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族的起源、发展轨迹、形成格局在历史上走过的是有着自己特点的旅程。
族源起于多元
中国众多的民族源出何处?有中国古籍曾认为:中国的民族起源于中原地区,然后分散迁居于四边地区,于是发展成了不同的民族。这不符合历史的真实。众多的考古发现和史学典籍证明,中国众多的民族既不是由一个民族集团衍生而来,也不是只发端于某一个地区,在起源上有着多元的特点。距今四五千年以前,中国就已形成了五大民族集团:
华夏。夏、商、周的人群吸纳周边羌、戎、狄、苗、蛮等民族群落,逐渐演变为“华夏”,这是汉族的前身。以中原华夏族为中心,周围按东、西、南、北四个方向分布着大大小小的民族和部落。
北狄。在中原的北方、东北和西北方,主要是被称为“北狄”的民族和部落。北狄又可分为“狄”与“东胡”两部分。狄就是后来被称为丁零和突厥的一些部落和民族,是今天的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乌孜别克等民族的祖先;东胡是主要居于今华北北部和东北地区的各民族。他们的后人是今天的蒙古、满、鄂伦春、鄂温克等民族。
东夷。先秦时期,今淮河流域和山东半岛等地的民族被称为东夷,在商代以后逐渐融入华夏人之中。
西戎。居于今甘、宁、青地区,包括氐、羌系统的民族。氐人曾于南北朝时在中原北部建立前秦政权。前秦灭亡后,氐人就逐渐融入了汉族之中;羌人中的一支“发羌”就是后来的吐蕃,即今天藏族的先民。
南蛮。商周时期,在长江以南及巴蜀等地的民族被统称为南蛮。是今天许多南方民族的祖先。
这些众多的民族,经过历史的风风雨雨,或发展,或演化,或融合,最终成为今天中华大地上的各个民族。
族体互相吸收
各民族经过不断的迁徙、杂居、通婚和各种形式的交流,从而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大多数民族都是融合了多种民族成分而形成了今天的民族单元。
汉族的前身由华夏族融合众多民族成分而成。华夏族的形成始于夏朝。到秦统一时,原散布于中原的少数民族已大部分融入华夏族之中。在汉族形成以后的2000多年里,周边各少数民族不断向中原地区迁徙,特别是当少数民族入据中原时,随之而来的是大规模地融入汉族之中。至今,在汉族中保留着匈奴的“呼延”姓氏;唐朝的将军尉迟敬德本是新疆地区的塞种人,他的形象已演变成汉族民间的“门神”。汉族融入了许多民族成分的史实,正在被人类基因研究所证实。
几千年来,也有许多汉族人融入少数民族之中。如,秦始皇曾迁五十万中原人至今两广地区,其中很多人就融入了当地少数民族之中。
各少数民族也大都融入了其他民族的成分。在民族的相互吸收与融合中,由于种种原因,许多少数民族也融入了其他民族的成分。维吾尔族是由原蒙古草原上的回纥人和新疆的原有居民融合而成的。回纥原为古代丁零人中的一个部落,说突厥语,游牧于蒙古草原上。公元744年,回纥在蒙古草原上建立了回纥汗国。回纥曾两次出兵,帮助唐中央政权平息“安史之乱”。公元840年,由于天灾和外敌的进攻,回纥汗国崩溃,蒙古草原上的回纥人向外迁徙。南迁的一支以后逐渐融进了中原汉族之中。西迁的回纥人分为三支,一支进入了河西走廊今张掖地区,以后与当地的蒙古、汉等民族融合,形成了今天的裕固族;另两支迁入新疆的吐鲁番和喀什一带,与绿洲上以农业为生的土著民族相融合,逐渐形成了今天的维吾尔族。维吾尔族在历史上曾信仰过萨满教、摩尼教、景教、袄教、佛教等宗教,尤以佛教为盛,至今仍可在吐鲁番等地看到残存的佛塔。10世纪以后伊斯兰教进入新疆,至16世纪,伊斯兰教及于整个新疆地区。
源自中华本土
世界上许多国家,如美国、澳大利亚的民族主要是自外国迁入的。过去曾有人认为:中华文明源于中华土地之外,而并不产生于本土。实际情况是,中国文明出自本土,是中国各民族创造的。中国的绝大多数民族都源自中国本土,许多民族是在一个区域内逐渐发展起来的。
