛和新界(包括沿海200多个岛屿)通称为香港。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政府曾多次声明香港是中国的领土,三个条约是英国武装侵略的产物,是不平等条约。对于这一历史遗留问题,在适当的时机,通过和平谈判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