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民族的主要特征
民族是在一定的历史发展阶段形成的稳定的人们共同体。一般来说,民族在历史渊源、生产方式、语言、文化、风俗习惯以及心理认同等方面具有共同的特征。
共同历史渊源。主要是指民族有着共同的源头,包括地域渊源、族体渊源、文化渊源等。地域渊源也可以叫共同地域,是指组成一个民族的人们共同居住生活的地理区域。它是民族的生产、生活、繁衍的空间场所。共同地域是形成民族的物质条件之一,它对民族的生产方式、语言、文化、风习等特征有重要影响。族体渊源也就是共同族源,是指组成一个民族的人们共同具有相同的氏族、部落等渊源关系。共同的族源是民族深刻的历史记忆,是民族内聚力、凝聚力的关键因素之一。
共同生产方式。主要是指组成一个民族的人们在经济活动方面的共性和联系,包括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交换和消费过程中的组织形式和行为方式,以及分配方式等方面的共同特征。经济生活、经济上的联系是民族形成的重要纽带,也是共同语言、共同文化、共同心理形成的基础和物质条件,是民族形成的强大动力。许多不同部落由于物质关系和物质利益的需要,因而发生交往,日积月累,共性形成,进而结为一体,成为民族。
共同语言。是指组成一个民族的人们在生产、生活中,彼此交流思想感情、交往联系时共同使用的语言。它是民族稳定的、表露于外的最明显的特征,是民族统一性和继承性的最重要的标志之一。它在民族形成、存在和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它对民族强迫同化具有非常强大的抗拒力。民族共同语言在使用、发展中,随着民族交往的加强,因着交往的需要,彼此吸收、借用词汇等现象逐渐增多,并且这是历史上的普遍现象。
共同文化。主要是指组成一个民族的人们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创造和发展起来的、在内容和形式上具有自己特点的文化,即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这里所说的文化特指文学、艺术、教育、科技等精神形态的文化。民族文化是民族生存的自然环境、物质条件、心理情感等的综合反映和积淀、升华。民族文化是把一个民族的人们联系在一起的精神纽带,也是一个民族发展进步的内在动力。民族文化在传承与变化中不断发展。
共同风俗习惯。主要是指组成一个民族的人们在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方面广泛流行的风尚、习俗、惯例,是在普遍流行的价值观念支配下,在生产生活领域里,长期传承的行为心理和行为方式。具体表现在衣、食、住、行、婚姻、丧葬、节庆、娱乐、礼仪等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等方面。民族风俗习惯具有群众性、地域性和相对稳定性的特点,是显露于外、易于感知的民族特征之一,是民族相互认同或相互区别的重要标志。
共同心理认同。是指组成一个民族的人们的相同的心理特质。主要表现为对同一民族的自觉的认同感、归属感,包括民族成员对民族整体的认同心理和民族成员之间的彼此认同心理。共同的民族心理认同是一个民族的社会经济、生活方式、历史发展以及地理环境特点在该民族精神面貌上的反映,与民族性格、民族情感紧密联系。它与民族的其他特征密切相关并相互作用,一起构成民族的综合特征。
民族是以上六个要素或特征的总和。在中国,由于历史的、现实的和民族自身形成发展中的原因,这些特征在每个民族中的表现程度是不同的,这也只是民族一般的特征,并非要求所有人们共同体必须同时完整地具备这些条件才能成为民族。
在中国,凡具有构成一个民族若干特征的人们共同体,经识别或确认后成为一个民族单元。
有的民族在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中,宗教起着重要作用。宗教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产生的一种社会意识、一种观念形态,是人们面对自然、社会与人生时的自我意识或自我感觉。宗教属于思想意识范畴。民族与宗教是两种不同的社会现象、两个不同的概念,但二者密切相关。
宗教在有些民族的形成中起了重要作用。如,中国的回族是信仰伊斯兰教的波斯人、阿拉伯人等到中国以后,与当地民族的长期交往、融合中形成为一个民族的,在这一过程中宗教起了重要的作用。
宗教是某些民族重要的特点之一。在一些民族或国家里,宗教与社会生活的许多方面相联系,并对社会生活产生很大的影响,最终也对信奉宗教的民族的发展产生着影响。