中华祖源在中国。从考古发现可知,中国在云南楚雄彝族自治州的元谋发现了距今170万年前的原始人类化石,北京人生活在距今约50万年前。中国大地上属于考古学上称为旧石器时代的人类文化遗存共有200多处。是在中国的不同地区产生了人类,产生了文明,形成了不同的民族。
以藏族为例。在距今4000多年前的石器时代,藏族的祖先就聚居于西藏雅鲁藏布江中游两岸。学术界根据中国的汉文文献记载,多数人认为藏族的先民是古代羌人中的一支。在公元6世纪,藏族地区进入奴隶制时期,当时已有小王44个,小邦12个,互不统属。公元7世纪,松赞干布统一了藏族各部,建立了强大的吐蕃王国。至此,一个统一的藏族出现在西藏高原上。佛教也于这时传入。公元641年,唐朝文成公主嫁给松赞干布,吐蕃与唐形成“甥舅”关系。此后,吐蕃王国开始向外扩展至今甘、青、和云南等地,并融合了当地的一些民族。
中国也有几个自境外迁入的民族,如俄罗斯族、塔塔尔族。但经过很长的时光之后,已融进了中华民族大家庭。
众多民族存亡相续。中国历史上民族众多,中华大地是各民族的大舞台,但有的民族延续至今,有的却在历史的烟尘中消失了,如匈奴、月氏、鲜卑、柔然、吐谷浑、突厥、党项、契丹和塞种人等。这些民族有的在历史上曾显赫一时。他们消失的原因主要有:
有的融入其他民族。如鲜卑族,先秦时已活动于大兴安岭,并曾建立北魏政权,统治中国北方148年之久,但政权更迭后,鲜卑族或居于原地,或迁徙他处,至隋唐时民族特点基本消失,逐渐融入了汉族等民族之中。
有的亡于战争。战争有时会改变国家和民族的命运。典型的如匈奴、党项。匈奴的名字在战国已广为人知,骑兵骁勇,曾与秦、汉长期在长城一带交往和进行战争,在北方草原上建立过游牧军事政权。秦朝修建长城、汉代昭君出塞和亲都与匈奴有关。匈奴后在西汉的军事打击下,于公元48年分裂为南北匈奴。南匈奴内附汉朝并逐渐内迁南下,最后融入了其他民族之中。北匈奴兵败后则逃往漠北,进入欧洲;部分北匈奴则融入了鲜卑族之中。匈奴的名字在南北朝后消失。
党项族曾在今宁夏及甘肃、陕西、青海、内蒙古部分地区建立西夏政权189年之久,与宋对峙,并形成了西夏文化,其中创制有文字,但于1277年被蒙古所灭。国家灭亡后,民族也不见踪影。战争使党项族消失了,其归于何地、融于何族成为历史上的一大谜团。
有的因为生态环境恶化。生态环境不仅会使一个民族盛衰,还会使一个民族兴亡。建立过楼兰古国的民族,就因为环境改变、气候干燥,缺乏水源而无法生存,最后国家成为大沙漠中的废墟,民族也消失在历史的天空。
有的因为改换了名称。古代许多广为人知的民族名称,今天已不见其名,一个重要原因是在历史的变迁中改换了姓名。如女真曾建立金朝,长期与南宋或战或和,后于1635年改称为“满洲”,也就是满族,新名替代旧称,女真族便不见了。
有的则是多种原因的共同作用。有的民族的消失是由于多种因素作用的结果。以突厥的消失为例,公元6世纪,北狄人后裔中的阿史那氏族强盛起来。他们联合其它铁勒部落,于公元552年在蒙古草原建立了突厥汗国。从此以后,突厥一词就一直沿用至今。突厥汗国最强盛时,其疆域东起兴安岭,西至中亚锡尔河以北今哈萨克草原,南到阴山。公元583年,突厥汗国因内部矛盾分裂为东、西突厥。公元744年,唐朝联合回纥部落将突厥汗国攻灭。突厥各部落中,一部分南下进入中原北部,逐渐融入中原汉族之中;还有一部分逐渐西迁,由今新疆北部,再到咸海、里海、高加索一带,最远的到达了今土耳其,他们分别与当地原土著民族融合,在这一线形成了数十个操突厥语族语言的民族,但其中并没有一个具体的“突厥族”。战争、迁徙、交往、融合,使历史上的突厥民族不复存在。
多元一体格局
中华民族今天的格局和现代中国疆域的形成,是历史长期发展的结果。
