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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英香港问题谈判和最终解决

发布时间: 2007-04-28  来源: 国家民委

  1982年,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访华,中英揭开了香港前途谈判之幕。1984年在北京签订了中英政府《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主要内容为中国政府将于1997年7月1日恢复对香港(包括香港岛、九龙、“新界”)行使主权,将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除外交、国防属于中央人民政府管理外,享有高度自治权,现行法律基本不变;行政官员由当地人担任,香港社会、经济制度不变,生活方式不变;实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并在五十年内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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