有些民族在长期信奉某种宗教的过程中,宗教的节庆、礼仪、禁忌逐渐演变成了民族的节庆、礼仪、禁忌等风俗习惯。因此,在一些民族中,一些宗教节庆同时又是民族节庆,宗教感情和民族感情相互交融。在有些民族的发展中,文化活动大量蕴含在宗教生活中,民族文化及其变迁记录在宗教典籍之中,因而宗教文化成为该民族文化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对一个民族的发展会产生很大影响这是不言而喻的。从这些现象中,我们也可以看到宗教对许多民族的影响。
民族发展的若干规律
民族有自身的发展规律。民族的产生、发展和消亡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在人类社会发展的进程中,民族的消亡比阶级、国家的消亡还要久远。
民族形成的基本条件。民族不是自有人类以来就有的,而是在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才形成的,是人类社会的生产力和社会结构发展到一定水平的时候出现的。
在民族形成以前,人们共同体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氏族、部落或部落联盟。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需要,人们的交往,尤其是经济方面的交往增加,使人们的活动范围超出原有的地域和部落,于是在较大范围的人群中,产生了相同的语言、经济生活、风习、心理等,于是不知不觉地一起迈进了民族的门槛。
另一方面,生产力的发展,私有财产的出现,导致了对财产的追求、争夺和控制,由此产生了战争。战争的结果之一是使原本由部落、地域分隔的人们连为一体,在一个共同的区域里共同生存、共同发展。这也为民族的形成创造了条件。
社会生产的发展及其带来的结果,促进了民族的形成。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的出现、产品交换的发展,是民族形成的内在条件;战争与冲突(许多时候也是经济原因引起的)等是民族形成的外在条件。
民族是在原始社会末期、人类社会进入阶级社会时形成的。
民族形成的一般规律。从部落发展到民族,这是民族发展的一般规律。部落的发展则经过了从血缘部落到地域部落的过程。
从部落发展到民族,一般经过了部落联盟阶段。部落联盟是与民族最相近似的东西,它的建立同时意味着氏族部落组织开始崩溃。原始社会发展到部落联盟阶段,跨出了摧毁氏族制度的第一步,也跨出了形成民族的第一步。正是在此基础上,不同地域的各种部落和部落联盟逐步发展成大小不等、特征各别的民族。
民族形成的特殊规律。在民族形成后的发展过程中,由于民族的分化、同化、组合而形成新的民族,这类民族也可称作次生形态民族。次生形态民族的形成规律属于民族形成的特殊规律。次生形态这类民族的形成过程表现为“同源异流”、“异源同流”等具体形式。
在中国民族的社会发展过程中,发生过无数次的民族分化、同化、组合。有的民族源头相同,但在漫长的历史演进中,最后发展成不同的民族,如一般认为苗、瑶、畲等民族的形成是“同源异流”的结果。有的民族则是在历史的某一个时刻,从某些民族中分脱出来,融合其他民族因素,发展成为一个新的民族,如回族的形成就属这种情况。
民族的发展和消亡。民族的发展受社会发展规律的制约,社会的发展决定民族的发展。民族从产生、发展到消亡的一般过程,是与人类社会发展过程大致相对应的。总的来说,民族的发展是在社会总体发展的牵动和制约下进行着的,一个民族的发展不可能超越社会总体发展的水平和限度。
民族是一个历史范畴,有它自身的产生、发展和消亡的规律。在民族发展的长河中,伴随着民族分化、组合、同化的过程,民族融合因素也不断出现和积累,并且经过量变到质变,民族将彼此融合,当所有民族在经过充分发展而融为一体的时候,意味着民族的自行消亡。
民族消亡是民族自我发展、自我完善历史过程的必然结果,也是在全世界范围内实现的民族世界性过程,是民族发展到最高阶段的最终结果。民族消亡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只会出现在遥远的将来,只有在阶级消亡、国家消亡之后才能实现。
社会生产力的高度发展是民族消亡的基础。民族消亡这一自然历史过程的根本动因在于生产力的发展,在于经济基础这一物质力量,是各民族的高度发达导致差异消失,民族差异消失导致民族消亡。民族的消亡是民族特点的消亡,而不是构成民族的人类的生命消亡。正如民族的产生和发展是由生产力状况所决定的一样,民族消亡也离不开生产力高度发展这一因素。
当代中国的民族现象
民族有着顽强的生命力,她存在于人类社会发展的漫长进程中,也存在于社会主义时期。中国现阶段是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时期,各民族间的共同因素在不断增多,但民族特点、民族差异和各民族在经济文化发展上的差距将长期存在。
各民族共同因素增多。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以及科技的进步,各民族间的交往联系越来越多,各民族间的相互影响也越来越多,于是共同因素也就越来越多。