公元前221年,秦统一中国,结束了战国时期群雄的割据与纷争,中国众多的民族都在秦的统辖之下。统一也打破了不同民族交往的政治藩篱,各民族之间交往的内容、空间空前扩大。还由于形成了中央集权的统一多民族国家,为中华民族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汉朝(公元前206—公元220年)时期,随着疆域的扩大,华夏族吸收了更多周边民族的成分,形成了汉族。汉族的形成不仅为其自身的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开创了新路,也使汉族与其他民族的关系翻开了新的一页,还为整个中华民族的形成与发展提供了条件。汉朝国力空前强大,于公元前60年在西部控制了今新疆;在北方越过长城,统一了南匈奴,控制了今内蒙古地区;在南方,它的行政机构一直设立到海南岛。这使中国多民族国家得到发展。
魏晋南北朝(公元220—589年)时期,政权更迭,天下动荡,除两晋有短暂统一外,中国的许多民族经历了200多年的分离割据状态。于是四边少数民族大量进入中原,与汉族杂处,不同民族在动荡中交往融合。同时大量汉族为避战乱,南迁到长江流域和珠江流域,北迁到甘肃、四川、辽宁、内蒙古等关外边地。这是中国历史上最大的一次民族迁徙,也是最大的一次民族分布格局的变动,也由此导致了各民族大杂居局面的初步形成。
隋、唐(公元581—907年)时期,国家复归统一。各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联系空前发展,原杂居共处的各民族不断融合,两个王朝都与少数民族关系密切。依靠强大的经济和军事实力,唐朝政府控制了北到黑龙江和贝加尔湖、西到巴尔喀什湖和中亚两河流域的广袤地区。在今日中国的版图中,除了西藏以外,其它地区都成为统一的唐朝的一部分。唐朝在少数民族地区设立了大量的羁縻府、州、县,经中央册封的这些地区的少数民族出身的都督、刺史等官职,成为地方政权的统治者,这很好地处理了中央与地方政府的关系,也较好地处理了民族之间的关系。
宋、辽、金(公元960—1234年)时期,结束了五代十国50多年的分割状态,形成了宋先后同契丹的辽朝、女真族的金朝长期南北对峙的局面。这种格局也对民族的自身发展、彼此交往、相互融合以多方面的影响。
元朝(1271—1368年)时期,蒙古帝国先后统一了高昌回鹘、西辽、西夏、金朝、大理,西藏也归入中央王朝的版图,疆域进一步扩大。元朝创设行省制度,民族地区也都在行省的管理之下。同时,设立宣政院直接管理西藏,设澎湖巡检司管理澎湖、台湾,在云、贵、川等民族地区设立土司制度。中央王朝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关系更为密切。国家形成大一统的局面,也为中华民族的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明、清(1368—1911年)时期,统一多民族国家在发展中巩固。明王朝维持着国家统一的局面,对民族地区逐步采取委派官吏和土官共同治理的制度,史称“改土归流”,是强化中央统治的一项重大措施。清统一了长期和明朝冲突的蒙古地区,在新疆平定准噶尔叛乱、驱逐了外来势力,在西藏加强了治理,在东南收复台湾。维护和巩固了对边疆地区的治理,还通过《尼布楚条约》和俄国有了较明确的边界,现代中国的版图基本形成。
在统一的国度里,随着历史的演进,中华民族共同的文化和心理特征逐渐形成、强化。特别是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由于帝国主义的侵略,亡国灭种的危机使各民族更深切地认识到了中华各族共为一体,命运相连。于是“中华民族”成了各民族普遍认同的概念和归属,成为生活在中华大地上各民族的统称。中国学者提出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理论,认为中国民族是多元的(有56个民族),又统属于中华“一体”。“中华民族”一词虽是20世纪初出现的,但凝聚了中华民族5000年的历史,是历史的记录和概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