从经济方面而言,各民族获得了巨大的进步。一些原来经济社会发展相对落后的民族,由于民族发展内在动力的作用,并且有较好的外部条件,在较短时间内超越一个或几个社会发展阶段而获得了跨越式的发展,进入了与其他民族相近的发展阶段,民族间的差别缩小。
从政治方面而言,新中国实现了民族平等,各民族人民以国家主人的身份,共同管理国家、社会和本民族内部事务,共同享受和承担着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平等权利和义务。各民族政治上的平等和根本利益的一致,以及经济上的发展,使中国各民族间形成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新型民族关系。这些也是各民族共性增多的表现。
在文化上,各民族的交流方便而密切,在这种交流中,各民族自身文化的发展获得了强劲动力,同时也极大地方便和促进了各民族文化的交互影响,互相借鉴,从而使各民族文化共性增多。
在当代,各民族的社会交往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条件。广泛深入的经济交流,文化交往,人口流动,使各民族彼此了解、相互合作,这些给各民族的发展以深刻的影响。各民族前所未有地相互影响、相互吸收,在活跃而多彩的社会生活中,共同性因素逐渐增多。
在思想观念方面,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是各民族的共同利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成为中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理想和共同追求,这对各民族的思想意识和共同心理有着积极的影响。
各民族共同因素增多的原因。社会主义时期各民族共同因素增多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历史因素,也有现实因素,既有制度性因素,还有体制性因素。
中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长期存在和发展,历史上各民族之间的交流与交融,是各民族共同性因素不断积累、日渐增多的历史基础。
中国社会制度所确立的“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目标,以及为此采取的政策法律措施,是各民族共同因素形成和增强的社会原因。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运行,使各民族在各个领域的交往日益频繁,经济关系更加紧密,相互了解和互助合作空前增多,为共同因素的增长提供了良好机遇和强大动力。
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和在意识形态领域占主导地位的社会主义文化,是各民族共同因素增多的精神条件和文化因素。
各民族共同因素的增长在中国是一个历史的趋势,这有利于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巩固和发展,有利于各民族的发展进步和共同繁荣。
民族特点、发展差距长期存在。在当代中国,各民族间的共同因素在不断增多,但另一方面又必须看到,民族特点、民族差异和各民族在经济文化发展上的差距,将长期存在。
民族差异和特点长期存在,是由民族实体长期存在的客观事实决定的。民族是人类社会的一种历史现象,也是一种普遍现象,但具体到某一个民族的形成和特点,又是历史演进中的一种特殊现象。各民族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具有各自的特点,一个民族的特点也就是相对于他民族的差异。民族将长期存在,意味着民族差异也将长期存在。
民族差异和特点长期存在,也是由民族发展的客观规律所决定的。在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发展不平衡是一种普遍现象。民族作为在一定的历史发展阶段形成的稳定的人们共同体,其发展规律也是如此。由于发展起点不同以及历史、地理、文化等方面的不同,各民族的发展过程、速度不尽相同,这也会导致不同民族有不同民族特点存在、民族差异产生。
从实际情况看,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自然环境是民族发展差距将长期存在的客观条件。中国少数民族人口发展不平衡,大都居住在自然条件比较恶劣的地区,如青藏高原地区、西北的荒漠干旱地区、西南的熔岩地区。地理环境对经济社会的发展有着重大的影响,也对民族特点和差距的形成、保持、变化有着重要的影响。
在经济生活中,由于历史和地域等方面的因素,不同民族存在很大差异,表现在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产力水平等许多方面,这种差异在新中国成立时表现得非常明显。直到今天,尽管有了很大的发展变化,但特点和差异依然存在,如从事牧业的民族多为少数民族,生产力水平较低的地区也主要是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差距,是民族之间差距的表现,也是民族间其他差距的重要原因。
不同民族有不同的风俗习惯,具有不同的心理素质,有不同的宗教信仰。这些对民族的物质和精神生活都会有一定的影响,也会对民族差异及其长期存在产生影响。
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在中国,可以真切地看到并承认民族间差异和发展差距的存在,但并不人为地扩大民族间的差异,也不人为地抹煞这种差异;对民族间发展中的差距,则致力加以缩小,努力使各民族都得到相对均衡的发展。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是中国在民族问题上的根本立场,是解决民族问题的最高目标。
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就是各民族的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都不断得到发展,各民族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不断丰富,各民族自身素质普遍得到提高,并且各民族的特点和优点都得到充分的展现,共同建设民主、富裕、文明、和谐的现代化社会,共同享受现代化建设所取得的成果。
民族问题的基本内涵
民族问题既包括民族自身的发展,又包括民族之间,民族与阶级、民族与国家之间等方面的关系。在当今世界,民族问题具有普遍性、长期性、复杂性、国际性和重要性的特点。
民族自身的发展与民族问题的联系。民族自身的发展决定民族的特征。物质资料的生产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打开人类历史,上面写满了民族的兴衰、进退与荣辱,其中起支配作用的,是人类的生产活动,并贯穿于人类社会走过的整个路程,连绵不息。它是人类历史发展的主线,是社会前进的动力,也是民族发展的内在动力,并决定着民族的特征。民族的特点、特征与民族问题有着内在联系,这样民族发展也就和民族问题有了联系。
一个民族不会孤立地存在和发展,总是要与其他民族发生联系,有了这种联系也就有了民族关系。一个民族发展的状况决定其与其他民族交往的内容、形式和地位。换言之,民族关系的状态在一定情况下是由相关民族的发展状态决定的。在古代社会,民族间不同的生产结构会导致彼此的商贸合作关系,不同民族的强弱在一定条件下可能演变成冲突乃至征服。在现代社会,民族之间的合作或冲突受多种社会条件的制约,但民族的发展状况对民族关系的影响是客观而深刻的。
中国现阶段的民族问题主要源自民族间的差异和发展差距,表现为各民族要求加快发展经济文化事业。也就是说,各民族的发展问题在中国现阶段的民族问题中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是处理民族关系中必须优先考虑的问题。
民族之间的关系与民族问题。历史与现实都表明,民族问题在许多情况下表现为民族之间的关系问题。民族关系一般来说是民族之间的互动,是各民族在同一社会生活中各方面的交往与联系。
民族是有着经济、政治、文化属性的群体。在具体情况下,民族可以表现为一种经济共同体,也可以表现为一种政治共同体,还可以表现为一种文化共同体。经济、政治、文化权益是民族生存的基本条件和基本追求,也成为民族间关系的基本范畴。每个民族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利与利益,为了自己的发展和进步,既要调整好内部的关系,又要在与不同民族的相互关系中采取相应的行为,作出必要的选择。
经济层面的民族关系表现在物质资料的生产、分配、交换、消费过程之中,当发生联系的民族在这个过程中形成了相互依存、互助互利的关系时,民族之间的关系会呈现出和谐发展的态势;当发生联系的民族之间在这一过程中形成利益不等、损益失衡的关系时,民族之间就可能产生摩擦,导致民族矛盾的发生。
政治层面的民族关系主要表现为民族间的政治权利、政治利益、政治诉求,政治地位的平等是民族间政治关系的决定性因素,有平等便有了良好的民族关系的基础。政治关系是在经济关系的基础上形成,并随着各民族经济的发展而发展。民族间的政治关系作为一种具体的政治现象,并不是单纯的民族之间的联系,它往往与国家的政权性质、政治制度等交织在一起。
文化层面的民族关系是在民族间文化的交往联系中发生的。各民族具有鲜明的民族性和地域性的文化,构成了民族文化关系的背景和现实基础。民族文化和民族特征、民族感情紧密相连,也和民族的文化利益相连。不同文化的互相学习和发展有利民族关系,文化的冲突则会导致民族关系的冲突。
民族与阶级的关系及其同民族问题的联系。在阶级社会里,民族是由不同的阶级组成的。由于民族与阶级几乎形成于同一个历史时期,因而任何一个民族在其产生以后相当长的时间内都包含着不同的阶级。
在阶级社会里,民族都是有阶级的民族。民族内部划分为不同阶级,而且阶级的划分比民族的划分更为深刻,会对民族的内部关系和对外关系以广泛的影响。在阶级社会里,各个民族的统治阶级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不同民族之间的关系。换言之,是统治阶级的意志与利益在很多时候决定着民族之间的关系。
民族压迫是阶级压迫和剥削制度造成的。民族压迫是阶级社会里民族问题的主要表现形式。民族内部的阶级对立一消失,民族之间的敌对关系就会随之消灭。
当然,民族和阶级是两种不同的社会现象、两个不同的概念。民族是在人类历史的一定阶段上出现的稳定的人们共同体;阶级则是在一定社会生产关系中,对生产资料的关系和所处的地位不同,在社会劳动组织中所起的作用不同,因而领得自己所支配的社会财富的方式和多寡不同的社会集团。
民族问题与阶级问题所发生的基本原因不同。民族问题的产生主要是基于民族差别,这种差别存在于民族的历史与现状、经济与文化等许多方面;而阶级问题的产生则主要基于经济原因,是经济地位的不同导致了阶级差别及其矛盾。
民族与国家的关系及其同民族问题的联系。民族与国家都是从原始社会部落发展而来的。在民族形成中,国家起了型铸民族的作用;在国家产生时,民族成了有一定共同特征的国民。
国家和民族产生之后,相互作用,关系密切。国家成为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政治载体。民族的命运与国家的命运息息相关,国家强则民族兴,国家弱则民族衰。
国家对民族的生存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国家为民族发展提供良好的国内环境,主要包括:国家通过宪法、法律以及各级政府的活动,营造有利于各民族生存发展的政治环境;协调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的平等合作、团结互助,创造有利于各民族生存发展的社会环境;通过必要的政策措施为各民族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机会和保障。国家还能够调整民族发展的内部机制,使民族内部结构的合理、优化,民族内部结构合理优化,则会对民族的发展产生很大的助推力。国家还能提供有利于民族发展的良好国际环境。
每一个国家的人口在一定的社会发展阶段都属于一定的民族,民族的成员同时也是国家的国民。因此,民族对于国家来说,是国家生存与发展的基础。尤其是在近现代,多民族国家中的民族及其相互关系,是决定国家政治制度和结构形式、政治稳定程度、国家治乱的重要因素。
正因为国家与民族的关系至为密切,所以在许多时候,民族与民族之间的关系,表现为民族与国家的关系。特别是国家在制订民族政策、调控民族关系时,处于主导的地位,因而民族问题会表现为民族与国家的关系问题。在国家结构形式的选择和在国家的治理过程中,各个国家都不能不考虑到民族因素。
民族问题产生的根源。民族差异是民族问题产生的基本原因。民族差异主要是指民族之间特征、特点的不同。民族之间在交往联系中,由于各个民族在其特征、特点等自然属性上的区别而呈现出民族之间的差别。这种差别,在一定条件下会导致民族之间的矛盾。比如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的民族,其经济发展的模式、物质利益的要求是不同的,这在一定条件下会导致矛盾与冲突。
如果说民族差异是民族问题产生的自然原因,国家和社会的行为失当,特别是处理民族关系的行为失当则是民族问题产生的社会根源。国家政权是最为直接和最为有力的社会组织、管理与调控系统,它的运行直接影响着各民族的生存与发展,以及社会利益的多寡与得失。由此直接影响着各民族关系的格局。所以,国家政权与社会制度的性质成为民族问题的重要根源,并且社会制度与国家政权的性质不同,由此引起的民族问题的内容与形式也存在区别。最显而易见的是,国家制定的公平的、符合实际的民族政策有利于消弭民族争端,促进民族间的平等、合作与发展。反之,不好的民族政策(如民族歧视)则会制造或加重民族间的冲突。
民族问题的特性。民族问题错综复杂,其特性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社会条件下各不相同。考察古今,一般来说,民族问题具有五个方面的基本特性:
一是普遍性。人类社会自从以后,任何社会都存在一定的民族问题,民族问题普遍存在于人类文明社会。
民族问题不是单纯的社会某个方面的问题,而是普遍地存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这是因为民族之间的关系及于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民族问题本身依附于社会问题,是社会总问题的一部分。
绝大多数情况下,民族问题不是个别社会成员之间的关系,而是社会群体之间的关系。会波及众多民族成员的社会生活,牵涉到民族成员的共同利益,因而会成为一时一地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
二是长期性。民族作为一种社会现象,会长期地存在于人类社会的历史进程之中,而只要有民族存在,民族问题必然存在,民族问题的解决是一个相当长期的过程。
民族问题对民族和社会的影响是长期的。历史表明,一些民族问题发生后,它会对相关民族的生活产生深远的影响,并且会成为一种历史的沉淀,有时会一代一代地接续而成为未来民族问题发生的历史背景。
三是复杂性。因为民族问题与社会总问题紧紧联系在一起,因而社会问题的复杂性决定了并直接影响了民族问题的复杂性。随着社会的发展,民族问题也不断地发生变化,成为不断变化着的复杂性。民族问题反过来也对社会的发展产生直接的影响。民族问题往往表现为政治问题与经济问题交织在一起,历史问题与现实问题交织在一起,民族问题与宗教问题交织在一起,国际问题与国内问题交织在一起。这些复杂矛盾的交织,往往使得民族问题更加错综复杂。
民族问题的影响不仅表现在物质层面,还会表现在精神文化层面。物质的东西易于销毁、重建,但精神文化层面的东西很难销之于无形,甚至有时实际存在也不易觉察,但在适当的条件下都可能成为冲突的缘由。
四是国际性。一国的民族问题会引起其他国家和国际社会的反应。民族问题的国际性,直接同民族的跨国分布相关,现在世界上共约3000个民族分布在200多个国家和地区。一个国家发生的民族问题,往往引起另一个国家的同一民族的关注,并会做出种种的反应。这种反应基于民族利益,也基于民族感情。
经济全球化导致了国际社会频繁和便捷的联动,一个国家的民族问题,不仅会对其自身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产生影响,而且还会波及和影响到周边国家、相关地区乃至整个地球。当代世界的许多民族宗教问题成为世界的热点问题,为国际社会所关注,并对国际关系产生着复杂的影响。因此随之而来的是国际关注和国际干预。
民族问题的国际性还表现在国际社会对少数民族人权保护方面。少数民族问题往往被放在人权的议题下讨论,从而产生了国际社会中的少数民族人权保护问题。这样,许多本属一个国家内部的民族问题也就相应地兼具了国际性。
五是重要性。民族问题对国家乃至人类社会的过去、现在和未来,都具有重大的影响。纵观人类社会发展史,民族问题对世界格局和人类文明进程产生了重大而深刻的影响。
对国家而言,民族问题关系到国家的和平或动乱,统一或分裂。对社会而言,它关系到社会的安定或动荡,前进或倒退。对民族而言,它会关系到民族的发展或衰落,兴旺或败亡。这已为许多事实所验证。民族问题的重要性已越来越为世人所认识、所重视。
民族问题的解决途径
民族问题是社会总问题的一部分,民族问题的解决有赖于社会总问题的解决。在中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根本道路。中国的民族问题,只有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事业中才能逐步解决。
社会主义的本质和根本任务与民族问题的解决。在中国,民族问题的解决与社会主义道路相联系,因为社会主义的本质与民族问题的解决有着内在的联系。
“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这是中国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社会主义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和前提。中国解决民族问题的最高目标是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现阶段的任务是满足各族人民希望加快发展经济、文化的要求,缩小民族间的发展差距。无论是长远目标的实现还是现阶段任务的完成,其必要条件都要求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
“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这是社会主义的一项重要原则。社会主义解决民族问题的原则之一是民族平等,包括各民族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生活中的平等。在民族平等中,经济地位的平等具有决定性的意义,经济地位的平等要求各民族拥有平等的生存权、发展权,消灭民族对民族的剥削、消除民族间的两极分化。所以,民族平等与社会主义的本质一脉相连。
“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这是社会主义追求的崇高目标。社会主义时期处理民族问题的根本立场和崇高目标是各民族共同繁荣,这与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密切相关,因为共同繁荣包括共同富裕的要求。
中华民族复兴与民族问题的解决。中华民族曾有无比辉煌的历史,但在近代衰落了。“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中国近代以来各民族一直梦寐以求的神圣目标,也是凝聚了深厚民族感情的庄严口号。中华复兴代表了各民族的共同意志,关系到各民族的根本利益,关系到各民族的发展与未来。
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不是简单地回复到中华民族曾经有过的古代的辉煌,而是包含着丰富而崭新的时代内容。其基本内容包括:通过中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奋斗,通过和平发展的方式,使中华民族的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方面全面发展,中华民族的素质全面提高,在世界民族之林中享有应有的地位,并为世界的和平与发展、文明与进步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中华复兴是相对于中华古代文明的繁荣昌盛而言的,是相对于近代中华民族文明衰落与民族危亡而言的,也是针对文明发展的历史延续性而言的。民族的繁荣昌盛需要保持自己文明的历史延续性,中国灿烂的古代文明是今天实现民族复兴的重要基础。
中国民族问题的解决,也只能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过程及基础上才有可能。中国各民族的发展进步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条件。各民族发展进步与中华民族复兴相辅相成。
中华复兴以经济繁荣为基本条件和基本标志,中华复兴必然为各民族的加快发展、共同繁荣创造物质条件。各民族的发展进步,又为中华民族复兴提供坚实的经济基础。
中华复兴以民主法制、公平正义为必要条件,中华复兴必然为各民族的政治平等提供保障。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合作,则为中华民族复兴创造良好的政治条件。
中华复兴以中华文化的繁盛为精神支撑和重要特征,中华复兴必然会促进各民族在文化上的发展创新与兴旺发达。各民族文化的保护传承与不断繁荣,则为中华民族复兴创造必要的文化条件。
中华复兴以社会和谐为要件,中华复兴会有力地促进各民族的和衷共济、团结和谐。各民族同心同德、团结奋斗,则为中华民族复兴创造良好的社会条件。
中华复兴必须以良好的生态环境、生存环境为保证,因而中华复兴必然促进民族地区生态友好、可持续发展。民族地区的科学发展、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则会为中华民族复兴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
中华复兴需要和平发展的国际环境,中华复兴将会为各民族特别是地处边疆的各民族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民族地区的发展与稳定,则为中华民族复兴提供良好的周边环境和国际环境。
各个民族与国家利益
中国是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祖国统一是各族人民的最高利益,各族人民都要继承和发扬爱国主义传统,自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中国的民族问题是中国的内部事务。
各民族人民共同缔造了新中国。中国的历史是中华各族人民共同创造的,各个民族都对中国的历史进步、文化发展作出过自己的贡献。
近代以来,各民族人民前仆后继,英勇不屈,共同参与了波澜壮阔的反帝反封建斗争。从1840年的鸦片战争到孙中山先生领导的辛亥革命,包括了各民族地区许多次英勇的反帝斗争,各民族的无私无畏,共同奋斗,粉碎了帝国主义瓜分中国的阴谋,并在1911年推翻了清王朝,结束了中国几千年的封建君主专制统治。尔后,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争取民族解放和国家独立,经过艰苦卓绝的斗争,于1949年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揭开了中华民族历史发展的新篇章。
国家统一是各族人民的最高利益。维护祖国的统一,对于国家的发展强盛,对于中华民族的发展繁荣,对于各族人民的安居乐业,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中国的、世界的历史和现实都充分说明:国家利益是各民族利益的根本所在,国家统一是各族人民的最高利益。
国家统一是各族人民共同生存的基础。统一的强大的国家为各民族提供安全生存的条件,不断发展的条件。对外有能力抗击侵略和颠覆,捍卫国家主权;对内有能力抗击灾祸和动荡,保护各民族人民的安宁。没有国家的统一,各族人民也就没有生存发展的基础,没有幸福安定的前提。
国家统一是各民族共同发展的可靠保障。在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不同民族的共同发展都以国家统一为前提条件。无论是经济的发展,还是社会的发展,只有在国家统一的状态下,才能集中精力,广集财力,调动民力,规划蓝图,不断推进。从而使各民族的发展获得良好的发展条件和保障条件。
国家统一是维护各民族尊严的前提。尊严,对于人是至关重要的,对于民族同样是至关重要的。一个民族有了尊严,才能免受欺凌,自由平等地生存于世界之林,更好地发展进步。维护民族的共同尊严需要有强大的祖国,而祖国强大的前提是国家统一。
维护国家统一是中国各民族的光荣传统。纵观历史,历经数千年的中华文明之所以能够延续下来而且愈发充满生机和活力,原因就在于中华民族有着坚持维护国家统一的爱国主义民族精神。古往今来,在关键时刻,各族人民坚持国家和民族利益至上、誓死捍卫国家主权,以不畏强暴、敢于同敌人血战到底的英雄气概和牺牲精神,百折不挠,依靠自己的力量战胜侵略者、战胜苦难、振兴国家。同时,酷爱和平,坚持正义,自觉地为人类和平进步事业贡献力量。因而使国家成为一个统一的国家,成为一个不断发展的国家,一个维护和平的国家。
自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国家安全是一个主权国家生存和发展最基本的要求和保证,也是这个国家的民族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因此要求各民族公民对国家的安全承担相应的义务。这一要求包括各民族公民勇于抵抗侵略、反对一切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忠于国家、不做任何不利于国家安全的事情。
祖国的荣誉代表着国家的尊严和形象,与一个国家的切身利益和国际地位息息相关,也是各族人民的自信心、自尊心和自豪感的重要支撑点。为此需要各族公民身体力行,胸有国家,弘扬民族精神,树立民族自信心,增强民族自尊心和民族自豪感,捍卫国家的尊严,维护国家的良好形象。维护祖国的荣誉,还包括通过自己的不懈奋斗与追求,在各个领域努力进取,为国家赢得荣誉。
国家利益是满足国家全体人民的物质与精神需要的基础,是一个丰富的多层次的系统。维护祖国利益,对外包括维护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独立发展的不可侵犯性,从而平等参与国际事务,同世界各国加强平等互利的经济合作关系,扩大对外交往与合作。维护国家利益,对内包括维护国家的稳定与统一,促进国家的发展与进步等多方面的内容。
民族问题是一个国家的国内事务。一个国家的民族问题,是这个国家社会问题的一部分,是一个国家的内部事务,自主地去解决本国的民族问题,体现一个国家的主权。
主权是国家固有的属性,是指国家独立自主地处理自己的内部事务、管理自己国家的权力,这是不容侵犯的、排他的权力。民族问题的性质决定了需要通过国家行使主权去应对和解决。
民族问题的普遍性,需要国家高度重视,运用主权的力量,认真加以对待,妥善处理。
民族问题的长期性,需要国家始终加以重视,运用长远的战略应对。
民族问题的复杂性,需要国家运用主权,调动各类社会资源,汇集社会的综合力量去应对和解决。
民族问题的重要性,需要国家运用主权的力量坚定地捍卫国家利益,采取有效的手段加以应对。
民族问题的国际性,需要国家在处理民族问题时,运用主权的力量,审时度势,坚定地捍卫国家主权。
主权是一个国家独立自主地处理自己的对内对外事务的最高权力,包括管辖权、独立权和自卫权。一个国家在处理民族问题方面的主权原则表现为:对处理国内民族问题的排他的管辖权,独立自主地加以处理,他国不得插手;关于处理国内民族问题的法律、政策、措施的独立制定权,不受他国的干预与制约;在因民族问题引发冲突时的自卫权,当国内外敌对势力借民族问题发难、对国家主权和安全构成威胁时,有权采取认为必要的一切手段加以自卫。中国在处理民族问题时,坚定地捍卫国家的主权,反对一切外部势力利用民族问题进行渗透、破坏和颠覆活动。